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若斯之弘哉!以此而斷,其道淵矣,其緻玄矣。
夫以金剛之幽植,總神辯以居用,猶曰不可究其深,況自降茲者乎?然道不獨運,弘必由人,故令千載之下,靈液有寄焉。
夫外國法師鸠摩羅耆婆者,挺天悟于命世,邁英風于季俗,乘冥寄而孤遊,因秦運以弘道,撫玄節于希聲,暢微言于象外。
可以祛故納新,非拟三益;悟宗入轍,幾于過半。
運啟其願,彌遭其會,以鉛礫之質,廁南金之肆,誠悟無返三之機,思無稽玄之謀,然存聞賞事,庶無惑焉。
故撫經靜慮,感尋疇昔,每苦其文約而緻弘,言婉而旨玄,使靈燭是非曲直于隐數,大宗昧于褊文。
神标繇是以權範,玄風自茲用澆淳。
至于閑詣靖惟,扣膺津門,則何常不遙然長慨,撫頹薄以興懷哉!故遂撰記上聞,略為注釋,豈曰淵壑之待晨露,蓋以申其用己之心耳。
庶後來明哲,有以引而補焉。
漸備經十住梵名并書叙第三未詳作者波牟提陀晉曰一祝維摩羅晉曰二祝
波披迦羅晉曰三祝阿至摸晉曰四祝頭阇耶晉曰五祝阿比目佉晉曰六祝
頭羅迦摩晉曰七祝阿遮羅晉曰八祝抄頭摩提晉曰九祝昙摩彌迦晉曰十祝
《漸備經》晉曰十住名:第一住名悅豫。
第二住名離垢。
第三住名興光。
第四住名輝耀。
第五住名難勝。
第六住名目前。
第七住名玄妙。
第八住名不動。
第九住名善哉意。
第十住名法雨。
《漸備經》十住行:
第一住今亡。
第二住說戒行。
第三住說十二門五通事。
第四住說三十七品事。
第五住說四谛事。
第六住說十二因緣事。
第七住說權智事。
第八住說神足變化事。
第九住說神足教化事。
第十住亦說神足教化事。
《漸備經》,護公以元康七年出之。
其經有五卷,五萬馀言。
第一卷說一住事,今無此一卷。
今現有二住以上至十住,為十品。
《漸備經》十住與《本業》大品異,說事委悉于《本業》大品,不知何以曀于涼州。
昔涼州諸道士釋教道、竺法彥義,斯二道士,并皆博學,以經法為意,不知何以不集此經,又亦不聞其有所說,始知博聞之難。
《為人興顯經》且亦是大經,說事廣大,義理幽深,乃是衆經之美望,辭叙茂贍,真有奇聞。
而帛法巨亦是博學道士,昔邺中亦與周旋,不知何以複不集此經,又不聞其言,博聞強記信難。
有護公出《須賴經》,雖不見,恒聞彥說之。
張天錫更出《首楞嚴》,故當應委于先者。
元康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沙門法護在長安市西寺中出《漸備經》,手執梵本,譯為晉言。
護公,菩薩人也,尋其馀音遺迹,使人仰之彌遠。
夫諸方等無生、諸三昧經,類多此公所出,真衆生之冥梯。
大品出來雖數十年,先出諸公略不綜習,不解諸公何以爾?諸公才明過人,當能留心思研。
心以為至業者,故當極有所得。
先出諸公故恨太簡,于文句殊多可恨。
大品頃來東西諸講習無不以為業,于文句猶不同,覺其轉深,但才分有限,思尋有極,幽旨作□非短思所荊然文句故可力為,方欲研之,窮此一生,冀有微補。
《漸備經》恨不得上一卷,冀因緣冥中之助,忽複得之。
《漸備》所說十住位分衆行,各有階級,目下殊異于衆經,方欲根悉研尋之。
如今茫茫猶涉大海,不知第一住中何說。
彼或有因緣,信使君不可不持作意,盡尋求之理。
大品上兩卷若有可尋之階,亦勤以為意。
護公出《光贊》,計在《放光》前九年,不九年當八年,不知何以遂逸在涼州,不行于世。
尋出經時,乃在長安出之,而都不流行,乃不知其故。
吾往在河北,唯見一卷,經後記雲十七章,年号日月亦與此記同,但不記處所,所以為異。
然出經時人雲聶承遠筆受,帛元信、沙門法度,此人皆長安人也。
以此推之,略當必在長安出。
此經梵本亦言于阗沙門祇多羅所赍來也。
此同如慧常等涼州來疏,正似涼州出,未詳其故。
或乃護公在長安時,經未流宣,唯持至涼州,未能乃詳審。
泰元元年,歲在丙子,五月二十四日,此經達襄陽。
釋慧常以酉年,因此經寄互市人康兒,展轉至長安。
長安安法華遣人送至互市,互市人送達襄陽,付沙門釋道安。
襄陽時齊僧有三百人,使釋僧顯寫送與揚州道人竺法汰。
《漸備經》以泰元元年十月三日達襄陽,亦是慧常等所送,與《光贊》俱來。
頃南鄉間人留寫,故不與《光贊》俱至耳。
《首楞嚴》、《須賴》并皆與《漸備》俱至涼州,道人釋慧常,歲在壬申,于内苑寺中寫此經,以本年因寄,至子年四月二十三日達襄陽。
《首楞嚴經》事事多于先者,非但第一第二第九,此章最多,近三四百言許,于文句極有所益。
《須賴經》亦複小多,能有佳處。
雲有《五百戒》,不知何以不至,此乃最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