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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法幫了腐敗的忙 五、成敗與道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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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評價自己的這位政敵,說正因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産生王安石這樣的“希世之異人”,并稱他“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

    ”這又豈是小人之所作為? 事實上,在我看來,敵對雙方的如此相處,不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

    在我讀書不多的印象中,似乎隻有宋,才能做到這一點。

    東漢的黨锢,晚唐的黨争,明末閹黨與東林黨人的鬥争,可都是刀光劍影血雨腥風的。

     這無疑與宋代的政策有關。

    大宋王朝自建國之日起,便實行優待士大夫的基本國策,官俸之高又居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們的日子大都過得十分滋潤,無論在朝在野,在京師在州縣,都優容閑适,自得其樂(否則歐陽修豈能寫得出《醉翁亭記》)。

    做官之餘,還能從事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

    “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做學問有閑暇或有餘便去做官,做官有閑暇或有餘便做學問)的說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個堪稱“精神貴族”的士大夫階層。

    既然是“精神貴族”,自然“費厄潑賴”。

    同樣,既然是“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則不難人才輩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學術而敬重對方。

    因此,一個有着自己獨特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相對獨立于政治的知識分子階層,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

    一旦知識分子喪失獨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貴族,并由此産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會成為稀有之物。

     可惜當時的體制未能為這種政治文明提供一個制度平台。

    正如王桐齡先生《中國史》第三編第七章所言:“彼時之京師,又非如今世立憲國之有國會,容多士以馳騁之馀地也。

    ”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實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馬光在野相助,司馬光執政,王安石善意監督,那麼,變法也好,或者别的什麼政策也好,又豈能是前面所說的那種結果? 實際上,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既非如反對派所說是因為“小人亂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說是因為“小人壞法”,而是因為缺少相應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環境。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再來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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