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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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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這樣完結。

    然而生命根本沒有完結的時候。

    個人死了,人類卻要長久地活下去。

     我當時要使讀者相信歐陽鏡蓉是一個生長在閩、粵一帶的人,《龍眼花開的時候》是費了一年半以上的時間在九龍寫成的一部小說,我甚至用了竟容這個名字寫了一篇題作《倘使龍眼花再開時》的散文,叙述他寫這部小說的經過。

    這篇散文我沒有編進别的集子裡面。

    但是我很愛它,而且它和《電》也有密切的關系,所以我也把它錄在下面:從先施公司出來,伴着方上了去銅鑼灣的電車。

     "到上面一層去罷,今天破個例",我微笑地對方說。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說什麼,第一個登上梯子。

     我跟在他的後面。

     我們兩個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着車窗,看下面的街景。

     "容,你的小說寫到多少頁了?"方忽然這樣地問我。

     "還隻有你讀過的那些,這幾天簡直沒有動筆,"我不在意地回答,依舊在看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說打算發表嗎?" "我不敢存這個野心,"我一面說,一面掉頭驚訝地看他,因為我覺得他的聲音有些古怪。

     "你不應該把我寫成那樣,你不了解我。

    "他辯解地說。

     "我的小說還沒有寫完呢。

    後面的結局你是不會想到的,但是你應該相信我,我不會不了解你。

    " "那麼我等着讀你的文章吧……"他微微一笑,在這樣的笑容裡我看到了寬耍方先前還以為我誤解了他,現在他卻把我寬恕了。

     在這次談話以後兩天方走了。

    動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來,那裡面有這樣的話:"我知道我走後你的生活會更寂寞,我知道我走後我的生活也會更寂寞,以後我也許會找到許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個像你這樣了解我的人了。

    " 他甚至說他願意聽從我的勸告,改掉一切的壞習慣,試着把一個過重的責任放在他的肩上。

    最後他說他不願意我送他,因為他不肯讓我看見他流眼淚。

     方,那個大孩子,他曾幾次徘徊在死的邊沿上,沒有動過一點心,他被好些女性稱為粗野的人,如今卻寫了這樣的信。

    他的友情使我感動。

     我在孤寂裡繼續寫我的這部小說。

    我拿這來消磨我的光陰。

    我寫得很慢,因為我的生活力就隻剩了這麼一點了。

     龍眼花開的時候,惠來了。

    她住在朋友家裡,每天總要過海來看我一次。

    她看見我努力在寫小說,就嘲笑道:"你在給我們寫曆史嗎?" 寫曆史,我的這管筆不配。

    這倒使我覺得自己太冒昧了。

    我分辯說:"為什麼要寫曆史?我們都還沒有把腳踏進'過去'裡面呢。

    "這時候我已經忘卻我是一個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說,她看見慧珠,看見小影,看見仁山,看見所有的人,她的臉上露出溫和的笑容,仿佛就和朋友們在一起生活一般,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寫下去吧。

    "惠這樣鼓勵我。

    她同時卻責備說:"隻是你不應該把我也寫進去,一萍不像我。

    "她的責備裡沒有一點怒氣。

    我知識她喜歡這小說,因為它給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憶。

     "這隻是一些回憶,不是曆史。

    我們的曆史是要用血來寫的。

    "她終于掩了我的原稿本,微微歎一口氣,說了上面的話。

     惠在對面島上住了不到一個月,便抛下我走了。

    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個有痼疾的人。

    我不能夠拿我的殘廢的身體絆住好。

     "容,你多多休息。

    小說慢慢地寫。

    明年龍眼花再開時,我就來接你回到我們那裡去。

    "我送惠到船上,煙囪叫了三叫,她還叮咛地囑咐我。

    她明白我的心很難忘掉離别。

    她的兩道細眉也微微皺起來。

     應該走的人終于走了。

    他們用他們的血寫曆史去了。

     我一個人孤寂地留在這個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說來排遣日子。

     方去後沒有信來,隻寄了我兩本書。

    惠也沒有信。

    我知道這是他們的習慣。

    我知道他們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龍眼花開了,謝了,連果子也給人摘光了。

    我的身體仍然不好。

    在這中間我慢慢地,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着,我終于完成了我的小說,寫到雄和志成的處刑,寫到繼先和炳的奇異的死。

    我仿佛像一個指揮官調動軍隊,把這些朋友都差到永恒裡去。

    寫完小說我忍不住伏在案上傷心地哭起來。

    我現在是一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了。

     像一個産婦把孩子生出來,我把我的血寄托在小說上。

    雖然我已經是一個垂死的人,但是我的"孩子"會活下去的。

    我把"他"遺留給惠,讓她好好發培養這個孩子吧。

     我的身體是否還能夠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

    然而倘使龍眼花再開放時,我還能夠看見惠,那麼我一定要離開這個寂寞的租借地。

    我還記得惠常常唱的那句話:"我知道我活着的時候不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 1933年除夕于九龍 這篇文章所寫的事實全是虛構。

    隻有關于方的一段有一點根據。

    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實的情形我已經在前面講過了。

     惠和慧是一個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個朋友,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總之這篇文章的寫成與發表,雖有一種煙幕彈的作用,然而橫貫全文的情調卻極似我寫作《電》時的心情。

    所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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