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何雲方便說乎。
答。
玄雲。
問。
他亦雲因緣有無。
與今異。
答。
言因緣有無。
是此方便說耳。
聖為教化衆生故。
說是有無叙此有無為教也。
他明道理既是有無故今不同但取此一意為正答也。
意雲。
有無豈非定性。
但是相待假說故雲方便耳。
此礙他家之自性義明之也。
問。
佛依二谛為衆生說法(文)爾為著有者說有。
為着空者說空可雲欤。
答。
玄雲。
為著有者說空。
為着空者說有(文)問。
依二谛說二谛法者。
以所依有無為于谛。
以能依真俗為教谛。
若為著有者反說空者。
何得之能依所依欤。
又經論但雲說法。
不雲二谛法。
何能得證教二谛欤。
今引為證者。
蓋由所依二谛相成能依發亦名二谛耳。
若不取所依二谛之二谛者。
能依教何為二谛欤。
答。
佛說有無教。
本為令舍有無執着也。
故玄雲。
三者為拔見○攝嶺大師。
對緣片病欲拔二見之根。
令舍有無兩執故說有無能道不二理(雲雲)若為著有之者說有。
為着空者說空者。
非但不能拔彼見反增其執着。
故今雲為著有者說空等也。
問。
今說因緣之有無。
破定性之有無也。
故雲有無非是畢竟不應住有無中有無為教(玄文也)故著有者。
說因緣有為着空者可說因緣空也。
答。
玄雲。
又佛法中五百論師。
執有聞畢竟空。
如刀傷心(雲雲)此則為執有者說空對治之雲也。
但為執有者說因緣有可除其執之難者。
亦非無其義。
今且空有相對其義顯故。
且舉一義也。
又因緣有者。
謂有非自有是無之有也。
故為著有者。
說因緣之有者。
即為著有者說空之義也。
為着空者說有。
準此可知之故。
玄下文雲。
今明諸佛菩薩無所得空有因緣無礙○空是有空雖空而有。
有是空有雖有是空(雲雲)(依列章問答如下也)。
花玄第四雲。
釋論雲。
為著有衆生說為着空者說有。
此說初門二谛也(文)。
大論不共法中。
雲複次有二種斷見。
一無後世受罪福共樂者。
為說有我從今世至後世受罪福果報。
二者一切法皆空無著是邪見為見衆生故。
說有一切法所謂有為無為法(雲雲)(以上不着我者。
說有我相者。
為破我故。
說空無我也)。
今案為破著有故說空者。
依聖人空。
為凡夫說之也。
又此對緣假也。
若随緣假者。
為取說有為聖說空欤。
問付教二谛。
且以言教為真谛可雲欤。
答(雲雲)問。
兩方。
若雲言教為真谛者。
玄雲。
不以言教為真谛(文)若雲不以言教為真谛者。
既雲二谛俱說(雲雲)何雲無以言教為真谛欤。
答。
說真谛故。
言真谛教說。
俗谛故之俗谛教而所說之無教。
能表真俗者。
實是俗谛攝也。
故中論雲。
俗谛有言說。
第一義谛無言說(雲雲)玄雲。
不以言教為真谛。
乃言說真說俗。
故言真俗耳(文)然今案之真谛無生滅。
言教生滅故。
且雲不以言教為真谛耳。
若以言教。
從所說義者。
即以說真谛之教相從名真谛也若以所說義。
從能诠之教者。
以真谛為教谛也(若可思之。
此與上教二谛中有真谛。
同而少異耳)問。
玄中引攝論師三性爾分别性體何物欤。
答。
玄雲。
分别性者。
即是六塵(文)問。
開攝論文。
案三性相狀。
依他性中。
有染淨之二分。
取其中染分。
名分别性。
然何唯以六塵境為分别性乎。
加之論文。
雲阿梨耶識。
是依他性。
餘一切法。
是分别性。
故知前七識皆是第八梨耶識。
中染分也。
本識所生之生死法也。
若于七識。
分心境俱是分别性攝。
何唯雲六塵乎。
答。
玄雲。
問。
此對治何人耶。
答。
凡有三義。
一為學攝論人不執三性存三無性理(雲雲)既是二谛之所破。
又是學攝論人之義也。
若不葉本論文者。
隻是他師之失也。
今何以為咎欤。
加之攝論文明有此說故。
雲第五卷也。
實無有塵。
唯有識體顯現為塵。
是名分别性相。
釋曰。
識所反異顯現為我等。
塵無而似有。
為識所取分别性(雲雲)我及根者。
且付法塵可論也。
故今玄文唯雲六塵耳。
攝論第五。
雲依他性有兩義。
若談識體從種子生。
自屬依他性。
若談反異為色等相貌。
此屬分别性色等相貌離識無别體(雲雲)答。
文也。
第六雲。
論曰。
阿毗達摩修多羅中。
佛世尊說法有三種。
一染污分。
二清淨分。
三染污清淨分。
依何義說此三分。
于依他性中。
分别性為染污分。
真實性為清淨分。
依他性為染污清淨分。
○釋曰○分别性。
以煩惱為性。
真實性以清淨品為性。
依他性由具兩方以二性為性(文)(難文也)。
問。
論二雲。
釋曰。
于世間中。
離分别依他二法。
更無餘法。
阿梨耶識是依他性。
餘一切法是分别性(文)(難文也)。
問。
第五雲。
欲顯依他性。
具有三性。
一識從種子生是依他。
有種種識相貌是分别。
分别更無所有是真實性(文)又雲。
反異為七識。
即是本識相貌(文)(此亦難文也)又第五雲。
以此分别性。
攝一切諸識皆盡(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