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人之成員
明代商人多系繼承祖業。
《李秀卿義結黃貞女》(《明》,即《喻世明言》,下同)雲:“那客人答道:小生姓李名英,字秀卿,從幼跟她父親出外經紀,因父親年老,受不得風霜辛苦,因此把本錢與小生,在此行販。
”又黃老實将女兒假充男子,自思:“我如今隻說是張家外甥,帶出來學做生理,使人不疑。
”可見父子舅甥相繼,是為常态。
幼輩在十餘歲時,即伴行學習經商。
《楊八老越國奇逢》稱楊“祖上原在閩廣為商”,所以楊往漳州商販,是為繼承祖業。
《閑雲庵阮三償冤債》(《明》)叙宋朝事,但仍稱“他哥哥阮大,與父親專在兩京商販”。
亦系父子同行。
《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明》)稱“原來羅家也是走廣東的,蔣家隻走得一代,羅家倒走過三代了。
那邊客商牙行,都與羅家世代相識。
”
但商人子孫并非必須經商。
《範巨卿雞黍生死交》(《明》)以東漢為背景,但稱範氏“世本商賈,幼亡父母,有妻小,近棄商賈,來洛陽應舉。
”棄商而以舉業入仕,實為明代富商子孫之常情Ping-tiHo,TheLadderofSuccessinImperialChina(NewYork,1962).Ho,“TheSaltMerchantsofYangchou,”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17(1954)。
即前述楊八老重理祖業時,亦系因功名不利,所以才廢學從商。
他曾對妻李氏雲:“我年近三旬,讀書不就,家道消乏。
”可見如讀書科舉事業成功,将必抛棄商業。
在相似情形下,《旌陽宮鐵樹鎮妖》(《通》,即《警世通言》,下同)篇中,慎郎自稱:“金陵人氏,自幼頗通經典,不意名途淹滞,莫能上達,今作南北經商之客耳。
”
從此觀之,小地主及自耕農之改業為商者,必所在多有。
《桂員外途窮忏悔》(《通》)叙元朝事。
其中桂富五稱:“某祖遺有屋一所,田百畝,自耕自食,盡可糊口。
不幸惑于人言,謂農夫利薄,商販利厚,将薄産抵借李平章府中本銀三百兩,販紗赴燕京。
豈料運蹇時乖,連走幾遍,本利俱耗。
”
反之,如經商成功,或由其他機緣獲緻資金,其人通常将一部資金購置田産,而成為商人兼地主。
經營典當業者,尤多采取此兼業。
《宋小官團圓破氈笠》(《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