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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言》看晚明商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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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人之成員 明代商人多系繼承祖業。

    《李秀卿義結黃貞女》(《明》,即《喻世明言》,下同)雲:“那客人答道:小生姓李名英,字秀卿,從幼跟她父親出外經紀,因父親年老,受不得風霜辛苦,因此把本錢與小生,在此行販。

    ”又黃老實将女兒假充男子,自思:“我如今隻說是張家外甥,帶出來學做生理,使人不疑。

    ”可見父子舅甥相繼,是為常态。

    幼輩在十餘歲時,即伴行學習經商。

     《楊八老越國奇逢》稱楊“祖上原在閩廣為商”,所以楊往漳州商販,是為繼承祖業。

    《閑雲庵阮三償冤債》(《明》)叙宋朝事,但仍稱“他哥哥阮大,與父親專在兩京商販”。

    亦系父子同行。

    《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明》)稱“原來羅家也是走廣東的,蔣家隻走得一代,羅家倒走過三代了。

    那邊客商牙行,都與羅家世代相識。

    ” 但商人子孫并非必須經商。

    《範巨卿雞黍生死交》(《明》)以東漢為背景,但稱範氏“世本商賈,幼亡父母,有妻小,近棄商賈,來洛陽應舉。

    ”棄商而以舉業入仕,實為明代富商子孫之常情Ping-tiHo,TheLadderofSuccessinImperialChina(NewYork,1962).Ho,“TheSaltMerchantsofYangchou,”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17(1954)。

    即前述楊八老重理祖業時,亦系因功名不利,所以才廢學從商。

    他曾對妻李氏雲:“我年近三旬,讀書不就,家道消乏。

    ”可見如讀書科舉事業成功,将必抛棄商業。

    在相似情形下,《旌陽宮鐵樹鎮妖》(《通》,即《警世通言》,下同)篇中,慎郎自稱:“金陵人氏,自幼頗通經典,不意名途淹滞,莫能上達,今作南北經商之客耳。

    ” 從此觀之,小地主及自耕農之改業為商者,必所在多有。

    《桂員外途窮忏悔》(《通》)叙元朝事。

    其中桂富五稱:“某祖遺有屋一所,田百畝,自耕自食,盡可糊口。

    不幸惑于人言,謂農夫利薄,商販利厚,将薄産抵借李平章府中本銀三百兩,販紗赴燕京。

    豈料運蹇時乖,連走幾遍,本利俱耗。

    ” 反之,如經商成功,或由其他機緣獲緻資金,其人通常将一部資金購置田産,而成為商人兼地主。

    經營典當業者,尤多采取此兼業。

    《宋小官團圓破氈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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