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量道。
而教證等名二乘亦有。
特與異者。
即無住道。
若約其義教證亦殊。
故雲等也。
第二喻顯中先總料揀。
次随文釋後逆配阙因十句前中二先叙昔總許。
後今解有二下申今正義。
便彈古義以舉今正。
揀昔成非故。
于中先通中二。
一總辯摽通。
通有二義。
一通因果二通喻諸句。
後以合文下引證辯通。
文有三節。
一正引文證通于菩薩。
二又不喻下反以義證。
合通菩薩。
三又合文中下。
正引文證通喻諸德。
疏二者别喻等者。
亦舉正以揀昔非。
于中有八。
一總出别喻之由即反顯也。
二然雖别下揀異昔非。
三而前九下通明十喻異相。
四于前九中下總示别喻德相。
五又第一五十下約迷悟之人揀其喻相。
六又唯約聲聞下别示迷者異相。
七且就前九下将欲釋文重揀第三諸喻别相。
八前九德中下通收通别二意
疏。
今初鬼對恒河下疏文有二。
先總顯喻意。
後言餓鬼等下牒釋經文。
十喻皆然。
言生分已盡為鬼者。
如鬼已舍生人故疏。
即是業餘者三。
餘之義已見上文然。
總相說以無漏有分别業名為業餘。
今未得無生未得法界未證真解脫皆分别也。
行苦所遷者苦餘。
即變易生死意生身。
此約已入無餘者。
今約未入無餘已得有餘餘苦依身即苦行也。
疏空見為烏鹫下皆是煩惱餘。
然煩惱餘通是無明住地。
即是智障。
智障有二。
一所知之障。
即以業障喻所知之障。
故雲蔽其眼故。
二所知即障故。
經雲智障甚盲冥。
謂真俗别執。
今于有無作決定解。
即真俗别執故。
是知障鳥歸虛空故喻空見。
獸依于地故喻有見。
不同法華鸱枭雕鹫等喻界内煩惱
疏。
雖睹世尊下此明二乘但見自分境界耳。
五俱鄰等最初受道。
豈見世尊始成正覺身遍十方智入三際等
疏。
不曾已下合裸形等者。
無生忍衣法界行食。
皆一切智諸善根也
疏。
及菩薩大會下十一句者。
謂一菩薩大會。
二菩薩普入。
三菩薩普至四普詣五神變六遊戲七眷屬八方所九莊嚴師子座十宮殿十一菩薩住處。
今文夢往須彌。
即普至普詣普入善見大城等宮殿。
即菩薩宮殿。
城池園林即是住處。
天子天女即眷屬。
開華奏樂即是神變。
歌詠戲樂即是遊戲。
住止周旋即有座矣
疏。
然此下八喻亦約二乘料揀。
以初一喻聲聞。
但有不得法喜之一德耳。
故此下八具于通别
疏。
喻菩薩所入三昧及觀察嚬申勇猛供養如喻思之者。
然合文自具。
若約喻者。
伏藏猶如三昧。
聰慧分别即是觀察。
随欲而取即是嚬申。
有福力即當勇猛。
奉養父母即供養也
疏。
喻菩薩受記等者。
不能采取即無勇猛不得受用。
即無受記成就義也
疏。
喻菩薩法身下五句者。
即菩薩法身清淨菩薩智身圓滿願身示現色身成就菩薩諸相具足。
釋曰。
五句不出菩薩形相威儀
疏。
言遍處等者。
疏文有三。
初釋名二會釋三會通經意。
今初俱舍頌雲。
遍處有十種八如淨解脫。
後二淨無色緣自地四蘊。
論雲。
謂八自性皆是無貪。
若并助伴五蘊為性。
又雲。
有餘師說。
唯風遍處緣所觸中風界為性。
言八者。
即青黃赤白地水火風。
如今經辯。
論雲依第四靜慮者。
緣欲可見色。
如淨解脫。
後二如次空識二處。
若無色為其自性凡緣自性各緣自地四蘊為性。
應知。
此中修行者。
從諸解脫入諸勝處。
