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雪芹的化身或幻相)的最大特點是“情不情”——以“情”心來對待那一切無情、不情之人、物、事、境。
他自幼率性任情,故有“狂癡”之罪名;但他最講道理,故最能體貼他人——此即“理”也。
比如,他心憐平兒,欲稍盡心意,卻知她是兄長房中之人,亦嫂級等次也,便不能忘理而任情。
比如他在嫂嫂鳳姐生日那日,因情而私出城外,為盡一禮,然又服膺書童茗煙之言,盡禮之後,還須即速回家,以慰祖母,以賀賢嫂——此又非“理”而何哉?
舉一可以反三,書中類此者,在在昭然,無俟枚舉。
是故,雪芹未嘗将“情”、“理”絕對化起來,敵對起來,勢不兩立起來。
說《紅樓》是一部“反理教”的書,豈其然耶?
孔孟等聖賢,出于治國安民的好心,把“情”倫理道德化了。
雪芹則是:在倫理、社會關系上,承認“理”是适可而必要的;而在獨處自便之境中,則将“情”詩化起來,藝術化起來。
兩者并不構成絕對矛盾沖突——甚且有時是相輔相成的關系。
情,即“天”是也。
理,即“人”是也。
情與理諧,是即“天人合一”的大道理——亦即中華文化的最大特色與精髓所在。
——我的“思想方法”頗與雪芹有相近相通之處。
是以我說我不喜歡把事理人情割裂兩截、制造人為的對立的那種識見主張。
我們中華人至今日常生活用語從未廢棄“情理”一詞,相反,一直遵奉運用。
寶玉不樂于高冠禮服地賀喜吊喪的純“表演性”俗禮,是因其中已失真情,而絕不可以舉此以為“反理”之證。
寶玉不喜功名祿位,也隻因其間隻有官氣,而無真情——他特重者是一個“真”字。
性真情真,待人以真,對事以真……是以十分感慨于“假作真時真亦假”的俗世僞裝,作奸取巧,利己害人。
我尊重雪芹,喜愛《紅樓》,全在于此。
什麼“愛情悲劇”,什麼“婚姻不自由”……還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識見,那是另一回事,與在下的“思路與想法”,關系就很小了。
詩曰:
後賢難議議前賢,“情”“理”相逢仇對煎。
細究中華文化史,天人合一否耶然?
不悔——知愧
我還是服膺曹子雪芹的話:“愧則有餘,悔又無益。
”八個字像是隻不過一兩層道理,其實卻是千回百轉、回腸蕩氣的人生感歎。
不是不悔。
若真的不悔,那愧又何來?其愧既又有餘,則其悔之深可想而知矣。
然而,悔到底是個“馬後課”,比及知悔能悟,事情早已明日黃花,成了“曆史”,故曰無益。
俗話還常說“追悔莫及”。
是以萬人能悔,雖是好事,畢竟那萬人已然做成了至少一萬件錯事壞事了。
嗚呼,豈不可悲,豈不可痛!
這麼說,其實還是一層最淺的常理。
倘若細究起來,雪芹是個大智慧者,他那話含蘊的内情恐怕還深還厚得多。
那“無益”,也許并不是頑固不化,執迷不悟,死不回頭;而是這種悔者,本來絲毫沒做什麼錯事,倒是做極高尚極善美的事——可結果呢?做錯事壞事的萬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祿厚,洋洋乎自得,而這個做好事的曹雪芹,卻落得“萬目睚眦,衆口嘲謗”,一生忍辱負垢,受盡了欺侮貶抑、誣陷傷害。
雪芹之知悔而又曰無益,蓋深嗟人世之險惡,天道之不公。
把他那無比沉痛的話看淺了,讀錯了,則是更加可悲,更加可痛!
我常常為此而自己憂憤:世人待他太淺薄、太惡毒了。
心裡十分難過。
隻因這麼一點癡念,我自己也走上了一條可愧可悔的狹路。
我不幸之至——當上了“紅學家”。
甲子(1984)那年,我作過一首《自詠》的自度曲,幸有存稿,其詞曰:
為芹脂誓把奇冤雪。
不期然,過了這許多時節。
交了些高人巨眼,見了些魍魉蛇蠍,會了些高山流水,受了些明槍暗钺。
天涯隔知己,海上生明月。
憑着俺筆走龍,墨磨鐵;綠意涼,紅情熱。
但提起狗續貂,魚混珠,總目眦裂!白面書生,怎比那繡弓豪傑——也自家,壯懷激烈。
君不見,歐公詞切。
他解道:“人間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
”怎不教人稱絕!除非是天柱折,地維阙;赤縣頹,黃河竭;風流歇,斯文滅——那時節呵,也隻待把石頭一記,再镌上青埂碣。
您看這支曲子,可不算短,該說是個大曲。
它說了那半日,到底說個什麼?那中心焦聚,正是個悔與不悔的問題。
因為這實在合題對榫,我才引錄于此,以見我這拙文,并非随時就題托寓,真是在自家胸中,思量已久了。
這支曲子,分明說的就是一個悔,一個不悔。
說悔,那語氣好像是受了那些魍魉蛇蠍的那麼多的明槍暗钺,可謂遍體鱗傷,若不當紅學家,何至如此?是則悔之之意存焉。
說不悔,那語氣也不為不強了,為了給雪芹、脂硯洗雪奇冤,受了這等人的欺辱傷害又算得什麼?倘若因此而悔,一切都不值一哂了,也把雪芹的價值給拖下不少。
我怎麼能改易初衷,向魍魉蛇蠍投降呢?
所以,始終不悔,永遠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