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之緻死
黛玉的所以緻死,并不是像高鹗所寫的那樣。
緻黛玉以死的主兇,是元春、賈政、王夫人、趙姨娘,卻不是鳳姐、賈母。
其間曲折經過,種種關系,還能從前八十回中的線路和暗示推知一個梗概。
今試作一點解說。
頭緒較繁,分段而叙:
一、元春本就不喜歡黛玉。
這在她賞賜東西時對钗、黛有厚薄分别,大家早已看出。
其實曹雪芹對此先有暗示:在“省親”回中,由于元春的關系,兩次都把“綠玉”字樣廢除不得使用,一是“紅香綠玉”改成“怡紅快綠”,一是“綠玉春猶卷”改成“綠蠟……”。
寶钗明說:“他(元春)因不喜‘紅香綠玉’四字,改了‘怡紅快綠’;你這會子偏用‘綠玉’,豈不是有意和他争馳了?”此筆最為要緊。
一、但僅僅因此,感情喜惡,還不能決定婚姻大事,因為“師出無名”,要想毀黛玉,必須有“名正言順”的罪名。
這個,元春尚無法自定,必另有提供“罪狀”之人。
一、為了寶玉的婚事而可以入宮正式向元春提供重大意見的人,隻有賈政、王夫人。
賈政自己也并不能定出黛玉的罪名,因為他不真正了解。
“真正了解”的,還是一位女眷,而且是能向賈政耳邊枕畔灌注讒言的人。
這就是趙姨娘。
如第七十三回寫趙姨娘的小丫鬟小鵲跑來向寶玉報說:“我來告訴你一個信兒,方才我們奶奶這般如此在老爺前說了。
你仔細明兒老爺問你話。
”此等處最堪注目。
一、趙姨娘處心積慮,要害寶玉(和鳳姐),這大家早都明白,不用贅述。
她害寶玉的手法,就是不時向賈政耳邊進讒講壞話。
壞話的主題并不隻是“不讀書”“愛頑”的條款,而是另有大題目:即說寶、黛二人有“不才之事”——這是最能觸怒封建家長、使賈政深惡寶玉的關鍵問題。
正如襲人向王夫人所言:“二爺也大了,裡頭姑娘們也大了,況且林姑娘、寶姑娘又是兩姨姑表姊妹……若要叫人說出一個不好字來……二爺一生的聲名品行豈不完了?二則太太也難見老爺。
”這就是所謂大題目,所以王夫人竟如“雷轟電掣”。
一、寶、黛二人的形迹親密,并不避人,可說是公開的事實,賈母、鳳姐的話言,早都明白表示承認默許。
——所避忌的,隻有趙姨娘。
證據十分顯明:第五十二回,寶、黛正待談心,“一語未了,隻見趙姨娘走了進來瞧黛玉”,黛玉忙的一陣周旋招待,“一面又使眼色與寶玉。
寶玉會意,便走了出來”。
素日情勢,不問可知。
一、此種參證還有可尋。
第十九回黛玉見寶玉臉上有“紐扣”大的一點“血漬”,便說:“你又幹這些事了!……便是舅舅看不見,别人看見了又當奇事新鮮話兒去學舌讨好兒,吹到舅舅耳朵裡,又大家不幹淨、惹氣!”這就是明白指的趙姨娘。
“大家不幹淨”一語最為要害。
可見黛玉為了自身與寶玉的關系,深畏于趙姨娘的誣讒陷害。
一、又如第四十五回黛玉與寶钗談心,說:“你看這裡這些人因見老太太多疼了寶玉和鳳丫頭兩個,他們尚虎視眈眈,背地裡言三語四的,何況于我!……他們已經多嫌着我了,如今我還不知進退,何苦叫他們咒我!”話更明顯。
一、不甯惟是,就是寶玉那次為賈政毒打,明裡是因蔣玉菡、金钏之事,實則也還是包含着寶、黛的一重公案。
何以言此?隻要看一看毒打之後,寶、黛二人的表示和神情,便洞若觀火了。
——黛玉“心中雖有萬句言詞,隻是不能說得半句,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寶玉聽說,“便長歎一聲道:‘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