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層 《紅樓》自況(2)

首頁
    而是說“自況”。

     我因此想,這個“自況”,實在極有意味,更符合漢文傳統上的精妙度和豐富度。

    假使能懂得這個“況”,也許就不緻發生那種“擔心把小說和曆史(或‘史料’)混淆了”的麻煩了。

    因此“況”的意義,既含有“狀”(形容,寫照)的一面,也含有“比”的一面。

    這種比,不是比較、比照、比并,而是“比拟”,這比拟就是連舊詞語“影射”、新詞語“象征”都可包納的一種“藝術處理”。

    比方曹雪芹讓李纨掣得了一枝老梅“花名”酒籌時,李纨得意地說:“這東西倒有些意思。

    ”這就是說李纨意中也以寒梅“自況”。

    “狀”的一面,是自叙自傳性,“比”的一面,是自影自拟性。

    所以我說清人的“自況”說,與後來的“自叙”“自傳”說相較,實質原是一回事,但從涵義周至的程度來說,實更優勝。

     這樣看來,“自傳說”的存在,并不自胡适始。

    此事至為清楚了。

    胡适不是創立了“自傳說”,隻是恢複或明确了它。

     如果明白了這些曆史淵源,那些批胡(我隻指“紅學”上的批胡)的評家,也許就不至于把“自傳說”作為了攻擊重點,因為這等于把這一貢獻,全部奉送與胡先生的名下,實際上倒是太高擡了這“一家言”呢!這與美國、台灣等處的捧胡派之将“紅學”歸功于胡氏一人,反倒成了異曲而同工了。

     “自傳說”能成立嗎? 本節标題的這一問,是别人的想法;在我看來,則這一問是多餘、也早就“過時”的了。

    因為,“紅學”上的自傳說,本來就不是一個“成立”與否的假想或揣斷,它隻是一個事實——連什麼“考證”也是無須乎的。

     那麼,自傳說為何又曾成為論争、批判的焦點呢? 問題的來源倒是“事出有因”,而且不止一端的。

     粗粗總括,不承認自傳說者不出兩派:一是中國小說傳統一直是“寫(别)人”,極少“寫(自)己”,故凡見一本小說就先猜其“本事”為誰家誰人的事迹。

    二是外來文藝理論牢記在心,奉為圭臬,認為小說都是“虛構”或“集中概括——典型化”,不存在“寫誰”的“對号入座”問題。

     以蔡元培先生為代表的“索隐派”主張,源于本土傳統,極力反對“寫己”之論。

    此是民初年代之事,至今後繼有人。

    以“虛構”“概括”為理由而批判“自傳說”的風潮,則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的事。

    批判者以為如若謂曹雪芹著書是寫己,乃是極大“錯誤”——甚至是“階級”性質的錯誤,非常嚴重,難以寬恕。

     實際如何呢? 雪芹的偉大,不是死守常規,正在于他敢“破陳腐舊套”,所以開卷即言:此書乃作者親曆的“一番夢幻”故事,所謂“通靈”之玉,乃是“借”它來“編述一集(記)”的“假語”“荒唐言”——即以小說體裁來寫自己的經曆(“夢幻”者,作者慣用反語瞞人,正指真實)。

     但此意此言此行,太創新了,常無人敢于相信罷了——清代已有人指明此書是“自況”“自寓”。

     “況”“寓”雲者,早已将“素材”“原型”與“藝術加工”“穿插拆借”等等“演義”手法包括在内了,何嘗“不懂曆史與藝術的分别”? 至于“虛構”“概括”,我完全承認:世上古往今來本有用虛構、概括方法寫成的小說,尤其是在西方那種理論的影響或指導之下的有意識或也如彼而作的結果。

    但我不承認因此之故,中國乾隆時代的曹雪芹也“必須”就是如彼而寫他的《石頭記》。

     有模式,有教條,有藝術的特點與個性,有“自我作古(創始)”,焉能一概而論。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