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的這部小說的題名是《雪》,寫了幾章以後才改用了《電》這個名稱。
為什麼要用一個《電》字?我的解釋是:"《電》裡面的主人公有好幾個,而且頭緒很多,它很适合《電》這個題目,因為在那裡面好像有幾股電光接連地在漆黑的天空中閃耀。
"
這部小說是在一個極舒适的環境裡寫成的。
我開始寫前面的一小部分時,還住在北平那個新婚的朋友的家裡,在那裡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寫文章。
後來另一個朋友請我到城外去祝我去了。
他在燕京大學當教員,住在曾經做過王府的花園裡面。
白天人們都到對面的學校本部辦公去了。
我一個人留在那個大花園裡,過了三個星期的清閑生活。
這其間我還遊過一次長城。
但是我毫不費力地寫完了《電》。
我說毫不費力,因為我寫作時差不多就沒有停筆構思。
字句從我的自來水筆下面寫出來,就像水從噴泉裡冒出來那樣地自然,容易。
但那時候我的激動卻是别人想象不到的。
我差不多把整個心靈都放在故事上面了。
我所寫的人物都在我的腦子裡活動起來,他們跟活人完全一樣。
他們生活,受苦、戀愛、掙紮、歡笑、哭泣以至于死亡。
為了他們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
好像不是我在寫小說,卻是他們自己借了我的筆在生活。
在那三個星期裡面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隻看見那一群人。
他們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動,不讓我有片刻的安甯。
我的激動,我的痛甘,我的疲倦,恐怕隻有那個請我來住在這裡寫文章的朋友知識。
我仿佛在參加一場大戰。
我好象一個将軍在調動軍隊,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創造出來的兵卒)一個一個地派遣到永恒裡去。
我寫了雄和志元的處刑,我寫了亞丹和敏的奇異的死。
我寫完這部小說,我快要放聲哭了。
隔岸觀火的生活竟然是這麼悲痛的。
小說寫成後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學》的編輯部去,後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時帶去的。
到了上海我才知道小說已經排好兩章,但終于因為某種緣故,沒有能夠發表我便又把小說帶到北平。
我和朋友們商量了幾次,終于決定在《文學季刊》上發表它。
我把《電》的内容稍微删改了一下。
改動的地方很少,不過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裡面出現過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當時曾作了一個表,現在就把它抄在這裡: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劍虹——劍峰陳真——天心亞丹——繼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電》在《文學季刊》上發表的時候分作了上下兩篇。
題目改為《龍眼花開的時候》,另外加了一個小題目——一九二五年南國的春天。
作者的姓名變成了歐陽鏡蓉,的确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開始我引用了《新藥》《啟示錄》中的兩段話,我又觀看,見一片白雲彩。
在雲彩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着金冠冕,手裡拿着快鐮刀。
又有一位天使從殿中出來,向那坐在雲彩上的大聲喊着說: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因為收割的時候已經到了。
地上的莊稼已經熟透了。
那坐在雲彩上的便把鐮刀扔在地上。
地上的莊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地,因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經過去了。
海也不再有了。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上上帝那裡降下來預備好了,好像新婦妝飾好了等候丈夫。
我又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
上帝的帳幕在人中間。
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民,上帝要親自和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
上帝也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
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
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坐寶座的說:看哪。
我将一切都更新了。
又說:你要寫上,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
第二十五章第一至五節
後面注明:——"一九三二年五月于九龍寄寓"。
在下篇的開始我又從《新約》《約翰福音》裡引用了下面的四節:光來到世間,人因為他的行為不好,不愛光,倒愛黑暗……凡作惡的便恨光,并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節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節
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若有人聽見的我話不遵守,我不來審判他。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節
我就是複活,我就是生命。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節
後面加了一個小注:——"這後面本來還有一章結尾,現在被作者删去。
下篇到這裡便算完結。
"最後也注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于九龍。
"
這些都不是真話。
我故意撒了謊使人不會想到這部小說是我的作品。
這種辦法在當時似乎是必要的。
至少有兩三個朋友這樣地主張過。
至于"結尾"呢,小說本應該有一個結尾,不過我還沒有機會把它寫出來,寫出來也不能擔保就可以和讀者見面,所以我索性不寫了。
其實這部小說也可以這樣地完結的。
也許會有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