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佚的學人們的“總方針”或“根本原則”。
基于這個方針原則,我對張之、周玉清、劉心武以及電視劇本結局部分的撰者、海外的張碩人等等探佚工作者,都表敬意,佩服他們的勇氣與毅力,非同小可,因為這真是一種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是“犯衆怒”的“挑戰”,不是人人能作肯定的瑣末閑篇兒。
至于他們的識見之高低,理解之正誤,靈性之多寡,手筆之優劣……,那完全是另外角度層次的評議對象與範圍了,最好是暫歸“分别另論”,倘若一古腦兒都要糾葛在一起,論短說長,那将自陷于“混戰”之中,“迷陣”之内,就什麼也扯得上——什麼也扯不清了,結果,反對探佚的正好抓住你們自己“授”來的好“柄”,說你們探佚的本來就是這麼亂來,這麼胡鬧,這麼不成氣候。
積五十年來的經驗,略知熱愛與關切紅學的人無慮有千千萬萬,但真正能做探佚工作的學人,極少極少。
發現這種人才,培育這種人才,都不是輕而易舉之事。
所以,我特别珍視這種人才——因而萌生了“寬容”的心理态度。
寬容,不等于同意一切信口胡猜,随心亂攪。
除了那種之外,在思維方法、求證方法上發生了與自己“尺碼”有所不同之時,則主張“寬容”,避免自是,自大,以緻弄到強人從己。
人家畢竟也是“一家之言”[注一],何必一定要“我”來雌黃?舉個小例,我在《文彙報·讀書周報》發文評介王湘浩著《紅樓夢新探》時,從整體大局出發,給以很高評價,但我不提我對他個别考論的不同看法;王先生認為寶钗結局是死于雪中。
這論據顯然是第五回冊子判詞中的“玉帶林中挂,金簪雪裡埋”,不能說他是無所依據而逞臆之言。
但問題是:如照此種推理考論的方法,那就應當同時得出另一結論:“林黛玉是在樹上吊死的”。
可是誰也沒這麼提過,則其故何也?足見王先生那個考論未必妥當,可是我不想多口[注二]。
因為,王先生至少還是示人以一點:程高僞續中的寶钗“結局”,是個大騙局。
這也初步起了打假的作用。
至于到底如何,盡可從容切磋讨究,逐步尋到真解真境。
以上這點拙意,都與朋友在通訊中申述過;但我以為,如果不矚目于大端,而多涉這些你長我短的瑣細之處,就大大不利于探佚學的繁榮發展了。
我的這一點意思,或許也可說是—種苦心吧?這苦心自然也會有人不以為然。
不過他若能想上一想:程高僞續的文化流毒,酷烈了二百多載,直到今日還在被人寬容着頌美着,譽為“偉大”過于原著,雲雲,那麼我們對剛興未久的探佚之學采取一些适度的寬容,就反而不行了嗎?我們不是提倡講科學講道理的良好學風嗎?
探佚新學科雖說是建立未久,它的根源卻也悠遠,實際從乾隆末期程高本一印行,就引起了學人的思索,今日我們已經可以征引十多家的文字記載,一緻證明了在120回“全本”之外,另有一種舊抄本,約有16冊分訂,共約30回書,内容與程高本迥然絕異。
這種抄本,有的稱為“異本”,有的稱為“舊時真本”。
盡管有人不相信那就是雪芹原著(以為也是一種“續書”),但記載者提出了“真本”一稱,卻十二分重要,這重要在于:講“異本”的還可以解成是“好奇”,而提出“真本”的這個事相,卻的的确确地反映出當時文人讀者界的尋真與打假的認識與要求了!這一點方是我國小說史(文化史)上的頭等大事,忽視了它的意義,就隻能落于“看閑書解悶兒”的文化層次,那自然就再不必深談什麼真妄是非了。
我自己“失足”于紅學的“考證派泥坑”裡将近半個世紀,不知陷溺于此者究為何故?如今一回顧,原來是由胡适先生争論版本真假的問題,引發了我的要把真作者曹雪芹的時代、家世、生平、思想、文字……一切一切,都弄個清楚的大願與虔心。
直到1953年拙著《紅樓夢新證》問世,評論界毀譽百端,捧場的惠以齒牙,說是“材料尚稱豐富”(何其榮也!),可是絕無一人說過《新證》的唯一而總括的目的就是尋真打假。
更奇的是,尋真不對了,打假更錯了,我的揭露批判程高僞本倒是犯了錯誤——“太偏激了”。
在真僞問題上,還發生“偏激”與否的評議,那麼可知反“折衷主義”白白反了許多年,假的到底該打還是該贊?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絕不能有半點糊塗。
我“坦白”了上述的思想,就是為了說明:我對探佚學的态度是有其根由的——此外并無别意。
從我自己的經驗體會來說,探佚毫無奧妙或神秘可言,更非那種譏為“占蔔”者所理解的那樣“迷信騙人”。
探佚的主要依據是雪芹的筆法與脂硯齋的批點。
在此以外,參考見過真本異本的人的詩文記叙。
雪芹筆法中一大特色是前面“閑文”處處都是後文的伏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