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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正義 四、誰是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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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皇帝來說都是小事。

    因為它們不是綱,而是目。

    目,是可以也應該交給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綱。

    而且,皇帝也隻應該抓綱。

    隻要皇帝抓住了綱,所有的目就帶起來了。

    綱舉目張嘛! 什麼是綱?綱就是權力,就是任命與罷免、提拔與處分、獎賞與懲罰官員的權力。

    國家的事務是由大小官員來打理的,而官員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罷官。

    所以,抓住了官員的任免權,就抓住了官員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員,就抓住了天下。

    所以,隻要抓住這個“綱”,就可以“垂拱而治”,将天下“運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這個權力。

    因為從理論上講,官員是皇帝的兒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

    作為父親(君父)、主子(君主)、老闆(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擁有對官員的生殺予奪之權。

    但是,有沒有這個權力是一回事,會不會用又是另一回事。

    嘉靖就是會用的。

    他甚至不必動用升遷獎懲的大權,隻要“假以顔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比方說,嚴嵩剛剛被重用時,曾經遭到官場的普遍攻擊。

    明代是實行“兩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給事中(六部監察官員)和禦史(監察部官員)彈劾貪官污吏,第一個提到的就是嚴嵩。

    因為嚴嵩實在太不像話,居然向宗室諸侯勒索賄賂,他的兒子也四處活動,大走後門。

    然而嘉靖為了包庇嚴嵩,便故意向他咨詢國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賞(必故稱賞),哪怕嚴嵩的回答實在不怎麼樣(平無奇)。

    這樣連續多次以後,對嚴嵩的攻擊也就煙消雲散,正所謂“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

    可以說,正是由于嘉靖的縱容,嚴嵩才有恃無恐,日益驕橫,終于成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嚴嵩對于嘉靖,也堪稱肝腦塗地,馬屁拍足。

    嘉靖是喜歡做道士的,制有一種道士戴的香葉冠,賜給閣臣每人一頂。

    其他閣臣(比如夏言)認為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

    嚴嵩卻不但戴了,還籠以輕紗,以示虔誠,讓嘉靖大感欣慰。

    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煉的“仙丹”賜給臣下。

    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内含鉛汞化合物),不吃。

    嚴嵩卻不但吃了,還要報告服用結果,比如“遍身燥癢異常,不可一忍”,或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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