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也。
問。
經中有立有破。
論主何故一向破耶。
答。
末世鈍根迷佛立破并皆成病。
是以論主須并破之然後具得申如來立破。
問。
論主申佛破。
得稱論主破。
論主申佛立。
應名論主立耶。
答。
亦得爾也。
問。
四論破申雲何同異。
答。
三論通破衆迷通申衆教。
智度論别破波若之迷别申波若之教。
就三論中自開二類。
百論正破外傍破内。
餘二論正破内傍破外。
所以三論破内外者。
一切衆病不出二種。
一外道邪畫起迷。
二内人禀教失旨。
若破斯二則衆病皆除。
問。
百論破外可有明文。
何處有破内文耶。
答。
破塵品中外人以内義為證。
論主即破其所引。
具如彼明。
破塵品雲。
外曰。
色應現見。
信經故(修妒路)汝經言色名四大及四大造。
造色分中色入所攝是現見。
汝雲何言無現見色。
内曰。
四大非眼見。
雲何生現見(修妒路)地堅相。
水濕相。
火熱相。
風動相。
是四大非眼見者。
此所造應非現見。
疏雲。
上破外道今破内人。
提婆妙通内典精解外經。
故前引彼文以征其說。
故雲微塵非現見。
外道洞知外典亦具攬内法。
故今用内經以征提婆。
又雲。
内外立義有異有同。
彼謂。
内外兩經明色是可見。
此義大同。
是故可信。
故雲信經故。
又雲。
毗昙正明從大造色。
總有十一種色。
十種但是所造。
觸塵有二。
堅·濕·暖·動是于能造。
饑·渴·澀·滑·輕·重·冷七觸是于所造。
今通牒十一種色義。
故雲色名四大及四大造。
此出佛經。
非毗昙偏用。
又雲。
能造四大但不可見。
所造之中具有二種。
若是色入此則可見。
餘并不可見。
故雲色入現見。
又雲。
此論正破外迷傍洗内執。
是故破内。
又此論即是申佛随世俗說四大造塵。
而因緣之造實無所造。
内外但聞造名不達其義。
所以然者。
佛明因緣造無所造。
即是二谛故所言皆實。
諸小乘人但知造不知無所造。
既不知造無所造。
亦不達無所造造。
故不達二谛。
則是破于佛法。
論主今示其造無所造因世谛悟第一義。
故有今破也。
又雲。
破意将因征果也。
問。
何故得破内耶。
答。
有三種義。
一者如向釋之。
外人立義不成引内為證。
故須破内。
二者内人立義與外道同。
如立虛空常遍乃至立涅槃身智俱無。
并與外道同。
故須破内。
三者外道立義與内人同。
故須破之。
如破因中無果品說。
外道立于三相前後相生與譬喻部同。
立三相展轉一時生與薩婆多部同。
故須破内。
故肇法師雲。
邪辨逼真殆亂正道。
百論破常品雲。
外曰。
定有虛空法。
常亦遍亦無分。
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修妒路)世人信一切處有虛空。
是故遍信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時有虛空。
是故常。
疏雲。
無分明空體是一不可分為多分。
又雲。
但釋空體不同。
一毗昙人雲。
有有為虛空無為虛空。
成外世界及内身。
有為虛空即是色法。
無為虛空如天漢等空。
有為空是色故。
二十一色中空是一色無為空非色。
有為空可見。
無為空不可見。
次成實論人明虛空一向是無法。
三外道立空。
即如今文所說。
乃至者。
破常品破外道五種常法。
謂時·方·虛空·微塵·涅槃是也。
今舉虛空·涅槃略餘三。
故雲乃至。
破常品曰。
外曰。
有涅槃。
是若無(修妒路)若縛·可縛·方便三事無處是名涅槃。
疏雲。
外曰。
有身智故名為患。
若灰身滅智此則無患。
肇師立小乘涅槃義雲。
大患莫若于有身。
故滅身以歸無。
勞勤莫前于有智。
故絕智以淪虛。
破因中無果品雲。
外曰。
如生住壞(修妒路)如有為相生·住·壞次第有。
初·中·後亦如是。
内曰。
生·住·壞亦如是(修妒路)若次第有若一時有是二不然。
何以故。
無住則無生。
若無住有生者。
亦應無生有住。
壞亦如是。
若一時不應分别是生是住是壞等。
中論疏五雲。
問。
三相為一時為前後。
答。
譬喻部雲。
前生次住後滅。
故三相前後。
成實論文雲。
三有為法皆在現在毗昙雲。
體即同時用有前後。
如三相與法必俱。
法在未來相亦未來。
法起現在相亦現在。
法謝過去相亦同謝。
故有為法必與相俱。
故言體即同時。
而生用之時未有住用。
住用之時生用已廢。
故用前後也。
肇法師語出百論序。
疏雲。
邪辨逼真者二義。
一逼斥真道。
二逼似之逼。
故下文雲殆亂正法。
如精石亂于白玉好鍮似于黃金。
故外道立三寶。
内教亦然。
外道立二十五谛六七谛十六谛。
内法亦然也。
問。
中論何故傍破外耶。
答。
凡有四義。
一者欲顯中觀無法不窮無言不說。
若一法不窮一言不盡。
則戲論不滅中觀不生。
是故内外并皆破之。
二者内人立義與外道同。
故須破外。
三者外道立義與内人同。
故須破外。
四者欲顯中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