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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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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3日于北京語言大學三間屋送一校(2005年3月28日)送二校(2005年4月25日)送三校(2005年5月6日下面不要)送四校(2005年5月18日)送五校(2005年5月26日)位極人女賈元春

    元春這個藝術形象最令人感到興趣的是,她是為什麼死的,她的死與賈府敗落有多大關系,她死在京師還是外地?

    元春的判詞是:“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夢歸。”《紅樓夢曲·恨無常》:“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眼睜睜,把萬事全抛。蕩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鄉,路遠山高。故向爹娘夢裡相告: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啊,須要退步抽身早!”

    有幾個問題是紅學家、紅學愛好者争議較多的:

    一是“二十年來”的那個“二十年”究竟指什麼,是指元春入宮時的年齡,現在的年齡,入宮至今的時間,還是有所影射?

    有幾個坐标有助于我們确定這個問題。

    第二回“冷子興演說榮國府”,說到當時寶玉七八歲,而元春“現因賢孝才德,選入宮中作女史去了。”這個“現”應當是不久前的事,時間不會超過一年,否則就會說“去年”或某年。因此,這時元春應在十五六歲左右,太小了她不可能參加秀女的選拔。這從第四回寶钗進京為了“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可以看出。次年寶钗及笄,那個生日特别,引起了不少誤會。若是元春二十歲才入宮,在當時這樣的“晚婚”不大可能。因為元春非常美麗,才華洋溢,出身貴族之家。這樣的女孩,往往不到及笄之年就被人看中,來論婚嫁。因此不可能到二十歲還待字閨中,直到被選入宮中。所以元春二十歲入宮說難以成立。

    如果說,是指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了,所以深知宮廷鬥争之複雜,此說更加難以圓到。如果元春入宮已經二十年,那麼元春省親時就應當三十五六歲了。三十三回賈政毒打寶玉,王夫人哭求丈夫别打了時說,“我如今已将五十歲的人了”。而在元春之前王夫人還生了賈珠,王夫人不可能有這麼大的女兒。所以進宮二十年和王夫人的年齡對不上。而且更加矛盾的是,十七十八回省親時交代得清清楚楚:“當日這賈妃未入宮時,自幼亦系賈母教養。後來添了寶玉,賈妃乃長姐,寶玉為弱弟。賈妃之心上念母年将邁,始得此弟,是以憐愛寶玉,與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祖母,刻未暫離。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内了。”省親時寶玉十二三歲,如果元春入宮二十年了,那麼寶玉還沒有出世,自然不能教他識字。所以入宮已經二十年不可能。

    有的認為影射曆史上的某件對賈府敗落影響深遠的事,如康熙第六次即最後一次南巡也是曹寅第四次接駕,到曹家被抄,正好是二十年。

    我認為是指元春年齡,否則“辨是非”不可解。“二十年來辨是非”是指她二十歲了,對宮廷及社會問題已經看得很清楚了,深知自己活着時賈府有大樹可靠,一旦死去,就會“樹倒猢狲散”。而自己二十左右時正是賈府最興旺之際,這就是所謂“榴花開處照宮闱”,另外“三春”(迎春、探春、惜春)自然不及她這個“初(元)春”。“二十”是虛指,并非剛剛二十歲。元春應當是十五六歲被選入宮,回來省親時約二十一二歲,賈府出事時她大約二十四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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