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
十二門名為言教者。
問。
以十二門論名言教意如何。
答就論名。
中論以顯正為名。
十二門以言教為名。
故十二門疏同異門雲。
此論與中論同顯正道。
俱息戲論。
至理不殊。
就其文義略明十異。
一者名有理教之異。
二宗有二谛境智不同。
三中論雙申大小。
十二門但顯大乘。
此三玄義内以具論之(七異略之)此則指三論玄雲玄義具論。
第一名有理教之異者。
相當今顯正言教之釋也。
問。
十二門論雲何言教為名。
答。
十二門疏曰。
論名有三。
一者十二。
二者門。
三者論。
問。
何故不多不少。
但明十二。
答。
雖八萬法藏略攝但有十二部經。
今通釋十二部經。
故論亦十二。
次釋門。
論為經門者。
謂論申于經。
以禀教生迷邪言覆教。
破除邪言佛教申明。
故論為經門。
問。
一切論悉是經門以不。
答。
有所得大小諸論。
非但不能通經。
翻為翳障。
故非經門。
四依所作無所得論。
能通佛經。
乃名為門耳。
問。
諸大乘論皆是經門。
何此論偏受門名。
答。
諸大乘論悉明中道。
而中論受名。
今亦然也。
問。
為用理為門。
以教為門。
答。
具含二義。
問。
十二稱門。
為是理門為是教門。
答。
有人言。
用理為門。
今謂不然。
後文雲。
當以十二門入于空義。
理無十二。
雲何名十二門。
今所釋者。
以教為門凡有二義。
一者教有十二。
名十二門。
二者因教入理。
故教為理門。
問。
教具幾義能為理門。
答。
略明三義。
一者破除迷倒。
謂遮閉衆非。
二能顯于正理。
則開通無滞。
三發生觀解。
此之三義由事言教。
是故稱門。
又雲。
教稱為門亦具三義。
一者無礙之教。
當體虛通故名為門。
二教能通理。
教為理門。
三因教發觀。
則境為智門(取意略抄)
裡書雲
禅那院雲。
言一一論各具三義者。
四論一一具三義。
故約義雲三論。
非約部雲也。
既舉四論立三論稱故知爾。
第二第三第四意者。
但以三義部類周盡。
故取三論取三論即足。
第五義雲同是大乘通論。
簡智論。
義雖足。
望餘起信等義猶未足。
要以第八相成。
第六義簡小乘。
或通簡大中分别法相諸論。
第七義者亦簡小乘成實等論。
或亦通簡大乘。
故牒論也。
第八義者為簡馬鳴論等。
今欲綱維大法匡正像末故也(雲雲)意雲。
問含多義也。
既有四論。
何故稱三論。
又有馬鳴論天親論。
何故不為宗乎。
又有成論八犍度等論。
何故不為宗也。
今答此問。
故有八義也(已上裡書)
玄。
四者一切經論凡有三種一但偈論等者。
十二門疏曰。
問。
此論長行誰之所作。
答。
中論長行青目所作。
百論長行天親所制。
有人言。
十二門論偈是龍樹所造。
長行還青目所注。
而偈又有青目所引。
○又釋。
偈及長行皆龍樹自作。
略引三證。
○今明此事難知。
若必有明證。
雲長行是後人所作者。
聊不違之。
準之可知。
玄。
百論通破障世出世一切邪等者。
百論疏曰。
問。
舍罪福為何等人。
答。
為始行人即依福舍罪。
為久行人即依空舍福。
此二人攝一切人盡。
故為二人明二教也(乃至)又佛法有二。
一世間教。
二出世間法。
若明五戒招人十善感天故誡惡勸善。
此世間教也。
若明法尚應舍。
何況非法。
故依彼三空舍于二善得三乘聖道。
謂出世間教也。
今明舍罪謂世間教。
次明舍福辨出世間教。
故建篇明兩舍。
即總攝五乘。
良以外道邪言障五乘教。
故遍破邪言。
遍申佛教。
又佛法有二。
一小乘教。
二大乘法。
舍惡修善。
棄生死而取涅槃。
謂小乘教也。
無惡可舍。
無善可取。
涅槃非寂靜。
生死非雜亂。
謂大乘教也。
故明此兩舍即攝大小乘。
以外道雙障世出世教故。
論雙破雙申。
準此可知。
裡書雲
方等宗本事。
肇論宗本義雲。
本無實相。
法性性空。
緣會一義(文)元康師疏雲。
宗本義。
宗祖。
本者根本。
肇法師以本無實相等是諸經論之宗本。
