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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峰應不應該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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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閻大為

    在第十六回,蕭峰的契丹血統被揭穿後,他被迫離開丐幫時,他曾莊嚴地起誓說“青山不改,綠水長流,衆位好兄弟。

    咱們再見了。喬某是漢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絕不傷一條漢人性命,若違此誓,有如此刀。”說着将一柄單刀彈為兩段,當時看來他真是大英雄。後來蕭峰違背了這個誓言,在聚賢莊殺人無數。

    是不是應該嚴格地遵守諾言和誓約,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在金庸的小說中也奚落過死闆地遵從“說過話就一定要算數”的人物。

    在《俠客行》中就有一位謝煙客,他允諾對“狗雜種”“不動一指”。為了不違諾言,當然不能親自動手殺,但又一心想要緻敵于死地,于是就處心集慮設法使”狗雜種”死于非命。

    不管這樣的死亡原因是不是由謝煙客本人所引起,也不管這樣死亡是不是要經曆極大的痛苦,隻要謝煙客自己。“不動一指”,沒直接動手“殺”就行。這樣的信守諾言的觀念和行為。

    當然是又無聊又可笑的。

    但是如果誓約本身并沒有錯,那麼認真地遵守它又有什麼不好呢?

    蕭峰在離開丐幫時起誓的動機是很好的,如果在誓言中将“漢人”改為“無辜漢人”,可能就更好些了。像這樣的誓約,蕭峰是應盡一切力量去遵守的,他不遵守,就很難讓人信服他可以算作是“絕頂人物”。否則,“言而無信”這一條被中國人幾千年常常譴責的壞品質,豈不成了“完美偉大的英雄的”美德了嗎。

    在這部書中還有一個被調侃的對象嶽老三,也在守信用的觀念上出醜。嶽老三為了要段譽拜他為師,他追到大理皇宮中,在第六回中,和段譽比武中失敗。在此之前曾約定如果他輸了,就拜段譽為師,木婉清用言語激他:“我瞧你是甘心作烏龜王八旦,拜師是不肯拜了。”他就一定要拜段譽為師,以顯得自己說話一定是算數的。在此之後,雖然他對拜段譽為師是非常不情願的,但基本上遵守了徒弟應守的規矩。在最後,為了救被捆縛在地上的段譽,死在第一惡人段延慶的杖下。

    嶽老三是金庸在這本小說中塑造的一個充當笑料的人物,就如同《笑做江湖》中的桃谷六仙,處處顯出智力甚為低下,滑稽可笑,這原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也不須再多說了。但“在有些“金學家”的評論中,說嶽老三因為“說過話一定要算數”,所以才顯得很愚蠢。是這樣的嗎?當然不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些“金學家”對“守信用”這一點總看着不順眼。

    “言必信”這一點,在處理人和人的關系時是十分重要的。如堅持這一信條,有時看起來是吃些虧,但從長遠上講,一定是有益的。

    如果誰從《天龍八部》中研究出一條結論:堅持“言必信”

    才使嶽老三變得那樣蠢,那麼這位先生愚蠢的程度也可能和嶽老三相差不是很遠了。其實,嶽老三在拜段譽為師這一點上所表現的愚蠢,是在于他并不是武功不行,也不是敗于段譽,而是段譽父子二人合力才将他打敗,他不拜師也并不違背他原來所許下的諾言的,但讓木婉清一激,他就糊裡糊塗地拜了,這才是他的愚蠢之所在。

    是不是在像香港這樣商業氣息極濃的地方,人們認為隻有傻瓜才守信用?

    也許是在那裡,人們大不講信用了,“言而有信”,“言必信”等幾千年來被奉為美德的信條,都已經過時了?否則,為什麼金庸會讓他心目中最大的英雄這樣不守信用,并在他的小說的其他部分多次對嚴守信用于以調侃?

    為什麼這麼多的“金學家”們都對蕭峰這種莊嚴地起了誓,但不遵守的行為毫不在意,還認為他是“絕頂人物”呢?

    按中國人的傳統,守信用是一個很重要的品德。雖然,不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郁總有人在各種場合下背信棄義。

    但是人們在文學作品中公然的鼓吹守信用是不重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還是極少見的。

    在現代的政治生活和市場經濟中,中國的守信用這一老傳統是不是不應再被重視?按有些國家的觀念,如果沒有簽合同,沒有簽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不管說過什麼都可以不算數。

    作為一個中國人。還是以尊重和贊揚守信用較好一些。

    雖然守信用的人有時看起來不夠靈活,因而可能占不了便宜,甚至吃虧,但從長遠上看,不論在商業上還是在政治上。

    守信用的人是不會吃虧的。

    有位“金學家”在評論金庸的小說時說:“在古代社會,至少在金庸的筆下世界,言而有信一諾千金是最重要的道德準則。”面對這樣的評論,真有點不知該說些什麼了。隻能想像這位先生大概沒時間仔細看金庸的小說,隻是惟恐晚了就來不及了,于是就急急忙忙地擠入吹捧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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