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者。
何以智慧偏為報佛。
不為法身耶。
答。
始有之智。
相用明顯故。
以智慧屬報身佛。
報身是相故。
本有智慧。
離相寂滅。
唯屬如如。
為法身也。
問。
統略(方便品)問答雲。
如如智可是法身佛。
○如如境非覺照之名。
雲何名佛。
答。
○即智不變異名如。
即如覺照稱智。
更無二體。
故并是佛也(文)又雲(壽量品)合用如如及如如智為法身(雲雲)亦是今所言本有智欤。
答。
此等并是合本中論。
今就開本中。
于本有法性。
明具智慧。
故彼文所明非此所論本有智也(更思)
十自利利他異
統略(壽量品)雲。
如如是自利。
如如智是利他(雲雲)(若開本為二者則即法身是如如故。
即為自利。
報身是如如智故。
即名利他也。
又方便品統略雲。
如之智。
利益衆生。
名為佛眼。
如如境是自利。
即如如智所照之境。
略抄。
又同壽量品雲。
謂如如智見。
六道見。
無所見。
即如如無所見而見。
謂如如智文)
問。
法華玄九雲。
○又法華論。
二身為自德。
一是化他(取意)今何以法報二身。
開自利利他耶。
答。
以智照見六道衆生有苦。
故名利他然非正化他用故。
對應化用。
判為自亦不相違。
若亦通論。
俱是自利。
俱是利他。
今推以真如亦是利他本故。
亦為利他。
如言應化非真說法者。
即以彼法身為說法者。
又于真如。
具有慈悲性功德故也。
已上法報相對。
略明十異竟(若依淨影以修生修顯為法報二身别今異之欤)
問。
以攝大乘所說法身。
對法華論所說法身。
為同為異耶。
答。
此有二義。
一雲是同(同是真如理如來藏體也)二雲是異(法華論意。
唯取真如攝論通智)問。
先其雲同意何。
答。
法華論以如如為法身。
以智慧屬報身(見壽量品疏也)攝論亦爾。
裡書雲
攝論第十五雲。
論曰。
若法身無始時。
無差别。
無數量。
釋曰。
若法身無始本有。
于一切衆生。
無差别。
不可度量。
諸佛由法身。
于利益他事俱足。
勝能衆生。
為得法身。
何用精進修道。
論曰。
為得法身。
不可應不作功用。
釋曰。
雖爾不應不作功用。
無自然證得法身故(雲雲)
又雲。
證得恒時不成因。
釋曰。
諸佛證得法身。
一切是有。
若離自正勤。
此證得則不成自證得同。
何以故。
若是因者。
從昔以來。
無複凡夫皆由他得度故。
既無此義。
是故雖有證得。
不成自因(文)
準此文意。
攝論所說法身。
正顯時也。
然亦雲法身無始。
故知。
亦通隐時也(已上裡書)
統略(上末)雲。
問。
攝論雲照用皆是應身。
與金光明相違。
雲何會釋。
答。
○經合本開迹者。
如如智即應身。
如如境即法身。
合此二種。
皆名法身故言合本而有應化兩用。
應身化菩薩。
化身化二乘。
故是開迹。
論開本合迹者。
以如如境為法身。
如如智為應身。
故開本也合迹者。
應身已外皆名化身(文)(今此中正取攝論以如如境為法身之餘則同文故總引來)
法華論疏下雲。
攝論明應身與真如相應即是此論報身(文)
此文既以法華論報身。
即為攝論應身。
故知智慧同屬報身。
唯取真如為法身也。
又雲。
又攝論及同性經。
淨土中化諸菩薩。
名曰應身。
今此中合。
若淨土若穢土悉屬化。
他合名應化身(文)
梁攝論十四雲。
法身是斷德。
應身是智德。
化身是恩德(文)同十三雲。
一自性得是法身。
二人功得是應化兩身(文)
又雲。
諸佛以真如法為身。
于法身中也。
行不可得。
應身則不爾(文)
問。
二論說法身異者。
其意如何。
答。
法華論唯以真如為法身。
攝論以如及智合為法身。
故寬狹異也。
又法華論以性淨為法身。
攝論通以性淨方便淨為法身。
故是異也。
攝論十三雲。
唯有真如及真智獨存。
說名法身(文)
玄一乘義雲。
若法華論明三身者。
以佛性為法身。
修行顯佛性為報身。
若攝大乘論所明。
隐名如來藏顯名為法身耳。
此二皆名法身(文)(此文意明勝鬘所說之二種法于攝論皆名法身也)
法華玄九雲。
法華論開本為二身。
合迹為一身。
攝論開迹為二身。
合本為一身。
又法華論二身為自德。
一是化他。
攝論法身為自德。
餘二化他。
化他中化菩薩身。
總名舍那身(取意)(攝論既合本故知合法華論法報為一法身也)
法華疏(壽量品)雲或開為二身。
故雲佛真法身。
猶如虛空。
應物現形如水中月。
既但有一本迹。
亦是本迹俱合。
或開為三而三義不定。
一者如七卷金光明雲。
三佛者。
一法二應三化。
法身為真。
餘二為應。
此則合真為一。
開應為二也。
○二者法華論列三佛謂法報與化。
即是開真合應(文)(此雖不解攝論三身然為顯本迹義引之)問。
攝論法身。
一義雲唯法性(以如如智别屬應身)統略之開本合迹文顯也。
又攝論以真如法為法身等之說分明也。
一義雲。
合本為法身矣。
合如如及智慧。
見攝論文。
又隐顯二通為法身。
見一乘義合本義。
見法華玄也。
爾者二義俱見論及釋。
而複相違如何會通耶。
答。
此有二義。
一雲論有二意。
解釋亦爾。
二雲攝論内應。
即當法華論報佛。
諸文所辨内應身。
正自出攝論也。
故知法身唯是所證法性。
然攝論雲。
真如及智獨存。
說名法身者。
雖舉能證意成所證也。
如法華論解法身雲。
不如三界見于三界者。
謂如來能見能證真如法身。
凡夫不見故(文)此則舉能證智。
以成所證真如法身。
攝論例之亦爾。
又言隐顯俱名法身者。
所證真如通隐顯故也。
然望法華論為異者。
此是一往。
據謂如來藏性淨涅槃之文。
如來藏者。
是隐時名。
然多寶顯時。
亦名法身法身通隐顯。
雖通隐顯。
然顯時異報身之智。
故攝論法身雖通隐顯。
猶不違開本之義也。
又玄論第九雲。
攝論合本為一。
其應身是化他者。
且就應身中外應邊論隐。
内應不論也。
此且為對法華論報身。
是以攝論應身無迹也。
法華玄論第九。
二論相違文雲。
地論法華論。
是菩提留支所出。
攝大乘是真谛三藏所翻。
此三部皆天親之所述作。
而明義有異者。
或當譯人不體其意。
令欲融會者。
衆經及論。
或二身。
或三身。
或四身。
今總束為四句一合本合迹如金光明(文)
裡書雲
十地論第三雲。
一切佛者。
有三種佛。
一應身佛。
二報身。
三法身佛(文)(論自不解此三佛相也)
又雲。
以大神通力。
見諸佛者。
以勝神通力。
見色身佛大願力者。
以内正願力。
見法身佛(文)(淨影釋雲非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