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非典型腐敗 三、逼良為寇

首頁
果他們能夠克勤克儉,縮衣縮食,以為君父分憂,以為小民垂範,則可保國富民強,天下太平。

     何況,官員們的俸祿雖然低,精神上卻有補償。

    我們知道,在中國,當官是一件很風光的事情。

    有句話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為什麼唯有讀書高呢?就因為唯有讀書,才能做官。

    所以“唯有讀書高”,其實還是“唯有做官高”。

    做官既然高人一等,那麼,薪水低一點又算什麼。

    你嫌低,那你不要做,有的是人願意做。

     有了上述一個“大道理”(以德治國)一個“小道理”(精神補償),朝廷就覺得可以理直氣壯地隻給官員們發放極低的俸祿,甚至還要拖欠克扣。

    我們多半隻知道現在有些地方會拖欠民工的工資,教師的工資,鄉鎮幹部的工資,大約誰也不會想到這事古代也有,而且拖欠克扣的對象,不僅是地方官員和低級官吏,也包括朝中大臣。

    古代官員的俸祿,常常是發實物工資的。

    領回家的并不都是銀子,也有大米、布匹,甚至胡椒。

    你說這胡椒怎麼當錢用?而且,不管發給你的是什麼,統統都要折算成大米。

    至于怎麼折,自然是朝廷說了算。

    比如明代成化年間,戶部就曾把在市場上隻值三四錢銀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價值20兩銀子的30石大米。

    僅此一項,朝廷就近百倍地克扣了官員的工資。

    這是什麼朝廷?簡直就是強盜! 朝廷做強盜,官員就隻好當土匪。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能當土匪,能當的隻有州官縣官。

    州縣雖然能夠直接向老百姓巧取豪奪,但他這個土匪是要“挂牌上崗”的,他的“營業執照”還得上頭批。

    結果,州縣們的各級上司,就變成了抽成收保護費的黑社會老大。

    州縣攔路打劫,督撫坐地分贓,京官敲詐勒索,整個官場變成了一個土匪窩子,這不是逼良為寇是什麼?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官一上任就當土匪。

    一般地說,科舉出身的新官,一開始還是比較廉潔的。

    他們并不想當土匪,因為這和他們的人生理想不符。

    這些人,飽讀儒家經典和史書,懂得“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滿腦子都是忠君愛民、富國強兵、平治天下的理想。

    但是,當他們有了一些所謂“官場曆練”以後,這些理想就不見了。

    因為理想并不能當飯吃,而朝廷又沒有提供足夠的糧草讓他們去為理想馳騁。

    那些不能解決任何實際問題的道德說教便隻好束之高閣,而代之以能夠讓他們在官場上左右逢源的非典型腐敗。

    好一點的,也許隻不過對這些“耗羨”、“陋規”不再大驚小怪,甚至心安理得;壞一點的,則很可能變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