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
魯迅先生論《紅樓》,也承認“伏線”這個文學技法與美學概念。
高鹗卻為了他自己的需要與目的,肆意破壞前80回中精密安排的伏線。
比如賈芸、小紅的結合與寶玉、鳳姐的後文處境是遙遙而又緊緊地聯着的,高續中則一無所有了。
此等舉不勝舉。
鴛鴦結局原是賈赦懷恨,放不過她,最後賈母既逝,乃誣鴛鴦與賈琏“有染”(她曾好心為賈琏偷運賈母的東西去押當款項救急,卻被指為“罪證”……),因而被賈赦害死。
但到高續中,鴛鴦卻成了服侍老太太歸天之後的“賈氏恩人”——高鹗硬讓這個可憐的被害者“全節全孝”,硬讓賈政“行禮”敬祭她——連寶玉也“喜得”跟着向她行禮緻敬呢!
窺豹一斑,嘗鼎一脔,——夠了夠了。
我為雪芹悲憤,鳴冤,于是落了一個對高鹗“不公平”“偏激過甚”的評議。
如有不公平與偏激之失,那是應當改正的。
不過我也想:這不該是隻對高鹗一方的事——對曹雪芹呢?卻由誰來為他叫一聲“不公平”和“偏激”呢?!真是,喊冤的不應都往那一邊站。
說到“偏激”,我也并不真能克當。
胡風先生後來發表了他的《紅樓夢交響曲》及其序跋諸文,當時就有人告訴我說:“現将登出一篇評高鹗的文章,比你還要偏激!”我當時半信半疑。
誰知讀了之後,真是比我“偏激”得多!我自愧弗如。
胡風先生不是什麼紅學家,也沒見過什麼珍久伢,他的慧眼竟能看出了事情的本質。
你聽他說:——
“對高鹗續書和高鹗本人得出了完全否定的結論。
(中略)我認為,他不但和曹雪芹的鬥争目标沒有任何繼承關系,而且是居心叵測地企圖消除掉曹雪芹的整個鬥争精神。
”
他還單刀直入地揭明:高之續書是“五四”以前的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最大的騙局!
這是奇迹——胡風當時隻能得到一部通行的“程高本”,沒有任何可供參考的資料如論文之類。
他沒有受到任何人的影響。
他更沒憑借過什麼“考證”。
不禁要問一句:這種的“偏激”之見,又是從哪兒産生的呢?
最近讀到山西大學梁歸智教授的新版《石頭記探佚》,增訂到将及50萬字。
其下半部《思理編》乃是一系列重要理論文章,從哲學涵義、美學系統、接受美學、傳統文化與國民性等等多個層次和角度來論析高鹗續書的新著作。
關心這一論題的,若能取閱,當有收獲。
雜感還多,姑且從省。
如今隻單補表一句話,以作本文的結尾如上面所叙,雖很粗略,已可看出這遠非一般性的文藝範圍的“仁智”之分,也與“士各有志”不是一回事。
在胡、林等已經過去的階段,還隻是企圖為高續争一個“不遜于曹雪芹原作”,或“即等于”原作,還不敢超越這種提法;但在近年,國内大陸上卻出現了“偉大的是高鹗,不是曹雪芹”的公開宣論。
這自然會使胡、林等望塵莫及。
其實,這也不過是一己之見,原與别人無關。
但這種宣論還不到此為止,它還要诽謗别人維護曹雪芹,甚至新加進人身攻擊的成分。
這就離開學術更遠了。
回顧一下,為了維護曹雪芹的本真,為之辨誣鳴冤,揭發的是清代人的事情,沒想卻遭到了胡的教訓,林的謾罵,以及他們以外的诽謗攻擊。
起先也覺奇怪,後來想這實際上并不是受辱,倒是很值得自豪的,因為他們指目我為護曹的代表,這豈不是最大的光榮?真的,這比什麼榮譽稱号學位都難得多,我畢竟做了一點有效果的工作——尋求中華文化史上成就奇偉的大文星曹雪芹的本真,尋求他的真精神、主旨、意義、價值,還已為反對和攻擊所證明了。
這就是我的初心和努力的目标,還用得着計較區區個人得失利害嗎?
魯迅先生研究小說,曾以“5煙埃”“斥僞返本?為标的。
這四個大字,我是永遠服佩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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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見其所著《列甯格勒藏抄本石頭記的發現及其意義》。
[注二]關于徹查民間戲本的事,周贻白在《中國戲劇史》中就引錄了地方大吏查辦之後的複奏檔案,可資參看。
此1791年首刊的《紅樓夢》假全本騙局本是“宮廷版”,乾隆批準的;但到1991年因是此宮廷禦準本的200周年,所以紅學界還為紀念它的出版頗為熱鬧了一陣,對之加以贊揚。
此亦中國文化異象之一大事例。
[注三]轉引,見台版《紅樓夢研究專輯》中《紅學論戰——以林語堂為中心》卷。
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