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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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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們暗示了她的全部性格。

     敏和慧相愛過,但是"自由性交主義者"的慧并沒有固定的愛人。

    敏愛過慧,現在還在愛慧。

    不過現在他已經把愛情看得很輕了。

    他這個人在三年中間變得最多,而且露出了一點精神異常的現象,使他帶着病态地随時渴望犧牲。

    他正如佩珠所說,是一個太多感情的人,終于被感情毀了。

    他為了鎮靜他的感情,就獨斷地一個人做了那件對于大家都沒有好處的事情。

     陳清這個典型是有"模特兒"的。

    那是我的一個敬愛的友人,他現在還在美國做工。

    他的信仰的單純和堅定,行動的勇敢和熱心,隻有認識他的人才能夠了解。

    陳清的最後的不必要的犧牲,在我那個朋友看來倒是很自然的事情。

    這種事情從吳仁民一直到敏,他們都不會做。

    但是陳清做出來卻沒有一點不合情理的地方。

    這與他的性格相合。

    不過這個典型的真實性恐怕不易為一般年輕讀者所了解。

     賢這個孩子也是有"模特兒"的,但是不止一個。

    我幾年前在一個地方看見他常常跟着"碧"到處跑來跑去,腦子裡留下較深的印象。

    然而我那時所看見的卻隻是他的外表(不是面容,賢的面容是從另一個孩子那裡借來的),所以後來寫賢時,我也是把幾個人拼起來寫的。

    不知道怎樣我非常喜歡這個孩子。

     關于《電》,可以說的話都說出來了。

    應該說的話似乎還有,但是我也不想說了。

    我阖上了那本攤開在我面前的《電》。

    我這樣做了以後,我的眼前就出現了李佩珠的充滿着青春的活力的鵝蛋臉,接着我又看見被飄散的黑發遮了半個臉龐的慧。

    我的心因為感激和鼓舞而微微地顫動了。

    我的靈魂被一種崇高的感情沖洗着,我的心裡充滿着獻身的渴望。

    恰恰在這個時候我的眼前出現了兩張信紙,這是我想答複而終于沒有答複的一封信,所以我一直把它們夾在《電》裡面。

     我很久就想給先生寫一封信了,很久很久。

    先生的文章我真讀不過少,那些文章給了我激動,痛苦和希望。

     我老以為先生的文章是最合于我們青年人的,是寫給我們青年看的。

    我有時候看到書裡的人物活動,就常常夢幻似的想到那個人就是指我。

    那些人就是指我和我的朋友,我常常讀到下淚,因為我太像那些角色。

    那些角色都英勇的尋找自己的路了,我依然天天在這裡受永沒有完結的苦。

    我願意勇敢,我真願意抛棄一切捆束我的東西埃——甚至我愛的父母。

    我願意真的"生活"一下,但現在我根本沒有生活。

     我是個大學低年級生,而且是個女生,父母管得我像鐵一樣,但他們卻有很好的理由——把我當兒子看——他們并不像旁的女孩的父母,并不阻止我進學校,并不要強行替我訂婚,但卻要我規規矩矩掙好分數,畢業,得學位,留美國;不許我和一個不羁的友人效往。

    在學校呢,這環境是個珠香玉美的紅樓,我實在看不得這些女同學的樣子。

    我願找一條出路,但是沒有。

    這環境根本不給我機會。

    我罵自己,自己是個無用無恥的寄生蟲,寄生在父母身上。

    我有太高太高的夢想,其實呢,自己依然天天進學校上講堂,回家吃飯,以外沒有半點事。

    有的男同學還說我"好",其實我比所有的女生更矛盾。

     先生。

    我等候你幫助我,我希望你告訴我,在我這種環境裡,可有甚麼方法掙脫?我絕對相信自己有勇氣可以脫離這個家——我家把他們未來"光耀門楣"的擔子已擱了一半在我央上,我也不願承受——但脫離之後,我難道就回到紅樓式的學校裡?我真沒有路可去。

    先生。

     你告訴我,用什麼方法可以解除我這苦痛?我讀書盡力地讀,但讀書隻能使我更難受,因為書裡講着光明,而我隻能遠望着光明搓手。

    我相信書本子不能代替生活。

    我更不信大學生們組織讨論會,每星期讨論一次書本子就算完成了青年的使命。

    誰知道我們這讨論又給旁人有什麼補益呢?隻是更深地證明了我們這群東西早就該死。

     先生,幫我吧,我等待你的一篇新文章來答複我。

    請你發表它,它會幫助我和我以外的青年的。

     你的一個青年讀者 這個"青年讀者"不但沒有告訴我她的姓名,她甚至不曾寫下她的通信地址,使我無法回信。

    她要我寫一篇新的文章來答複她,事實上這樣的文章我已經計劃過了,這就是一本以一個少女做主人公的《家》,寫一個少女怎樣經過自殺,逃亡……種種方法,終于獲得求知識與自由的權利,而離開了她的專制腐敗的大家庭。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這樣的一本書寫出來對于一般年輕的讀者也許有一點用處。

    但是多忙的我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動筆寫它,連我自己也沒有把握。

    我三年前就預告了要寫一部《群》,直到今天才動筆寫了三頁。

     另一本《黎明》,連一個字也沒有寫。

    明天的事是沒有人能夠知道的。

    說不定我寫完了這篇《總序》就永遠擱筆。

    說不定我明年又會瘋狂地寫它一百萬字。

    但是我不能再給誰一個約言。

    那麼對于那個不知道姓名的青年讀者,就讓我把李佩珠介紹給她做一個朋友吧。

    希望她能夠從李佩珠那裡得到一個答複。

     為了這三本小小的書,我寫了兩萬多字。

    近兩年來我頗愛惜自己的筆墨,不高興再拿文章去應酬人。

    這一次我卻自動地寫了這麼多的字,這也許是近于浪費吧。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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