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其二”,這就是對“實幹家”的最好诠釋。
曹操做為“現實主義者”是“時世”所造,但他作為“理想主義者”卻是與生俱來的氣質。
這兩種矛盾的性質在一個人身上體現出來,而且體現的那麼淋漓盡緻,這種人古往今來都不太多。
因為同時具備“詩人氣質”和“實幹家才具”的人本來就不多,身處亂世的這類人更是少之又少,可能這就是我們對“曹操現象”難以理解的原因。
二。
狂放不羁和遵守漢律的矛盾。
《曹瞞傳》記載:曹操年輕時“好飛鷹走狗,遊蕩無度”。
《世語》記載:袁紹和曹操少時曾調戲人家的新媳婦。
《漢末英雄記》則記載:曹操在南皮破袁譚後,“作鼓吹,自稱萬歲,于馬上舞”。
《曹瞞傳》又記載:曹操“為人佻易無威重......每與人談論,戲弄言誦,盡無所隐”,談到興頭上就猛拍桌子,甚至一頭紮到酒菜盤子裡。
這樣的行為即使在今天也是很出格的,在當時簡直就是“放蕩”。
但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卻十分相當簡樸和循規蹈矩。
他規定自己府邸不許用昂貴奢侈的物品,尤其是家人都要保持樸素,絕對不能打扮的花枝招展。
誠然,他也喜歡欺玩異物,但是相對他的地位,對比他的性格,曹操是一個樸素的人。
在律法上,曹操在“戒子”、“懲人”、乃至“治軍”,在很大程度上都繼承了《漢律》,而且可謂“循規蹈矩”,這與曹操狂放不羁的性格看起來是格格不入的。
可實際上這又是曹操對現實情況的妥協,《通典》說曹操“難以藩國改漢朝之制”。
在“妥協”的基礎上,曹操在盡最大的努力改變着可以改變的東西,比如:曹操開始認為應當恢複“肉刑”,但是被孔融、王修等反對而作罷;“定甲子科......以漢律太重,故令依律論者聽得科半,使從半減也”。
從中我們可見,其實曹操并不是“循規蹈矩”,他作為政治家要全面的考慮問題,主觀上他要求大膽創新,但是在面對力量暫時不足以改變的東西時,他又隻得妥協。
(注二)
所以說曹操又是一個“狂放不羁”但樸素的人,是一個渴望改革但又對現實妥協的人,這兩種矛盾又在曹操這一個人身上體現了出來。
三。
珍視生命和數次屠殺無辜的矛盾。
《蒿裡行》寫道:铠甲生虮虱,萬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千裡無雞鳴。
《短歌行》又說: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字裡行間我們感受到的是悲天憫人、珍視生命的曹操。
但是,同樣是這個人,先後在徐州、官渡等地,屠殺無辜百姓和投降士兵,簡直成了一個殺人不眨眼的魔王這與他前面的詩詞頗為矛盾,是不是曹操很虛僞?
曹操在破邺之後聽說有戶三十萬的歡欣,攻南皮時對百姓的網開一面,這些事件也都表明曹操是愛民的。
從先秦以來屠城先例屢見不鮮,白起坑殺趙兵四十萬、劉項戰争時也有屠城記載、漢與匈奴的民族戰争更是視屠城為兒戲,所以說屠城其實成了一個“慣例”,一旦遇到頑強抵抗的城市,那麼該城城破之日也就是老百姓遭殃之時。
同時,屠城确實有一定的作用,否則曆代軍隊也不會樂此不疲。
首先,它可以打擊後來抵抗者的信心;其次,可以最大程度的破壞當地的生産力。
具體到曹操身上,我們會發現,他隻是千百年來“屠城”中的一個繼承者,有意識無意識的遵從者,與他本身的殘忍關系不大。
四。
擁漢與廢漢的矛盾。
這裡說“廢漢”可能不太準确,畢竟曹操有生之年沒有這個行為,但稍微知道這段曆史的人都明白,曹操已經為自己的後代“廢漢”鋪好了路,所以說“曹操廢漢”也并不為過。
早年曹操對漢朝還是有一定感情的,但是随着自己實力和地位的提到,他漸漸對漢朝的感情淡泊了。
曹操與西漢霍光有相似之處,霍光後嗣的遭殃為曹操樹立了一個榜樣。
但曹操絕不單單是為了後代的着想才行廢漢之事的。
曹操與霍光有很大不同之處,曹操穩定後漢的過程要比霍光艱難的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