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昔沛公亦受項羽拜為漢王,此蓋時宜耳,複何損耶?”(《三國志·孫權傳》注引《江表傳》)遂受之。
孫權還遣書向劉備請和,劉備盛怒不許。
蜀軍自巫縣連圍至夷陵,在長江南岸據險,立五十餘營,吳守軍節節敗退。
孫權乃命陸遜為大都督,督朱然、潘璋等五萬人拒之,并又遣使入魏答謝。
曹丕遣使使吳求雀頭香、大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鬥鴨、長鳴雞等。
群臣奏曰:“荊揚二州,進貢素有典規,魏所求珍玩之物非禮也,宜勿與之。
”孫權曰:“今西北将有戰事,江南百姓,有賴魏主保全,彼所求者,于我瓦石耳,孤何惜焉?”(《三國志·孫權傳》注引《江表傳》)皆具以與之。
蜀章武二年(222)春,劉備進屯猇亭,與陸遜形成對峙。
一方是身經百戰的老帥劉備帥領諸初出茅廬的後生,另一方則是嶄露頭角的新督陸遜督統諸久經沙場的前輩。
劉備設計挑戰,吳将皆欲迎擊,陸遜不許。
陸遜觀出蜀軍破綻,上疏孫權曰:“夷陵要害,國之關防,雖為易得,亦複易失。
失之非徒損一郡之地,荊州可憂。
臣今日争之,必令事諧。
觀備前後行軍,違背天時,多敗少成,不足為憂。
臣初嫌之水陸俱進,今棄船就步,處處結營,察其布置,無甚良策。
伏願至尊高枕,不以為念也。
”(《三國志·陸遜傳》)曹丕聞劉備于苞原隰險連營數百裡,說他犯兵忌,必遭敗績。
夏,陸遜見蜀軍疲倦,督軍溯流而上,分斷蜀營,舉火盡燒之,斬馮習、張南等,斃傷縛降不計其數;劉備回繞而走,逃遁魚複;黃權因退道被隔斷而降魏。
劉備慚曰:“吾乃為遜所折辱,豈非天耶!”(同上)劉備改魚複為永安;懼吳魏攜手來攻,遂向孫權求和。
孫權在觀望局勢,未予答複。
孫權加拜陸遜為輔國将軍,領荊州牧,進封江陵侯。
諸将欲乘勝進攻白帝城。
陸遜認為曹丕大合士衆,外托助吳讨蜀,内實有奸心,應還兵禦北。
孫權從之。
人們多認為,劉備發動的夷陵之戰是失策之舉,因為他違背了聯吳抗魏這條正确路線。
這種看法雖有道理,但也偏頗。
劉備已立國,當以治理為急務,但對損失荊州,難咽恥辱,也是可以理解的。
吳蜀之盟是權宜之計,時聯時破。
他的失敗與其說是因擅改戰略,不如說是由輕舉妄動。
首先,劉備忿孫權襲關羽而出征,這會使将士感到劉備是在徇私情,而不是為國家利益。
在準備發動一場戰争之前,張傳檄文,振臂口号,是鼓舞出征将士鬥志、動搖敵軍士氣的一種策略和手段。
顯然,劉備未能煽起蜀軍同仇敵忾的情緒。
荊州諸郡是劉備為匡複漢室曆盡艱險、權時交易所得,是蜀漢不可分割的領土,是蜀漢進一步一統天下的橋頭堡。
劉備應該以此為由,使将士皆知要為捍衛國家利益奪回失土。
其次,劉備不該拒絕孫權的請和。
兩家首次拳腳荊州時,劉備因曹操占漢中而向孫權提出均分荊州的和解方案,孫權接受,幹戈為玉帛。
兩家再次武鬥荊州時,孫權因懼曹丕乘隙而入而向劉備請和,劉備則應當予以考慮,視其條件而定。
若孫權遞的是一紙空文,沒有退還土地(至少是武陵和零陵)的條件,劉備可拔刀出鞘,提出索還,若屈之,兵不血刃收回一些失地,可為滿意,若遭拒絕,可再以此激發士氣。
再次,劉備排兵布陣不當。
曹操赤壁将二十萬衆搞為一團,有勁使不上。
而劉備卻将五萬兵弄成散沙,到處是空當。
劉備若将兵力分據所占的巫縣、秭歸、夷陵、佷山等城,利用半年時間進行備防,恐陸遜難有良計。
縱使劉備不能進取江陵,但可能會守住所占之地,基本相當原宜都郡。
最後,劉備不該忽視曹丕的作用。
三家競智力,但是這時最善變數的非孫權莫屬,劉備、曹丕皆遜之。
魏蜀始終處于敵對狀态,聯系甚少。
劉備從未像孫權那樣打出曹魏牌來解決蜀吳的矛盾。
劉備若遣使入魏,有可能說動曹丕與蜀夾攻東吳,分食其地。
這一戰機十分明顯,劉晔已出此計,換了曹操,十有八九會采納的。
劉備若使此計成行,至少可減輕防魏負擔,增加與孫權議和的籌碼。
總而言之,劉備最好不發動是役,但既已出兵,還是有取勝獲利的可能性,可惜他未能抓住戰機,結果丢盔卸甲。
陳壽評他有英雄之器,然機權幹略,不逮魏武。
他逃到夏口絕處逢生,時來運轉,好事成雙,及進克漢中大喜過望時,卻又趕上背點,禍不單行。
注一:《三國志·曹丕紀》注引《魏書》曰:孫權上書曹丕曰:“劉備支黨四萬人,馬二三千匹,出秭歸,請往掃撲,以克捷為效。
”《三國志·劉晔傳》注引《傅子》曰:陸遜大敗劉備,殺其兵八萬餘人,劉備僅以身免。
我認為前者近實,後者大虛。
參見第十一章論曹操在官渡的兵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