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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話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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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說真話,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有人說現在的确有要求講真話的必要,也有人認為現在并不存在說真話的問題。

    我雖然幾次大聲疾呼,但我的意見不過是一家之言,我也隻是以說真話為自己晚年奮鬥的目标。

     說真話不應當是艱難的事情。

    我所謂真話不是指真理,也不是指正确的話。

    自己想什麼就講什麼;自己怎麼想就怎麼說——這就是說真話。

    你有什麼想法,有什麼意見,講出來讓 大家了解你。

    倘使意見相同,那就在一起作進一步的研究;倘使意見不同,就進行認真讨論,探求一個是非。

    這樣做有什麼不好? 可能有不少的人已經這樣做了,也可能有更多的人做不到這樣。

    我隻能講我自己。

    在我知道話有真假之分的時候,我就開始對私塾老師、對父母不說真話。

    對父母我講假話不多,因為他們不大管我,更難得打我。

    我父親從未打過我,所以我常說他們對我是“無為而治”。

    他們對我親切、關心而且信任。

    我至今還記得一件事情。

    有一年春節前不久,我和幾個堂兄弟要求私塾老師提前兩天放年假,老師對我父親講了。

    父親告訴母親,母親就說:“老四不會在裡頭。

    ”我剛剛走進房間,聽見這句話連忙轉身溜走了。

    母親去世時我不滿十歲,這是十歲以前的事。

    幾十年來我經常想起它,這是對我最好的教育,比闆子、鞭子強得多:不能辜負别人的信任。

    在十年浩劫中我感到最痛苦的就是自己辜負了讀者們的信任。

     對私塾老師我很少講真話。

    因為一,他們經常用闆子打學生;二,他們隻要聽他們愛聽的話。

    你要聽什麼,我們就講什麼。

    編造假話容易讨老師喜歡,讨好老師容易得到表揚。

    對不懂事的孩子來說,這樣混日子比較輕松愉快。

    我不斷地探索講假話的根源,根據個人的經驗,假話就是從闆子下面出來的。

     近年來我在熒光屏上看到一些古裝的地方戲,戲中常有縣官審案,“大刑伺候”,不招就打,甚至使用酷刑。

    關于這個我也有個人的見聞。

    我六七歲時我父親在廣元縣做縣官,他在二堂審案,我有空就跑去“旁聽”。

    我不站在顯著的地方,他也不來幹涉。

    他和戲裡的官差不多,“犯人”不肯承認罪行,就喊“打”。

    有時一打“犯人”就招;有時打下去“犯人”大叫“冤枉”。

    闆子分寬窄兩種,稱為“大闆子”和“小闆子”。

    此外父親還用過一種刑罰,叫做“跪擡盒”,讓“犯人”跪在擡盒裡,膝下放一盤鐵鍊,兩手給拉直伸進兩個平時放擡杆的洞裡。

    這刑罰比打小闆子厲害,“犯人”跪不到多久就殺豬似的叫起來。

    我不曾見父親審過大案,因此他用刑不多。

    父親就隻做過兩年縣官,但這兩年的經驗使我終生厭惡體刑,不僅對體刑,對任何形式的壓迫,都感到厭惡。

    古語說,屈打成招,酷刑之下有冤屈,那麼壓迫下面哪裡會有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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