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自司馬遷《史記》,下至《五代史》,其間數千百年,正統偏霸與夫僭竊亂賊,甚微至弱之國,外至蠻夷戎狄之邦,史家未有不書其國号者,而《三國志》獨不然。
劉備父子相繼四十餘年,始終号漢,未嘗一稱蜀;其稱蜀,俗流之語耳。
陳壽黜其正号,從其俗稱,循魏晉之私意,廢史家之公法。
用意如此,則其所書善惡褒貶予奪,尚可信乎!魏晉之世,稱備為蜀,猶五代稱李璟為吳,稱劉崇為晉矣。
今《五代史》作南唐、東漢世家,未嘗以吳、晉稱之,獨陳壽如此,初無義例。
直徇好惡耳。
往時歐陽文忠公作《五代史》,王荊公曰:“五代之事無足采者,此何足煩公?三國可喜事甚多,悉為陳壽所壞。
可更為之。
公然其言,竟不暇作也,惜哉!”
諸葛丞相為後主寫申韓管子六韬各一道。
學者責孔明不以經術輔導少主,用《六韬》、《管子》、《申》、《韓》之書。
吾謂不然。
人君不論撥亂守文,以知略為先。
後主寬厚仁義,襟量有餘而權略智調是其所短,當時識者鹹以為憂《六韬》述兵權奇計,《管子》貴輕重權衡,《申子》核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施之,後主正中其病矣。
藥無善惡,要以對病為妙,萬金良藥與病不相值,亦複何有補哉!
法正為蜀郡太守、揚武将軍,一飯之德、睚眦之怨,無不報複。
或言其太橫,亮曰:“主公之在公安也,進退狼跋,賴孝直為輔翼。
今翻然翺翔,不可複制,如何禁止,使不得行其意耶?”孫盛評曰:“威福自下,亡國之道,安可以功臣而極其淩肆?諸葛氏之言于是失政刑矣。
”
秦昭王以範雎之故至質平原君,移書趙王,以購魏齊之首。
李廣誅霸陵尉,上書自劾,武帝诏曰:“報恩複仇,朕之所望于将軍也。
複何疑哉!”國初郭進為山西巡檢,民訴進掠奪其女,太祖怒曰:“汝小民也,配女當得小民。
今得吾貴臣,顧不可耶!”驅出之。
而三人者,卒皆有以報國。
古之英主,所以役使豪傑,彼自有意義,孫盛所見者少矣。
董昭建議曹公宜進爵國公、九錫備物,以彰殊勳。
荀彧稱曹公興師,本為朝廷君子,愛人以德,不宜如此。
曹公由是不平,彧以憂卒。
論者曰,彧葉規曹氏,以傾漢祚,晚節立異,無救運移。
管仲相桓公伐山戎、伐陳蔡、伐楚、伐晉,其意欲尊周爾,而桓公遂有封禅之志。
文若依曹公,平青徐、平許洛、平河朔、平漢南,其志欲尊漢耳,而曹公遂有九錫之議。
管仲知封禅之不可許也。
故設詞以拒之;文若知九錫之不可長也,故遜詞以卻之。
管仲幸,故桓公從其說以全勤王之功;文若不幸,故曹公不用其語以成竊國之禍。
究其終始,幸不幸異耳,用心豈不同耶!論者何得非之!
華歆、邴原、管甯相善,時人号為一龍,歆為首,原為腹,甯為尾。
《魏略》雲:邴原、管甯皆盛德之士,而歆為之首,則歆之為人可知矣。
然《漢書》稱伏後之廢,操使歆勒兵入宮收後,後閉戶匿壁中,歆破戶發壁而入,此豈盛德之士哉!操雖奸雄,然用人各當其理。
方是之時,魏氏群臣如董昭、夏侯忄享、賈诩、鄭昱、郭嘉之流為不少,足以辦此,何獨使歆為之?歆果賢耶,操決不敢以此使之。
以此事操,則歆不得為賢者。
陳壽作原傳,稱少與管甯俱以操尚稱,初不及歆,至作甯傳,壽又稱與原、歆相友,豈三人相友而歆獨無操尚乎?朋友出處不齊,理宜有之,操尚不同,則非所以為友矣。
此予之所未解也夫。
建興五年,丞相亮出屯漢中。
是歲丁未,魏之太和元年,吳之黃武六年也。
魏明帝即位,既已逾年,君臣無間。
前此吳入攻夏口,圍石陽,不克。
是歲保境不動。
初,孔明說先主以保有荊益,西和諸戎,南撫夷越,外交孫權,内修政理,天下有變,則遣上将向宛洛,而将軍身出秦川,則霸業可成,漢室可興矣。
孔明始議如此。
至是天下甯有變耶,而遽有此舉,何哉?
曹公征烏丸,遣使辟田疇,疇戒門下趣嚴州。
人問曰:“昔袁公禮命五至而君不屈,今曹公使一來而君若恐弗及,何也?”疇笑曰:“此非爾所知也。
”即随使者到軍。
或曰,田疇辭聘于袁氏,從辟于曹公,門人怪之,疇笑而不答。
何也?曰,難言也。
昔漢明帝問于吳良曰:“先帝召卿不至,反從骠騎遊耶?”良曰:“先帝以禮待下,故臣得以禮進退。
骠騎以法檢下,故臣為法屈爾。
”疇之用意,蓋亦如此。
是時袁氏政寬,故疇可得不至;曹氏刻急,故疇不敢不來。
來非慕義,故終身不受封爵。
疇雖不言,言在其中矣。
曹公定邺,祠袁紹墓,哭之流涕。
孫盛評曰:“先王誅賞,将以懲勸。
而盡哀于逆臣之家,為政之道踬矣。
匿怨友人,前哲所恥,說骖舊館,義無虛涕。
道乖好絕,何哭之有!漢祖失之于項氏,曹公遵謬于此舉,百慮之一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