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苦笑地着望着蒙恬,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不是嗎?蒙恬勸道:“先生對鄭國已是仁至義盡,可以無愧于心。
為先生計,愚以為無須冒此大險。
”
李斯歎道:“小子所言,吾何嘗不知。
然人生進退取舍,豈可盡囿于一己之得失?吾意已決,必救鄭國。
”
這将是鄭國活在人世的最後一天了。
明天,他就要被枭首示衆。
寒冷的冬日,囚衣單薄破舊,獄中其餘囚犯皆已是凍得瑟瑟發抖,鄭國卻顯得出奇平靜,他的心情就如濟慈在詩中所寫到的那樣:
〖我很高興這一天過得甯靜,過得平安,
在這個溫馨低語的夜晚,安恬地品嘗世間
最後的時光,直到那偉大的聲音
和顔悅色地将我召喚上天。
〗
鄭國一擡頭,便看見了李斯和蒙恬。
兩人都是一臉憔悴,眼有血絲。
鄭國笑道,“先生是來給鄭國送别的吧。
”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來,不為送别,實乃有事和鄭兄相商。
”
鄭國再笑道:“鄭某将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勞先生下問?”
李斯道:“李斯答應過鄭兄,定會救鄭兄出去。
這幾日,李斯遍翻法典,欲于其中找出有利于鄭兄之條款,意在減輕鄭兄刑罰,能将枭首改判為肉刑,或刖或劓,身體雖殘,猶可活命,而關中水渠也可以在鄭兄主持之下,得以續修。
然而,天不遂人願,有利于鄭兄之條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遺漏的不利于鄭兄的條款倒是頗尋出了幾條。
”
鄭國道:“鄭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
鄭國命賤,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費心受累,鄭國感激在心,恨無以為報。
”
李斯道:“鄭兄且慢感激李斯。
李斯接下來要說的話,隻怕要遭到鄭兄記恨的。
”鄭國神情迷惑,不解其意。
李斯又道:“鄭兄可知道,這些被宗室遺漏的不利于鄭兄的條款,正是我們的機會所在。
”聽到這裡,鄭國不僅迷惑,而且迷糊了。
李斯再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鄭兄此案的判決結果是,鄭兄行枭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
而李斯一旦抛出這些新發現的不利于鄭兄的條款,足以令鄭兄車裂,誅滅三族。
所謂兵行險着,李斯打算以量刑過輕為名,提請重審此案,要求改判此案為車裂鄭兄,誅滅三族。
”
鄭國駭然道,“先生不是在說笑吧?”
李斯道:“惟有主張加重鄭兄刑罰,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審此案。
既然重審此案,依照秦律,便當召集雜治(即會審),由大王親自主持。
鄭兄請放心,隻要能召集雜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鄭兄。
”
鄭國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現在李斯忽然說可以救他活命,條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來冒險,這是鄭國無論如何也不肯答應的。
鄭國無奈地看着李斯,但見李斯面容冷峻,神态堅定而自信,仿佛世間一切,無不在他操控之下。
鄭國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終究不是同一路人。
他是一個小水利工程師,隻通治水之術,而李斯則是當朝顯貴,手掌治人大權。
兩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怎麼可能相同!鄭國雖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慮。
鄭國并不想卷入政治這種複雜的遊戲,更不願意拿他全家的性命來陪李斯玩這場遊戲。
他全家的性命對李斯意味着什麼?隻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嗎?正如阿爾·帕西諾在影片《情枭的黎明》中感歎的那樣:情義殺人比子彈更快(Favorisgonnakillu,fasterthanabullet.Alpacinoin“calito’sway”)。
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嗎?李斯真的是來報恩的嗎?還是隻不過以朋友之名,以報恩之名,硬将他拖入這場他根本無意參與的賭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對鄭國這樣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争,絕無可能一口應承,于是道:“事到如今,鄭兄必須要相信李斯。
隻要能召集雜治,我們就一定能夠成功。
”
鄭國嚷道,“怎麼成功?鄭國之罪,連秦王都默認了的。
先生縱是才高天下,也決計推翻不來。
我說什麼也不會同意。
我甯願獨死,至少全家還可活命。
”
李斯勸道,“鄭兄好生思量。
如果你能活着出去,完成關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将是數十萬家庭,上百萬人丁。
你将成為影響曆史進程的巨人,你将遺澤後世、名垂青史。
為了這些,難道還不值得冒一次險?無論如何,請給李斯一個救你的機會,也給你自己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
鄭國隻是哭,道,“先生,你就讓我死了吧,我隻求一死而已,不要将我的家人也牽扯進來。
”
蒙恬在一旁斥鄭國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鴻毛,汝之妻兒,流放蜀地,沒而為奴,有如草木之卑,雖苟活又有何益?甯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奮而一搏,縱然不成,也如白虹貫日,平添世間豪氣!七尺男兒,當斷而不敢斷,奈何徒作婦人之哭!”
李斯責備蒙恬道,“小子不得亂語。
他隻不過是一個承受了巨大壓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堅強?”
鄭國隻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
求求你讓我一個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陪我一起死。
我不想啊。
”
蒙恬道:“鄭國你可知道,冒險的不止你一人,先生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險的。
”的确,在這場冒險中,李斯也賭上了他的仕途。
他作為新任廷尉,如果經手的第一個案子便以失敗告終,他必将顔面無存,嬴政也将不再視他為法學上的權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還沒坐熱,就得換人了。
鄭國還是哭,不願松口。
李斯道:“鄭兄,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從了也得從,不從也得從。
我知道你現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後,你必将活着來感謝我。
”
鄭國無可奈何,隻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擺布,他雙手顫抖,寫下乞鞫狀(為了防止或糾正錯判,秦律規定,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要求複審,稱為“乞鞫”),交給李斯,然後面朝牆壁,再也不肯回頭。
第四節雜治之前
作通了鄭國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鄭國的乞鞫狀,鄭國營救路線圖隻能算是邁出了第一步。
而在繼續我們的叙述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秦國司法體系的運轉情況。
秦國最高常設司法機關,名為廷尉,其長官亦被稱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擔任的官職。
廷尉的主要職責有兩個:一是負責審理秦王交辦的案件;二是負責審辦各地移送上報的案件,或審核平決各郡的重大疑難案件。
由此可以看出,廷尉親自審案的時候不會太多,在通常情況下,案件大都由當地地方政府自行審理判決,隻有當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難案件時,這才須上報廷尉,由廷尉做出最終的審核裁決。
當然,我們也不難理解,廷尉雖然是秦國名義上的最高司法機關,然而,最高審判權和最終裁決權始終還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
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謀反一案,嬴政便是跳過廷尉這一級機構,直接指派時任客卿的李斯主審,并自始至終親自監控。
在秦國,根據訴訟主體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為兩類:一類叫做官糾,即由國家官吏代表官府對犯罪者提起控告訴訟,類似現代的公訴;另一類叫做民告,即由當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訴,類似現代的自訴。
具體到鄭國的案子,則是由鹹陽地方政府提起公訴。
而秦國的傳統,地方政府不另設專門的司法機構,行政機關與司法職能合而為一,地方行政長官兼理司法。
因此,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便是鹹陽的最高行政長官——内史騰。
所以,營救鄭國路線圖的第二個步驟,便是要找内史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