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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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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姐出場後第一樁大事為“協理甯國府”,也是她生平得意之筆。

    第十三、十四回筆墨酣暢,足傳其人,第十四回寫“伴宿”一段,尤為簡括。

    甲戌本脂批所謂:寫鳳姐之珍貴、英氣、聲勢、心機、驕大是也[33]。

    又庚辰本總批說:“寫秦死之盛,賈珍之奢,實是卻寫得一個鳳姐”,話也不錯,未免稍過其實。

    蓋此兩句,作意甚深,寫鳳姐固是一大事,尚非惟一的大事也。

     即使隻寫鳳姐,而其意義恐也不限于個人,她整理甯國府時,于第十三回曾總括該府的混亂實情: 頭一件是人口混雜,遺失東西;第二件,事無專執,臨期推委;第三件,需用過費,濫支冒領;第四件,任無大小,苦樂不均;第五件,家人豪縱,有臉者不服钤束,無臉者不能上進。

    ——此五件實是甯國府中風俗。

    (一三三頁) 除了這五條,在本回之末更有兩句詩的總評:“金紫萬千誰治國,裙钗一二可齊家。

    ”這兩句話對于上文提出的問題做了進一步的回答。

    雖指的是鳳姐,卻不限于鳳姐。

    其意義有二:其一,裙钗勝于金紫,也就是女子勝于男子,符合本書開首總評:“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須眉,誠不若彼裙钗”,也合于第二回寶玉“女兒水做的,男人泥做的”那樣的說法。

    原來書中屢以鳳姐比男人,以男人為标準,總似在尊男,實際尊女;名為尊女,又實系貶男。

    何以知之,從以鳳姐為實例知之。

    若引一個四德兼備的女子從而尊敬之,褒揚之,在那個時代謂之尊女可也。

    現在卻引了一個缺點很多,且有罪惡的婦女鳳姐為例;夫何足尊,而竟尊之,豈非痛貶這“萬千金紫”,貴族的男人們乎!他文章很輕妙,像我這樣說法恐過于着迹,而大意或者不誤,信乎《紅樓夢》之多疑語也。

     其二,這裡又提起《大學》的“齊家治國”的老話來,在古代封建社會統治階級有這麼一套的制度,小型的單位叫做家,大型的單位叫做國,更大型的可以叫做天下;家長是關門皇帝,皇帝便是全國的總家長。

    家國既屬相通,齊家之道自可通于治國之道,這和後來的情形迥然不同。

    今曰“金紫誰治國,裙钗可齊家”,是以家國對舉,又不止抑男揚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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