從諸勝處入此遍處。
以後後智勝前前故為修解脫。
但于所緣總取淨相。
未能分别青黃赤白。
後四勝處雖能分别青黃赤白。
而未能作無邊行相。
前四遍處謂觀青等一一無邊。
餘如疏辯。
言勝處者。
頌雲勝處有八種。
二如初解脫。
次二如第二。
後四如第三。
謂前二解脫各分多少有四。
後四即青黃赤白。
能制伏心緣境處故名勝處
疏。
然瑜伽智論下第二引論會釋。
于中五。
一雙标經論。
二先觀青等下依俱舍釋相。
三前八依第四下辯所依定已如上引。
四瑜伽十二雲下明其建立。
于中有二。
先問。
後由此二種下答問。
言色觸者。
問意雲何。
以十二處中唯依二處。
謂青黃赤白是色處。
地水火風是觸處。
以堅濕暖動是身所觸故。
答中二。
先明立二之由。
此有三義次下當知。
後從眼等下明于十處不立遍處所以。
亦有三節。
次第對上。
一眼等根色唯屬自身者。
對上通自他身。
二香味二塵不遍一切者。
對上遍有色界。
以二禅已上無鼻舌識故。
亦無香味二塵。
三聲塵有間者。
對上常相續故。
聲發即聞不發不聞故。
有間斷言是故不說者。
通結上三節。
于十色處中不說八色處為遍處也。
五無色界下釋于後二。
可知
疏。
今已宗别下第三會通經意。
于中二。
先以經會論。
後例此下以論例經。
重釋前天遍處。
謂上論所揀今皆取之例天遍亦可通所揀
疏。
第九二天随人可知
疏。
第十滅定不行喻者。
然滅定之義六地已略明。
今當更說。
薩婆多宗此定唯依有頂地起。
以下諸地皆名有想。
行相粗動難可止息。
此有頂地名為非想。
行相微細易可止息故。
唯有頂有滅盡定。
俱舍頌雲。
滅盡定名體為淨住有頂。
謂滅盡定以二十二法為體。
謂修定前有二十一心所及心王故。
言二十一心所者。
謂大地十大善地十。
欣厭随一為滅定故。
有二十二法不相應行替處名為滅定。
随滅爾許心心所法為定體也。
若成實論第十六滅定品雲。
問曰。
若此中意以泥洹為滅者。
是汝先言。
九次第定中滅定心心數滅是則相違。
答曰。
滅定有二。
一諸煩惱盡。
二煩惱未盡。
煩惱盡者在解脫中。
煩惱未盡在次第中。
一滅煩惱故名滅定。
二滅心心數法故名滅定。
滅煩惱是第八解脫。
亦名阿羅漢果。
若唯識第七雲。
滅盡定者謂有學無學(即羅漢及獨覺辟支)或有學(即三果身證阿那含)已伏惑障無所有貪(謂無所有已下諸貪滅)上貪不定(已上貪未滅也)由止息想作意為先。
令不恒行(六識)恒行染污(染污第七)心心所滅(合上二識俱不行故)令身安和故亦名定(謂有心定令身令心平等安怗和悅為安和今無心定由定前心力能令身心平等和悅如有心定故亦名定)由偏厭想受亦名滅彼定也(即加行心)顯揚第一雲。
滅盡定者。
謂已離無所有處欲。
或入非非想處定。
或複上進入無想定。
或複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
止息所緣不恒行諸心心法。
及恒行一分諸心心法滅。
餘文可知。
疏又上十喻從後逆次配前阙因。
後之十句者。
疏但出三。
謂一鬼對恒河喻。
喻無法喜法喜為食故。
二夢遊天宮喻。
喻不知菩薩如夢幻故此相甚顯。
三愚對雪山喻。
喻不從如來加被之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