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無所得意。
故是颠倒邪見。
有所得行。
可屬凡夫類也。
既起涅槃。
四颠倒。
豈非颠倒之人乎。
未時中道正觀。
何足稱聖人耶。
誠以有所得心所見者。
若凡若聖從能之情悉名凡夫雲也。
二義。
先義為正。
故佛性義雲。
若言一切諸法。
有生滅者。
皆是理外悉屬别道(等文)。
問。
于谛中得失三句。
于谛教谛如何判欤。
答。
前二句即于谛後一句是教谛也。
問。
三句雖異同。
是于谛之差别也。
何取第三之一句。
得稱教谛乎。
若如此判者。
立教谛于谛之不同。
豈非無用乎。
論能依所依之差别。
則為虛設。
爾者如何可成雲乎。
答。
第三句者。
是皆得之句也。
是則知有無之二于谛。
即知二不二。
乃至五句。
皆得清淨。
此由二于谛入不二中道故也。
所以前于境轉名教境也。
不轉時是于境也。
于境轉時。
即為教境。
故以于谛之第三句雲名教谛也。
問。
于境轉成教境者。
隻是教谛何為于谛乎。
答。
雖轉成教谛從本意名于谛。
是故為于谛之第三句也。
玄雲。
于谛有三句。
一皆得。
二皆失。
三亦得亦失。
言亦得亦失者。
凡于是有。
此有為失。
諸賢聖真知性空。
此空為得。
二皆失者。
二皆是于故二皆失。
二皆得者。
隻知于二。
即知不二。
既非二非不二。
五句皆淨。
然此三句前二句。
即于谛後一句。
即教谛前二句。
即于境後一句。
教境即不轉教境即轉也(文)。
問。
章雲。
不生不滅。
是無常義(文)意何。
答。
此引淨名經文也。
意者以不生不滅。
為無常名之義也。
雲此文意也。
問。
以不生不滅。
可為常住之義。
解無常名字。
以生滅反壞。
可為其義也。
而何今雲不生不滅。
是無常義雲乎。
答。
解名義四種釋義其宗逼也。
且其中以生滅為無常。
以不生滅為常義者。
是随名釋義意也。
如俗以不俗為義者。
是顯道釋義意也。
今為證此顯道釋義之旨引此文也。
佛說無常生滅法者。
為顯不生不滅之中道也。
此即顯道釋義謂也。
維摩經上卷弟子品。
呵迦旃延雲。
無以心行說實相法。
○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等文)。
四種釋義者。
随名釋義。
因緣釋義。
顯道釋義。
無方釋義也。
且因緣釋義者。
有非自性有。
是無之有也。
意有非自有待無故有也。
此則顯有非定有也。
問。
此與顯道釋義如何異欤。
答。
俗以真為義。
真以俗為義者。
是因緣釋義。
亦名互相釋義矣。
俗以不俗為義。
真以不真為義者。
顯道釋義也。
謂互相釋義者。
成假名義。
顯道釋義者。
顯中道也。
問。
章雲。
小乘觀行。
先有法體折法入空(文)意何。
答。
小乘觀行先有色心等法。
後以空觀分折法體令空雲也。
問。
小乘雲。
法空元出成論所說然考論文。
雲深厭生死。
皆以見法本來不生無所有故(文)小乘論宗。
既雲本來不生。
今定先有法體似違彼說。
爾何可答申乎。
答。
小乘淺近之悟。
未至本來空之旨。
其本來空寂之妙理。
唯是大士之觀行耳。
是以小乘觀行。
必先見五陰法體是有。
然後方入空觀也。
大乘之正觀。
即不必如此。
謂假有宛然即空也。
非是折有法令空若爾大乘小乘之觀行。
其途遙異也。
本來折法之空理誠論雲泥。
勿以螢火之明。
渾大陽之光矣。
但成論言本來者。
可分折之理本自有耳。
不如空有宛然義也。
玄雲。
小乘觀行。
先有法體折法入空。
故但見于空不見不空。
今大乘觀相待者。
不立法體。
諸法本來不生。
生即無滅(文)所有故(雲)難文也。
又雲。
是故行者不見五陰。
但見陰滅(雲雲)答。
文也。
又雲。
如法印經中。
說行者。
見色等無常敗壞虛诳厭離之相。
是亦名空。
但未是清淨。
是人于後見五陰滅。
是觀乃淨(文)答。
文。
大論不共法中雲。
複次若大利根衆生。
為說無我。
利根衆生。
說諸法本來空(雲雲)。
久安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以下八條依三卷章問答。
問。
論文雲。
諸佛依二谛為衆生說法(雲雲)爾為凡說有為聖說空可雲乎。
答。
非謂為聖說法也。
問。
諸佛說教。
必任所化根機。
說空有教法。
可被凡聖之二緣也。
凡夫識有故。
依有說法可開解。
聖人知空。
依真谛施教可得語也。
如為小根小莖授小法。
為大根大莖與大教。
依之興皇大師。
判為凡說有。
為聖說空乎。
答。
為凡夫衆生。
說空說有。
然借凡夫有為。
凡夫說有。
借聖人空為凡夫說空雲也。
但興皇所釋者。
非釋中論為衆生說法之父故。
非相違欤。
三卷章上雲。
既雲依二谛。
為衆生說法何得言。
為凡說有。
為聖說空。
為依二谛說法乎(文從來諸佛之為凡說有。
為聖說空。
今非之)。
又雲。
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