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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紅樓夢》的回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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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為分回不同之故。

    我們要批評回目底優劣,不如批評分回底優劣較為适當些。

    高戚兩本底分回我以為戚本好些。

     雖說戚本比高本稍好一些,實在有些半斤對八兩。

    先引兩本十七、十八兩回之目于下: 第十七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高) 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曲折(戚)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倫樂寶玉呈才藻(高) 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助情人林黛玉傳詩(戚) 原來這兒有兩種的改法:(一)把十七、十八合回之目整個兒給了第十七回,而在第十八回上另做了一個,例如高本。

    (二)把合回目錄兩句拆散,把第一句給了第十七回,第二句稍變其形(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即榮國府歸省慶元宵)給了第十八回,例如戚本。

    雖改法似乎不同,卻犯了同樣的毛病:重複。

    高本的重複,一望可知不用說了;戚本字面上雖不重見,而事實上亦系複出。

    他們在怡紅院迷路之事,即逛大花園的一部分。

    而且寶玉到怡紅院後也題了“紅香綠玉”匾額,這難道不是“大觀園試才題對額”麼?此外兩本又同犯一種毛病,即大觀園之賜名本在十八回,而十七回先出了目錄;戚本十七回的目錄更多了一個怡紅院,也在第十八回才定了名的;這雖然無大關系,卻也是個小錯。

    一言以蔽之,都不妥當。

     是戚、高二本改的不好嗎?這也不盡然。

    這一段書的分回原有一個基本的困難,我甚至猜想作者當時也感到了這個,所以直到他臨死,這兩回始終沒有分家(庚辰在曹雪芹死前兩年)。

    從十七回到十八回這大塊文章隻有兩回事:(一)寶玉題園中各處的匾額,(二)元宵節元春歸省。

    所以原本這十六個字:“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是情真理當,千真萬确的。

    若分作兩回書,十七回得上句,十八回得下句,而在第十七回上出大觀園也不大好,事實如此而已。

    每回隻一句不成回目,必須配上一句。

    配上一句呢,即毛病百出,非重複即瑣細。

    如戚本第十七回之“怡紅院迷路探曲折”,即兼重複瑣細之病,若亞東初排本作“疑心重負氣剪荷包”,更覺傷于瑣碎。

    這段書在分量上過重,原該分做兩回的,但實際上隻是一大回書。

    我們将來的校本仍拟從脂庚合回,不獨可存原稿之真,且各本的目錄都不好,亦無所适從。

    假如容易出詞,雪芹早已分了回,寫好回目了。

    作者尚且為難,你我如何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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