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作者一七六○年的改筆

首頁
第九回鬧學堂後段,記寶玉的話,從乾隆己卯(一七五九)到一九五三年的本子,大緻均同。

    茲錄脂硯齋己卯本為例: 瑞大爺反派我們的不是,聽着人家罵我們,還調唆他們打我們。

    茗煙見人欺負我,他豈有不為我的。

    他們反打夥兒打了茗煙,連秦鐘的頭也打破,這還在這裡念什麼書。

     直到晚近的本子都這麼寫着的,好像沒有錯。

    但看脂硯齋庚辰本(一七六○)卻不如此。

     大爺反倒派我們的不是聽着大家罵我們還調唆他們打我們茗煙連秦鐘的頭也打破這還在這裡念什麼書茗煙他也是為有人欺負我的不如散了罷。

     仔細地看,方知此本之佳,而各本皆誤。

    尤有興味的,己卯本那樣,庚辰本這樣,表示這段文字是曹雪芹在一七五九年到一七六○年之間改動的。

    他為什麼要這樣改動?想必因這裡寶玉的言語與上文事實必須相符之故。

     先言各本之謬。

    如說“還調唆他們打我們”,但他們并沒打秦鐘和寶玉呵。

    又說“他們反打夥兒打了茗煙”,打茗煙事誠有之,不過并沒有大夥兒打。

    幾時群衆起來大打茗煙呵?照這叙述,似乎他們先要打寶玉秦鐘,然後茗煙進來幫寶玉,又打了茗煙,最後把秦鐘的頭也打破了。

    讀者試檢上文是這樣的麼?既不是這樣,豈非寶玉在那邊訛詐人,造謠生事,颠倒黑白嗎!無論如何,這跟書主人寶玉的身份和個性是決不相當的。

     再言庚本之佳。

    複引前文,加以點句: 大爺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