疏。
三顯種類者。
疏文有三。
初總明深廣。
二今自狹下正明種類。
三有餘無餘下對經辨定。
二中言餘無餘者釋有多義。
依小乘中自有二義。
一有二義。
一有宗雲。
涅槃體一約時不同得二名字。
言體一者。
于此宗中煩惱業思以道力故應起不起。
擇滅無為是涅槃體。
此體是一約對身智得二名字。
身智未盡說前涅槃以為有餘。
身智盡竟向前涅槃轉名無餘。
非身智滅即名涅槃。
以身智起已謝滅是無常故。
若斷因故令後不起。
是非擇滅故非涅槃。
二依成實。
涅槃體二。
生死因盡名一涅槃。
生死果盡名二涅槃。
由有宗中要道親斷方稱擇滅。
身口二業及生死果。
非道親斷故不取之。
成實由斷煩惱餘不起故。
見修斷故。
亦得擇滅故名涅槃。
然望大乘皆名有餘。
有餘變易故。
若依大乘。
遠公自有四别。
一雲二死因盡名曰有餘。
二死果盡名曰無餘。
二雲分段因果盡名曰有餘。
變易因果盡名曰無餘。
三雲分段因果及變易因盡名曰有餘。
變易果滅。
名曰無餘。
四者唯就變易因果為二。
分段因果屬小乘故。
若依金光明約三身說。
三身品雲。
善男子依此二身一切諸佛說有餘涅槃。
依法身者說無餘涅槃。
何以故。
一切無餘究竟盡故。
依此三身一切諸佛說無住涅槃。
何以故為二身故不住涅槃。
離于法身無有别佛。
何故不住涅槃。
二身假名不實念念滅不住故。
數數出現以不定故。
法身不爾。
是故二身不住涅槃法身者不二故。
不住生死。
依三身故說無住涅槃。
準上經文法身即是自受用身。
常在密嚴佛土。
一切餘盡者是煩惱正習分段變易皆盡。
肇公雲。
生名有餘滅名無餘。
亦即此中意下疏用之。
若依唯識雲一有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煩惱障。
雖有微苦所依未滅。
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二無餘依涅槃。
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
餘依亦滅衆苦永寂。
故名涅槃。
釋曰。
此通大小而說真如為體。
即異小乘。
論下料揀雲。
如何善逝有有餘依問也。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
惑苦依盡說無餘依。
非苦依在說有餘依。
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釋曰。
此答有二。
前明示有同于二乘。
後明以無漏蘊為有餘依。
故雲非苦依在。
疏。
二性淨方便淨者。
亦名二德。
亦名二寂。
亦名同相不同相。
并如初地示說分齊中辨。
性本淨故從因方便之所顯故。
作用善巧故。
亦是體用餘如别章
疏。
二即自性真應者。
上明真應。
自性合其二佛約淨。
今開自性通于染淨。
疏或分為四。
即唯識論。
論雲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謂一切法真如。
理雖有客塵而本性淨。
具無數量微妙功德。
無生無滅湛若虛空。
一切有情平等共有。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
離一切相一切分别。
尋思路絕名言道斷。
唯真聖者自内所證。
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二有餘依。
三無餘依。
具如上說。
四無住處涅槃。
謂即真如出所知障。
大悲般若常所輔翼。
由斯不住生死涅槃。
利樂有情窮未來際。
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
容有前三唯我世尊獨言具四。
下疏結文用此四也。
疏有餘無餘下三通相料揀。
非獨應滅揀于異釋。
疏四彰業用初正明。
亦即無名論第十玄得演中言也。
彼雲。
故能囊括終古導達群方。
亭毒蒼生疏而不漏汪哉洋哉。
何莫由之哉。
故梵志曰。
吾聞佛道厥義弘深汪洋無涯。
靡不成就。
靡不度生。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僞之途辨。
賢聖之道存無名之緻顯矣。
釋曰。
彼後歎無名。
今略不舉。
二涅槃雲下引證。
前疏已引。
三則出現下結成深廣。
今以出現為總門。
則涅槃當其一德。
若涅槃為門出現九門皆涅槃出矣。
四然諸門下指廣在餘。
