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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層 《紅樓》自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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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為《紅樓夢》作考證,不一定知道上舉之乾嘉時人遺文,不是有了先入之見再去尋找可以傅會的材料。

    他由作者、本子的考證下手,由作者的家世生平,才形成了他認為雪芹是自叙(不是叙納蘭、順治等)的見解。

    這是對的,所以魯迅也肯定了此說,認為彰明較著,無可置疑,應該确立。

    此其二。

     但胡适自己心目中的力證,與魯迅所以肯定其說的重點又不盡同。

    比如據《胡适口述自傳》第十一章所載,有以下的話: 這小說中最令人折服的一項自傳性的證據,便是那一段描寫賈家在皇帝南巡時曾經“接駕”的故事。

    而且不隻是接駕一次,而是接駕數次。

    史料在這方面是可以作為佐證的。

    康熙皇帝曾六次南巡;雪芹的祖父曹寅,便曾“接駕”四次。

    不但“接”了皇帝的“駕”,而且招待随駕南巡的滿朝文武。

    康熙在揚州和南京皆駐跸曹家。

    所以不管曹家如何富有,這樣的“接駕四次”,也就足夠使他們破産了①。

     胡先生的話,說得不完全精确,而且隻舉了一項書中帶筆叙及趙嬷嬷憶舊,提起的是江南甄家,“獨他家接駕四次”,也并非是正文正面描寫。

    這在“糾纏派”看來,實在不但不能“最令人折服”,恐怕要說成是“偶然運用”了一星半點“家史”資料罷了。

    所以就是同主“自傳說”的,理由也并不相同。

    如上引乾、嘉、道時諸例,便是最好的說明。

    王國維所引的,則主要根據小說開卷即自言“親見親聞”(王氏加以駁難,魯迅又駁正了王氏)。

    到魯迅作《中國小說史略》,于學術名著中鄭重指出的則是: 蓋叙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親曆。

    正因寫實,轉成新鮮……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說(按:指蔡元培說)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為漢軍(按:此沿胡氏舊說故雲,當作内務府滿洲正白旗),而《石頭記》實其自叙①也。

    然謂《紅樓夢》乃作者自叙,與本書開篇契合者,其說之出實最先,而确定反最後。

    ……迨胡适作《考證》,乃較然彰明,知曹雪芹實生于榮華,終于苓落,半生經曆,絕似石頭…… 這最後一小段,應與《中國小說的曆史的變遷》中的一段合看: 此說(按:指自傳說)出來最早,而信者最少,現在可是多起來了。

    因為我們已知道雪芹自己的境遇,很和書中所叙相合。

    ……由此可知《紅樓夢》一書,說是大部分為作者自叙,實是最為可信的一說。

     我要再說一遍:這樣明白确切的話,如果有誰還要玩弄手法,加之歪曲,硬不承認,則肯定與學術不是一回事了。

    ——魯迅的看法是,最有力的理由不單在“接駕四次”那一類(全書中此種可舉的多得是),而是從整體宏觀,小說分明是雪芹自叙:因為他的半生,即與“石頭”絕似,這才是最要緊的一點(他上一個“最有力者”指的乃是因為雪芹是八旗世家,所以不會如蔡說著書是為了“排滿”。

    讀書最忌理路不清,故無謂的糾纏時常使人不得不浪費筆墨)。

    此其三。

     把這三點弄清了些,一來可使一些不甚了了的評論家們省掉很多無謂的葛藤,不緻再制造更多的混亂。

    二來是可以讓我們繼續思索我國小說史上所顯示的很多特點。

     即以“名詞”而言,胡适最初用“自叙傳”,更多的是用“自傳”;如依他《口述自傳》的中譯,則後來也用了一個“自傳性”。

    魯迅則用“自叙”。

    當然,在20世紀一二十年代寫文章,還遠不像今世的有這麼多的這個“性”那個“性”——如不點破,這也會成為“糾纏派”的糾纏課題對象的。

     再者,請注意清代人所用的那詞語,不說“自傳”,也不說“自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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