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那麼樂觀。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監察制度的國家之一,自秦漢始就有了專門的監察部門。
它在西漢時叫“禦史府”,東漢以後叫“禦史台”,明清改稱“都察院”。
不論禦史台,還是都察院,都是直屬天子的獨立部門。
不但不受其他官員和部門的制約,反倒有權監督一切部門和官員。
同樣,不論叫禦史台,還是叫都察院,監察幹部都叫禦史。
兩漢至元,禦史台的官員依次有禦史大夫、禦史中丞和監察禦史。
明清都察院的官員,則依次有都禦史、副都禦史、佥都禦史和監察禦史。
禦史大夫和都禦史是正長官,禦史中丞和副都禦史是副長官。
清代的巡撫之所以又叫“中丞”,就因為他例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銜。
監察部門的地位很崇高。
漢代,禦史大夫兼任副宰相。
元代,禦史大夫官居一品,而且例由皇太子或貴戚兼任。
當然,官位高的,隻有禦史台或都察院的正長官,其他監察官的品級并不高。
比如明清的監察禦史隻不過正七品,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業務進行對口監察的“六科給事中”,也是正七品。
但監察禦史和六科給事中的品級雖然不高,職權卻很大,地位也很崇高。
首先是權限大。
上至親王宰輔、重臣勳貴,下至督撫州縣、司官道員,甚至包括其他監察幹部和監察部的領導,都可以彈劾。
這些人貪污腐敗固然可以彈劾,即便隻是疏忽怠慢工作不得力,也可以彈劾。
其次是責任輕。
監察禦史和六科給事中都有一個特權,叫做“風聞奏事”,也叫“風聞彈事”,就是隻要聽到風吹草動,甚至流言蜚語,就可以舉報,不必負核實的責任,也不受反坐的處分。
第三是獨立性強。
禦史彈劾官員,不必通知照會有關部門,也不必經自己的長官批準。
唐代長安四年(公元704年),監察禦史肖至忠彈劾一個名叫蘇味道的三品官。
事後,禦史大夫批評他說,這麼大的事也不和長官說一聲,不太合适吧?肖至忠卻回答說:“台中無長官。
”也就是說,監察部門和别的部門不一樣,是沒有領導被領導關系的。
每個人都獨立辦案,直接對皇上負責。
肖至忠還反問:如果禦史的彈劾每次都要請示,那麼,批準了倒沒什麼,不批準又該怎麼辦?這就說出監察工作的特殊性了。
禦史大夫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就贊許肖禦史實在是忠于職守,剛直不阿。
為了支持禦史獨立行使監察權,朝廷甚至還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隆重的禮儀。
但凡重大的彈劾案,禦史要頭戴一種名叫“獬豸冠”的法冠,身穿内白外紅的法袍,當着皇帝和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