今明此義故雲宗本義也(文)肇論序雲(惠達)夫大分深義。
厥号本無。
故建言宗旨标實相。
○雖以性空拟本無。
無本可稱。
故語本絕言。
非心行處(取意)肇師梵網經序雲。
夫宗本湛然。
理不可易。
是以窮妙悟洪于宗源之境。
萬行起于深信之宅(文)以此等釋思之。
以中道不思議之理名方等宗本。
名玄略述第一(本)雲。
不二之道當為諸用作宗本故。
所以言體(文)(已上裡書)
玄。
是以論明始自三歸終竟二谛者。
百論疏曰。
言十品者。
一舍罪福。
二破神。
三破一。
四破異。
五破情。
六破塵。
七破因中有果。
八破因中無果。
九破常。
十破空。
問。
斯論十品何因緣故初舍罪福。
答。
九十六術但知起罪感彼三塗未悟着福回流六趣。
今欲示其出要之津。
是故建篇明舍罪福。
舍罪福則義無不圓。
但外道不受三空。
而立有神我。
故第二破神。
神義不立。
舉法來救。
但一異為萬化大宗。
宜前破洗。
故有破一破異二品。
一異理隐容可應無。
情塵顯現必當是有。
仍複破之。
故有情塵二品。
外雲。
若無情塵即壞因果。
因果不壞即情塵不無。
故次破因中有果無果二品。
自上已來并破無常。
五種常法猶未除之。
故須破常。
常與無常皆是有法。
有法被破即堕于空。
故次破空也。
準此可悉。
問。
須言始自舍罪福終竟破空。
何今言始自三歸竟二谛耶。
答。
于舍罪福品。
初唱頂禮佛足。
乃至是皆邪見之偈。
将欲顯正破邪。
故敬贊三寶請威靈加護。
發起論端為緣起分。
又于第十破空品中開為二段。
一破外道斷滅空。
第二申二谛中道結論旨歸。
今細舉初後。
故自三歸竟二谛也。
玄。
故論文前明略解大乘等者。
十二門論最初雲。
說曰。
今當略解摩诃衍義。
問曰。
解摩诃衍有何義利。
答曰。
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甚深法藏。
為大功德利根者說。
末世衆生薄福鈍根。
雖尋經文不能通達。
我愍此等欲令開悟。
又欲光闡如來無上大法。
是故略解摩诃衍義。
準此可悉。
玄。
又百論從淺至深者。
初品依福舍罪。
依空舍福。
破神一品明衆生空。
破一已後竟于破常辨諸法空。
破空一品明空病亦空。
于破法七品。
前六品破無常法。
破常一品破常法。
于破常法中。
前破四種常者明世間常。
第五破涅槃常者明出世常。
如此從淺至深須見破空品疏。
彼以十義明諸品次第淺深耳。
玄。
四論用假不同門等者。
論迹義曰。
第五明用假不同。
假乃衆多。
略明四種。
一因緣。
二随緣。
三就緣。
四對緣。
若辨甚深因緣義即是因緣假。
随緣所宜而說即是随緣假。
就緣檢責即是就緣假。
若一一須對破。
如對常說無常等。
即是對緣假也。
就四緣中則有偏圓圓偏義。
若如因緣随就對及随緣。
故說因緣。
對緣如此四緣未曾相離即是圓義也。
若逐時各用不同即是偏義。
問。
四假。
佛與菩薩為當盡具。
為當不爾。
答。
差别無差别義。
二不二義。
佛菩薩皆具四假。
若無差别差别。
不二二義。
有具不具。
佛當化主。
所以具足四假。
菩薩助申教旨。
唯有兩假。
所謂就緣對。
緣。
菩薩雖具二假。
而用複有強弱。
百論則就緣為弱。
對緣是強。
中論對緣為弱。
就緣義強。
何故爾。
中論初雲。
諸論師種種說生相。
就其責覓生相不得。
故言不生。
種種說滅相。
責滅者不得。
故言不滅。
即是就緣假義。
百論借一對破異等。
即是對緣假義也。
準此可悉。
裡書雲
四假本說事。
二谛章下卷雲。
大師約四悉檀明四假義。
四假者。
因緣假對緣假就緣假随緣假。
彼尚不識四悉檀。
豈解四假(文)中論疏記雲。
問四悉檀配四假雲何述義雲。
世界悉檀即就緣假。
各各為人即随緣假。
對治悉檀即對緣假。
其第一義即因緣假(文)同述義上雲。
興皇師四假義中雲。
三悉檀言可破故皆迷。
第一義悉檀内具二谛。
二谛名第一者。
世谛離性生。
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