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控制大局時,固無問題,但如遇政治敗壞或内亂疊起時,就會失去控制,甚至遭到傾覆之禍。
當時有識之士,早已預見及此。
《三國志》卷28《鄧艾傳》載:
是時,并州左賢王劉豹并為一部,艾上言曰:“戎狄獸心,不以義親,強則侵暴,弱則内附,故周宜有猶之寇,漢祖有平城之圍。
每匈奴一盛,為前代重患。
自單于在外,莫能牽制,長(去字之誤)卑誘而緻之,使來入侍。
由是羌夷失統,合散無主。
以單于在内,萬裡順軌。
今單于之尊日疏,外土之威寝重,則胡虜不可不深備也。
聞劉豹部有叛胡,可因叛割為二國,以分其勢。
去卑功顯前朝,而子不繼業,宜加其子顯号,使居雁門,離國弱寇,追錄舊勳,此禦邊長計也”。
又陳:“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
”
鄧艾和曹操一樣,他也看到匈奴的民族凝聚力尚極強固,其原來單于雖被分隔在邺,但其中大部分王侯猶足以興風作浪,仍需繼續分割其勢,尤需把與漢人雜處的匈奴人設法移居邊外,以斷禍根。
鄧艾這種逐漸徙出羌胡的主張比後來晉惠帝元康九年(299年)江統發表的著名的《徒戎論》還早了四十八年。
但這種徙戎主張說起來容易,切實行之就很難。
如同當時反對徙戎的晉臣所指出:在天災人禍已經攪得各族人民無法安居時,再強行遷徒數量衆多而又對晉朝統治積怨已深的匈奴等族人,恐怕是會招緻反抗的。
就徙戎政策的本身說,也并非怎樣正确和合理的。
少數民族人民既然已經進入中原農業區,為什麼一定要把他們徒走呢?難道少數民族群衆就不能在中原居住嗎?事實上,匈奴内遷後,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轉變,且日益漢化。
雖然一直到司馬遷撰寫《史記》時,匈奴還是過着“逐水草遷徙、無城郭常處耕田之業”的遊牧生活。
但自呼韓邪單于投漢特别是南匈奴入居塞内後二百餘年之間,随着匈奴逐漸内移,其生産方式也逐步由畜牧向農耕轉變。
《晉書》卷93《王恂傳》言:
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
自後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百數。
又太原諸部亦以匈奴胡人為田客,多者數千。
武帝即位,诏禁募客,恂明峻其防,所部莫敢犯者。
由上可知,漢末魏晉之際,官僚地主靠租佃土地以剝削無地農民的情況是相當普遍的。
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為了逃避政府兵役和勞役負擔,甯願為官僚地主的田客。
不僅僅人如此,匈奴等少數民族亦莫不然,他們也成為從事農耕的田客,以至太原諸部役使的匈奴田客即有達到數千人者。
《三國志》卷22《陳群子泰傳》又載:
泰……正始中,徙遊擊将軍,為并州刺史,加振威将軍,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将,懷柔夷民,甚有威惠。
京邑貴人多寄寶貨,因泰市奴婢,泰皆挂之于壁,不發其封。
及征為尚書,悉以還之。
由上可知,匈奴部衆尚有被賣為奴婢者。
總之,内遷的匈奴部衆,已逐漸轉向農業經濟,并且紛紛淪為田客和奴婢。
但,匈奴王侯貴人的情況則遠遠淩駕于一般部衆之上。
魏及後來的晉朝統治者雖然限制了匈奴王侯貴人的軍政權勢,在經濟上仍給以優裕待遇。
《晉書》卷101《載記第一劉元海傳》言:
劉元海,新興匈奴人……初,漢高祖以宗女為公主,以妻冒頓,約為兄弟,故其子孫遂冒姓劉氏,……于扶羅子豹為左賢王,即元海之父也……幼好學,師事上黨崔遊,習《毛詩》、京氏《易》、馬氏《尚書》,尤好春秋左氏傳、孫吳兵法,略皆誦之。
《史》、《漢》、諸《子》,無不綜覽,嘗謂同門生朱紀、範隆曰:“吾每觀書傳,常鄙随、陸無武,绛、灌無文……”太原王渾虛襟友之,命子濟拜焉。
以上材料說明,劉洲一家,作為匈奴的貴族,曆漢、魏、晉三代而未衰,但已深受漢族文化的影響。
劉洲本人少時家境甚為富裕,故能誦讀書傳,他既明古學,故能與名儒士大夫貫通一氣,而為太原士族王渾等友敬。
由于劉淵懂得帝王統治人民的史實,更助長了其野心。
一到時機成熟,劉邦昔日“大丈夫當如此也”的喟歎便在劉淵腦際盤旋,而欲“成高祖之業。
”
綜上以觀,匈奴在三國時表面似無作為,不過為軍閥的附庸。
然匈奴入塞既久,其部衆既漸從事農業,掌握中原比較先進的生産技能,上層部帥亦通曉中國傳統文化。
其民族凝聚力既然保存,但許多人口又淪為田客、奴婢,深受漢族地主階級的壓迫和剝削,此皆可資匈奴上層貴族利用。
待到三國之後的西晉,因内亂不休,無力對付近在肘腋下的匈奴等族人,這就給匈奴貴族以可乘之機。
所以三國時代正是匈奴養精伺隙的關鍵時代,也是此後他們在中原首次建立少數民族王朝的準備階段,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烏桓
《三國志》卷30《烏桓傳》言:“烏桓、鮮卑即古所謂東胡”。
東胡是我國古老的民族之一,史言商代初期東胡居商之北。
春秋戰國時,東胡西鄰匈奴,南接燕國。
當時各國常互送質任,燕将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