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事——可結果呢?做錯事壞事的萬人都功成名就,位高祿厚,洋洋乎自得,而這個做好事的曹雪芹,卻落得“萬目睚眦,衆口嘲謗”,一生忍辱負垢,受盡了欺侮貶抑、誣陷傷害。
雪芹之知悔而又曰無益,蓋深嗟人世之險惡,天道之不公。
把他那無比沉痛的話看淺了,讀錯了,則是更加可悲,更加可痛!
我常常為此而自己憂憤:世人待他太淺薄、太惡毒了。
心裡十分難過。
隻因這麼一點癡念,我自己也走上了一條可愧可悔的狹路。
我不幸之至——當上了“紅學家”。
甲子(1984)那年,我作過一首《自詠》的自度曲,幸有存稿,其詞曰:
為芹脂誓把奇冤雪。
不期然,過了這許多時節。
交了些高人巨眼,見了些魍魉蛇蠍,會了些高山流水,受了些明槍暗钺。
天涯隔知己,海上生明月。
憑着俺筆走龍,墨磨鐵;綠意涼,紅情熱。
但提起狗續貂,魚混珠,總目眦裂!白面書生,怎比那繡弓豪傑——也自家,壯懷激烈。
君不見,歐公詞切。
他解道:“人間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
”怎不教人稱絕!除非是天柱折,地維阙;赤縣頹,黃河竭;風流歇,斯文滅——那時節呵,也隻待把石頭一記,再镌上青埂碣。
您看這支曲子,可不算短,該說是個大曲。
它說了那半日,到底說個什麼?那中心焦聚,正是個悔與不悔的問題。
因為這實在合題對榫,我才引錄于此,以見我這拙文,并非随時就題托寓,真是在自家胸中,思量已久了。
這支曲子,分明說的就是一個悔,一個不悔。
說悔,那語氣好像是受了那些魍魉蛇蠍的那麼多的明槍暗钺,可謂遍體鱗傷,若不當紅學家,何至如此?是則悔之之意存焉。
說不悔,那語氣也不為不強了,為了給雪芹、脂硯洗雪奇冤,受了這等人的欺辱傷害又算得什麼?倘若因此而悔,一切都不值一哂了,也把雪芹的價值給拖下不少。
我怎麼能改易初衷,向魍魉蛇蠍投降呢?
所以,始終不悔,永遠不悔。
這一不悔,是永恒的。
我将繼續承當一切明槍暗钺的惠然垂顧。
歐公的那十四個字,見于他的小詞《玉樓春》。
我以為,把它摘取來移贈雪芹,最是貼切不過。
雪芹是我中華最崇高最偉大的情癡,但他的小說(原著,不指一百二十回程高僞續本《紅樓夢》)絕對不是為“風月”而作。
他的情癡,已臻極處,應尊之為“情聖”才更對。
但是,癡還是一個關鍵的字義。
此癡,非本義“不慧”之謂,相反,那正是大慧若癡,如同大智若愚之理。
癡方能執著,方能锲而不舍——方能無退,即不悔。
雪芹明示吾人:愧則有餘,悔又無益——其不悔之教,可謂至矣。
小說裡的賈寶玉是誰?有人說就是雪芹自己的化身幻影,有人說與雪芹無關,是張三李四的“集中概括”。
惟魯迅先生明言不諱,一曰賈寶玉的模特兒是曹雪芹,再曰雪芹是“整個兒的進了小說”。
我願意聽信魯迅先生的話,他不開玩笑,也不背教條。
那麼,您看雪芹怎麼寫寶玉?他為了蔣玉菡的事,為了馮紫英的事,為了齡官的事,為了金钏的事(還有隐在字裡行間的某些人的事),遭到了一場幾乎緻命的毒打,及至黛玉慰問他“你從此可都改了罷”,他卻長歎一聲,簡短地回答:“你放心,别說這樣話。
就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
”
這聲音,也就是雪芹的回答别人勸他逼他放棄寫書的聲音。
他又何嘗悔,悔個什麼?因為他自知并沒有做壞事或做錯了事。
“風月”是表面。
“這些人”也絕不是一個人,是一群人——即一類同型之人。
一部《石頭記》原計劃是寫一百零八名女子英豪——如《水浒》之寫一百零八條男子好漢。
正所謂“千紅一哭”、“萬豔同悲”,即是此義。
然則,他又悔個什麼呢?
雪芹的誕辰是首夏芒種節四月二十六日,他在書中用明筆暗墨巧妙記明,但世人不悟。
我有一首拙詩詠懷寫道是——
今日芹生日,蕭然舉世蒙。
壽君誰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