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錄》第三集編成,收《随想》三十篇,我也給這一集起了一個名字:《真話》。
近兩年來我寫了幾篇提倡講真話的文章,也曾引起不同的議論。有人懷疑“講真話”是不是可能。有人認為我所謂“真話”不一定就是真話。又有人說,跟着上級講,跟着人家講,就是講真話。還有人雖不明說,卻有這樣的看法:“他在發牢騷,不用理它們,讓它們自生自滅吧。”
我欽佩最後那種說法。讓一切胡言亂語自生自滅的确是聰明的辦法。我家裡有一塊草地,上面常有落葉,有時刮起大風,廣玉蘭的大片落葉仿佛要“飛滿天”。風一停,落葉一片也看不見,都給人掃到土溝裡去了。以後我到草地上散步也就忘記了有過落葉的事。
我一向承認謙虛是美德。然而我決不願意看見我的文章成為落葉給掃進土溝裡去。但是文章的命運也不能由我自己來決定。讀者有讀者的看法。倘使讀者讨厭它們,那麼不等大風起來,它們早已給扔進垃圾箱去了。
我也曾一再聲明:我所謂“講真話”不過是“把心交給讀者”,講自己心裡的話,講自己相信的話,講自己思考過的話。我從未說,也不想說,我的“真話”就是“真理”。我也不認為我講話、寫文章經常“正确”。剛好相反,七八十年中間我犯過多少錯誤,受到多少欺騙。别人欺騙過我,自己的感情也欺騙過我。不用說,我講過假話。我做過不少美夢,也做過不少噩夢,我也有過不眠的長夜。在長長的人生道路上我留下了很多的腳印。
我的《文集》,我的《選集》,都是我的腳印。我無法揩掉這些過去的痕迹,别人也不能将它們一下子塗掉。
我的生命并未結束,我還要繼續向前。現在我的腦子反而比以前清楚,對過去走過的路也看得比較明白。是真是假,是正是錯,文章俱在,無法逃罪,隻好讓後世的讀者口誅筆伐了。但隻要一息尚存,我還有感受,還能思考,還有是非觀念,就要講話。為了證明人還活着,我也要講話。講什麼?還是講真話。
真話畢竟是存在的。講真話也并不難。我想起了安徒生的有名的童話《皇帝的新衣》。大家都說:“皇帝陛下的新衣真漂亮。”隻有一個小孩子講出真話來:“他什麼衣服也沒有穿。”
早在一八三七年丹麥作家漢斯·安徒生就提倡講真話了。
巴金
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八二年九月《讀書》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