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個“亡國之昏君,喪邦之庸人”的看法~。
一.首先得提出,劉禅并不能下定義為一個“賣國求榮的小人”。為什麼不是?很簡單,他沒有賣國。他隻是降敵之主,受辱之人。當然,好在鄧艾為作宣傳并未辱他。但他的确于人于己活得不光彩。他的行為為什麼不叫賣國?因為在當時的家天下觀念來看,作為一國之君,歸他管的地盤就是他的,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所以他隻代表他個人意願,也是強加于人民的意願,他做主。賣國是一種背叛的行為,而以當時觀念來看他的行為不具備背叛思想。他投降也就是他個人意願在得到支持或無人能勸阻的發揮的表現。戰與降都是他的表現,這不存在賣國,當時的魏、蜀之間也不涉及到任何民族矛盾,隻是兩大軍閥搶地盤,搶地位。賣國的說法肯定就顯得太牽強。其次,他是投降之君,最起碼連他個人都覺得不光彩這還存在求榮?安樂公所可以享受到的也許要比蜀國皇帝所可以享受到的差許多。他也沒必要為享受而降。他求生而投降這也許是求降的初衷。因為當時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是“臨戰為首者不降,戰敗不赦。”所以說他投降就是想死得晚點,死得好看點吧!榮對于他說他幾乎沒沾到吧!他得到了榮,可是他的行為不叫賣國。二.劉禅的确不是仁君。但也不能說他不義。為什麼?姜維之降乃計也,姜維之降劉禅非可左右也。姜維不願降,不願背不義之名,可如劉谌一般自刎以報國,或逃流誓不為奸賊之臣民。也就是說,姜維降魏不能說是劉禅陷他于不義,是姜維忍辱負重的表現,是姜維心懷複國之心的表現!姜維的骨子裡透着一個忠字啊!怎麼還叫不義?姜維未有不義之事,那劉禅怎有陷人不義之為?怪哉!劉禅的不義表現到可體現在他不聽劉谌的慷慨忠義言而怒斥其,命其離開朝堂。因為不聽忠義之言,那行的就是不義之事,才叫不義之人!
三.劉禅的确不是個會為人民着想的君王,什麼納妃充後宮之數一類的明擺着是昏君的表現。可是作者“況且,在曆史上還沒聽過,哪個帝王投降是為了百姓着想的,那些漂亮話隻不過是為投降找台階下而說的。”的說法有些偏激。的确,家天下,衆人生死為一人,衆人煎熬為一人。為王為帝的是幾乎不會着實為人民着想,在敵人投降後自己假意地誇獎,為他找說辭也是有安撫之意。但是一味的說沒有這類事就不對了。先不舉例子,作為君王,他自己也是人,畢竟有感情。如果他在朝堂之地并不是一味的去踐踏人民的話,他也會由衷地去安撫人民讓人民過好些,從中也可以得到更高效的剝削成果,可是一旦他對人民動了真情的話呢?他是不是也會在面臨滅頂之大敵是為人民考慮一點點呢?其實在那樣的情況下答案是肯定的。所以作者此處思想在下不得不提出以糾正。
四.不贊成把谯周與黃皓混為一談!
谯周其實是一個學者形象的人物并不适合政治。但他力勸二主(劉璋、劉禅)投敵(劉備、司馬昭)被王夫之的《讀通鑒論》批評為“:人知馮道之惡,而不知谯周之為尤惡也。……國尚可存,君尚立乎其位,為異說以解散人心,而後終之以降,處心積慮,唯恐劉宗之不滅,憯矣哉!讀周仇國論而不恨焉者,非人臣也。周塞目箝口,未聞一谠言之獻,徒過責姜維,以餌愚民、媚奄宦,為司馬昭先驅以下蜀,國亡主辱,己乃全其利祿;非取悅于民也,取悅于魏也,周之罪通于天矣。服上刑者唯周,而馮道末減矣。”如果谯周真的惟恐劉宗之不滅的話他為什麼要勸劉璋降劉備?為何不使二家相鬥盡死乎?《仇國論》為勸後主養國故不得不把姜維做為靶子,難到他要直接責怪後主?二劉、曹氏、司馬氏的本質有什麼不一樣呢?好玩,如果說司馬昭對于漢對于魏是亂臣賊子,那劉邦對于秦呢?劉備如果“興複”漢室後皇帝由誰當,到時候誰撇開名義不是亂臣賊子?封建思想看待封建統治是局限的,是片面的,我們不該誤入歧途,應該像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一樣運用腦髓去吸收!那麼既然不能說谯周是賣國之人,與黃皓同流,他又是什麼呢?現在這個答案大家應該是很清楚的了。人言“當事者迷,旁觀者清。”我認為是“當局者迷上迷,旁觀者迷上清。”對事物的看法和評論,對錯是相對的。同時,當時人評過時事,不以為喜,不以為傲。
現在人的思想觀念和文化背景都與那1800多年前的封建主義社會相差太多了。所以現在人看曆史,尤其是三國這一類N的N次方老久的事更要擦亮眼睛運用腦髓去看待,不該加過多個人思想,曆史沒有那麼多如果!否則那就不是正确的評論曆史了!劉禅的确扶不起,但這應該是緣于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等的綜合原因。對于劉禅這個話題至少一點可以肯定,在他眼裡的皇帝和在他爸爸眼裡的皇帝不一樣。所以當法也不一樣。大家再想想,一個16歲一般的娃娃(未行觀禮)懂什麼制國?再說,讓兩任丞相像寵自己兒子一樣,甚至比愛親兒子更親的感情寵了23年,一個人還能有什麼作為?這又是一個錯中複雜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