已攝諸妙故雲略在文具。
疏今初根本自性者。
此三行疏已具上列一二三四諸涅槃矣。
思之可見。
疏二指理同事者。
事即真應涅槃。
于中三。
一略釋經文。
二真應無本下總顯文意。
三所以列十下釋十之由。
二中先反顯真應涅槃。
若無自性涅槃為本。
皆非不生。
而真涅槃由性淨。
顯共許不生而應涅槃皆謂生滅故。
今特說應無性淨安得不生。
後故以本下。
順顯以性淨本該真應末。
真應對性淨稱末故。
真與性淨二俱為體。
該應化用皆為無住三德涅槃。
三釋十所由中。
究竟妙道者。
即無名論難差中文。
文雲。
有名曰涅槃既絕圖度之域。
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
而玄道獨存。
斯則窮理盡性。
究竟之道妙一無差。
今取意引
疏。
是知玄道下結成正義。
言妙悟者即能契。
是由能契即真。
方得成此所契即真即是性淨。
即妄即真生無生矣。
豈非齊觀。
齊觀一味能所兩冥。
故全真性以為我體。
真既湛然故知雙林應滅非滅。
以常住故言無滅者。
本寂滅故。
然此亦即妙存中。
文上意業中用其一半。
彼已其引。
今側用兩句。
謂彼天地與我同根。
萬物與我一體。
今順經文以真如等為涅槃本
疏。
涅槃不空者。
謂有善色者。
遠公引此證色為體。
今亦一義。
常身法身栴檀座塔楞伽之義前皆已引。
疏。
妙色湛然者六卷泥洹經純陀歎佛雲。
妙色湛然常安隐。
不為時節劫數遷。
大聖曠劫行慈悲。
獲得金剛不壞體。
餘可知。
疏第三至出沒常湛等者。
以此中經文有二。
先明出沒之迹。
後而實如來下明常湛之本。
疏中有五。
一立理。
二無不為下直消文。
三不礙出沒下覆疏顯意。
四是知寂然不動下結成相融。
上句體不礙用。
下句用不礙體。
五豈可随于下。
結彈惑情。
然此五段多用無名第三位體。
論雲其為稱也因應而作。
顯迹為生息迹為滅。
生名有餘滅名無餘。
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
無名之道于何不名。
是以至人居方而方。
止圓而圓。
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原夫能天能人者。
豈天人之所能哉。
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其為治也。
故應而不為因而不施。
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
應而不為故為莫之大。
為莫之大故乃返于小成。
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又下雲。
意謂至人寂怕無兆隐顯同原。
存不為有亡不為無。
何則佛言吾無生不生。
雖生不生無形不形。
雖形不形。
以知存不為有。
經雲。
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
又雲。
入于涅槃而不涅槃。
以知亡不為無。
亡不為無雖無而有。
存不為有雖有而無。
雖有而無故所謂非有。
雖無而有故所謂非無。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
絕言象之迳斷矣。
子乃雲。
聖人患于有身。
故滅身以歸無。
勞勤莫先于有智。
故絕智以淪虛無。
乃乖乎神極傷于玄旨者哉。
上一段論文義理連環。
但觀所引自見疏意。
其結彈文亦彼章末雲。
而惑者居見聞之域。
尋殊應之迹。
秉執規矩。
而拟大方。
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
謂舍有入無因以名之。
豈謂采微言于聽表拔玄根于虛壞者哉
疏。
後合然法身無像等者。
疏文有三。
初正釋。
二引證。
三揀定。
今初亦前章後意。
次彼論雲。
經雲法身無像應物而形。
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
幹難殊對而不幹其慮。
動若行雲止猶谷神。
豈有心于彼此。
情系于動靜者乎。
既無心于動靜亦無像于去來。
去來不以像故無器而不形。
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然則心生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