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眼,就足以說明問題的大要了。
尤三姐在我們的民族文藝曆史上是一個極為獨特的女性人物,隻要明白中國道德傳統的,定然知道,除了曹雪芹,是無人敢寫這樣一個女流的。
她始則淫亂,但這與《水浒》裡的潘金蓮、潘巧雲完全不是一回事。
她被姐夫以及其弟兄輩引誘污染,她不能守身如玉,但是卻反過來把男子當作挫辱戲侮的對象,盡情“報複”之,然後翻然悔過,尋求一個合意的終身依靠者,以真情傾注,持齋奉母,閉門拒世。
最後,柳湘蓮聞知她的前情,不肯認婚,她便一劍了結了自已的青春。
這是何等的一個悲劇,這悲劇不僅僅是“結局不幸,使人悲傷”,而是那個社會迫使她失貞,而這個同一個社會又迫使她因失貞之過而為人不齒。
這個女性便無立足之境,隻好一死以酬其“不知己”的曾是紅絲系定的可意之人!這才是封建社會的婦女命運的悲劇。
然而到了高鹗筆下,尤三姐立刻變成了“霜清玉潔”的“貞烈完人”,她的門前是值得皇恩浩蕩為之建立一個旌表牌坊的!在高鹗看來,尤三姐并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可以犯過失的活着的“人”,隻是“體現”貞節道德觀的标本制成陳列品。
這就是原作與僞續(包括偷改)的根本區别!
鴛鴦在抗婚事件中所表現的精神,是大家熟悉的,無煩多講。
這個人物在司棋事件中也是一個重要人物,雪芹曾用重筆叙寫,可知在後半部書中還将有異樣筆墨再來“交代”這個奇女子。
可是,到了高鹗手裡,她也變了,變成了隻是替賈門子孫盡忠盡孝的一個“殉主”的“烈女”!對這位烈女,賈政來拜,不用說了,連寶玉也有這樣的“表示”:——他認為鴛鴦是“天地靈氣”所“锺”,如今殉主,是“得了死所”,自己是“老太太的兒孫,誰能趕得土她!複又喜歡起來”;賈政因她“為賈母而死”,特别三炷香,一個揖,“不可作丫頭(奴婢)論,你們小一輩都該行個禮。
寶玉聽了,喜不自勝,走上來,恭恭敬敬叩了幾個頭。
”你看,這就是被“改造”過的鴛鴦的一切!我也說過的:——
原來,在高鹗看來,鴛鴦的慘死最“得所”,最“真情”[按此指僞續中秦可卿之魂對鴛鴦大講什麼才是“真情”]她為賈母殉死,是為賈氏門中立了大功,成了賈門的最崇高的忠臣孝子,所以應該得到——也實際得到了賈二老爺和二少爺、二少奶奶這三位最“正統”人物的禮敬,而隻有這樣,鴛鴦的身份才得提升,哀榮才算備至![《新證》P.898]
在前八十回雪芹原書中,即使是被寶玉斥為“混賬話”的,也沒有散發出如此等樣的封建地主統治階級思想意識的惡臭之氣的千分之一!高鹗就是把這路貨色偷偷地——不,公然地塞進紅樓夢,去徹底糟踏曹雪芹的光芒萬丈的進步思想。
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為高鹗打抱不平的人們,總不肯接觸接觸這般如此的實質問題,盡管口口聲聲說是思想内容第一,藝術技巧第二;假使承認僞續有“不足之處”,那也不過“大醇小疵”而已。
我不禁要問:我不同意這種看法,無法容忍僞續這樣作踐曹雪芹和歪曲石頭記,難道我這就犯下了罪款了嗎?!曹雪芹并不主張男女可以胡搞亂來(這是另一回事),他卻反對封建婦女“貞節觀”。
“好馬不鞴雙鞍鞯,烈女不嫁二夫男”,這絕不是他要宣揚的東西。
在藕官燒紙一回書中,即第五十八回《杏子陰假鳳泣虛凰,茜紗窗真情揆癡理》這段故事中,雪芹已明白表述了他不主張婦女“守節”,被迫守節與“真情”何幹?真情也并不等于永不再嫁,——寶玉對此“癡理”十分之贊歎!顯然,這又是對封建婦女觀的一大挑戰。
書中的襲人,與寶玉本非并蒂連理,結發糟糠,她嫁蔣玉菡這位優伶,完全談不上什麼“改嫁”“再醮”或“琵琶别抱”之類的名堂;她之從蔣,說不定還是寶玉遣散丫環時的自家主張。
但是高鹗先生卻找到了一個絕好的發洩高情逸緻的機會。
他對襲人的他适大加諷刺,并且特意把古代的那個“失節”以後永不言笑的息夫人搬出來,借了兩句他平生十分得意的清初鄧氏詩,慨然吟道:
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注三]
他在這裡笑罵襲人以及息夫人:你們婦女,男人沒了,被迫改嫁,隻該“一死”,不死就是失節。
女人是文家才子可以調笑戲侮的對象,但她要一失節,可就又對他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抓住這個機會,僞續者還忘不了對讀者進行“教育”呢,其言曰:
看官請聽:雖然事有前定,無可奈何,但孽子孤臣,義夫節婦,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我又不禁要問一聲:這難道也“符合”曹雪芹十年辛苦、血淚斑斑的著書抒恨的主旨與本懷嗎!?看了這種東西在紅樓夢中出現而感到舒服的,畢竟又是何肺腸呢?!
巧姐按雪芹原書:為狠舅奸兄所賣,身陷煙花,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