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顯然是隐伏了賈一家日後所遭的特大冤獄與殘酷迫害——似乎也有義俠之士,出于忠憤,力圖挽救“遺孤”——賈寶玉。
書中已然明白展示出的“王爺”級的故事,人物事情,北靜王府是賈家的“同難同榮”的老關系,十分親厚,是為一方。
忠順王府,則因蔣玉菡之故,與賈府起了矛盾,是為一方。
這反映了曆史背景中皇族内部争鬥的一大特點:史湘雲的牙牌酒令甚至暗示了“雙懸日月照乾坤”的異象(此乃李白的詩句,指唐玄宗、肅宗井立的怪現象。
清乾隆四年,恰有一大批皇族宗室另立“朝廷”的大案)。
雪芹運用了這些手法,讓讀者曉悟:榮甯之敗,是複雜的政局風雲變幻的犧牲品與替罪羊,而賈氏男女如赦、鳳等人,雖也有些自身的罪過惡行,利己而害人,但正是因為那些“微不足道”(這是相對于政治大事而設的喻詞,不必以辭害義)作了導火線與“由頭”實質上是個屈枉者。
《紅樓夢》人物的悲劇性,正在于此。
元宵夜宴賞燈觀戲的另一劇目是《樓會》。
這又巧妙極了——與元春那元宵點戲又是前後輝映、“特犯不犯”的獨擅筆法。
這兒的規律是:大的興衰榮辱整局巨變中,又特演一出男女二人悲歡離合的傳奇事迹,如上次是《相約·相罵》相似。
《樓會》即《西樓記》中的《病晤》一出。
此劇演的是于叔夜與名妓穆素徽的故事——卻也是一段自傳性的文學名作。
劇作者袁于令以自己的經曆為基本,化名“進入”劇中。
據清人記載,吳中沈某,雄于财勢,凡妓女新至者必先拜谒,方能立足穆女來拜時,适有文會,名士袁生居首坐,穆一見傾心,形迹昭顯,沈大不悅,加之譏诮。
袁怏怏于懷,而莫可如何。
有馮某者,性任俠,知袁意,乃探知沈攜穆遊虎丘(蘇州名勝)時,徑登舟劫穆而去,俾與袁會。
沈怒訟于官。
袁父懼,送子到案,系獄(并褫其科名)。
袁于獄中作此劇以自寓自遣。
《樓會》演的是于叔夜到西樓探慰穆女之病,正相聚中,忽然他的小書童文豹來催他快走,因為叔夜之父傳他去“赴社”,叔夜隻得怅然作别而去。
我在本章隻舉這些,馀不詳及。
這已可以看出雪芹運用的藝術手法是何等奇妙與豐富。
他熟習當時流行的戲本,抓住其中的某一中心特點,與他書中的人物事情有相近相通之處,不知不覺地納入了他的傑構中,讓人得到了一種全出意表而又恍然會心的多層次的藝術境界。
這種奇趣妙境,别的小說中何從得見?
一個整局的大變故,附帶着引發的家亡人散與悲歡離合,男女的生離死别——這就又已勾勒出了整部小說的大結構法則的影像。
這一點,在了解《紅樓》藝術上,更是重要。
【附記】有一點亟待研究:雪芹所引戲目中男女離合,皆有表記約婚,而寶、黛之間并無表誼,反特寫黛玉暗察寶、湘金麟的事,此極要緊之一大關目。
從中秋聯句“寒塘”、“冷月”一聯绾合二人結局而看,有可能是黛、湘皆曾投水自盡,而湘則得救,如史碧桃與錢玉蓮。
蓋黛、湘并列,本暗用娥皇、女英二妃湘江投水之典故也。
〔1〕此句據聖彼得堡本為正。
〔2〕關于黛玉之自沉的伏線,我曾于另文列出很多條。
因為那“形式”總是被人誤會隻為“考證”而不知是為了藝術結構手法,所以本章隻講這些,已夠分明,不再盡數羅列了。
〔3〕趙氏孤兒是個遺腹子。
這一點也引人注目,因為雪芹的上一輩曹颙少亡,妻馬氏懷孕七月時,其過繼弟曹?#092曾向康熙帝奏報。
因此颙之遺腹是男是女,成為曹學議題與争論之一端。
有人以為雪芹即颙之遺腹子。
本書避免史料考證,故不枝蔓。
或以為颙生天佑(祐),而不知“天佑”乃曹順的表字,典出《易經·系辭下》第十二章“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