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之喉舌皆賊嵩之鷹犬”,“陛下之爪牙皆賊嵩之瓜葛”,“陛下之耳目皆賊嵩之奴隸”,“陛下之臣工皆賊嵩之心腹”。
這當然又捅了馬蜂窩。
于是嚴嵩在楊繼盛的奏章裡找了個岔子,慫恿嘉靖下令将其逮捕。
不過嘉靖皇帝雖然将楊繼盛下獄問罪,卻并沒有要殺他的意思。
嚴嵩就又搞鬼,在另一件死刑案的上報文件中塞進楊繼盛的名字,将其謀殺。
嚴嵩,是不是大奸臣?
不過嚴嵩的有名,除“罪大惡極”外,還因為他這個奸臣當得有點“不合時宜”。
《明史》所列奸臣,其時代不是在開國之初(如胡惟庸、陳瑛),就是在亡國之際(如周延儒、溫體仁、馬士英),唯獨嚴嵩不三不四,是在嘉靖一朝。
嘉靖朝是個什麼概念呢?明代十七朝十六帝享國276年,嘉靖是第十一位皇帝,登基的時候(1522年)上距開國154年,下距亡國122年,正好在王朝的中間偏後一段。
開國之初出現奸臣是不奇怪的,因為那時制度還是草創,時局也不穩定。
亡國之際出現奸臣也不奇怪,因為那時氣數已盡,弊端叢生。
然而嘉靖一朝,即便從他老人家“駕崩”那年算起,距離亡國也還有78年。
照理說,這可應該是“天下無事,安享太平”的時代,怎麼會冷不丁地冒出個大奸臣來呢?
何況明代的朝臣當中也不該出奸臣。
事實上,有明一代的特點,是皇帝多混賬而朝臣無大惡。
明代的皇帝,和曆朝曆代相比是最差勁的。
太祖洪武皇帝朱元璋,心狠手辣,殺人如麻,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功臣幾乎被他趕盡殺絕。
成祖永樂皇帝朱棣,殘忍暴戾,也是草菅人命,殺人如麻,還動不動下令将人犯“拖出去着狗子吃了”,或者下令将女犯輪奸,簡直就是心理變态。
仁宗洪熙皇帝朱高熾,宣宗宣德皇帝朱瞻基,這兩個算是不錯,因此有所謂“仁宣之治”。
可惜仁宗在位隻有一年,宣宗在位也隻有十年,況且宣宗還因為喜歡鬥蟋蟀而被稱為“促織天子”。
接下來,英宗朱祁鎮(他有兩個年号,正統和天順),就開始出問題了。
最大的問題還不是做了俘虜,搞了複辟,殺了忠臣,而是開了宦官專政的先例,為大明王朝留下無窮後患。
英宗的兒子——憲宗成化皇帝朱見深也很夠嗆。
此公寵信太監,迷戀佛道,熱衷于房中術,朝政頗為穢亂,《正說明朝十六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