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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制度,壞制度 三、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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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就遭到了破壞。

    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雄才大略的漢武帝。

    漢武帝在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把天下分為十三個州部,每州派去一位刺史,許多學者便據此認為漢代地方行政區劃是三級:州一級,郡一級,縣一級,州領導郡,郡領導縣。

    其實這是不對的。

    因為刺史不是行政官,而是監察官,是中央派到下面去監督地方官的“特派員”。

    他隻能奉诏察問六件事情,不得幹預地方行政,還沒有固定治所,俸祿也隻有六百石,相當于“縣處級”。

    你想,哪有縣處級領導地市級的道理?顯然,刺史不是一級地方官員,州也不是一級地方行政區域。

    所以在漢武帝時代,這事還不算亂套。

     但是到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情況就變了,刺史變成了牧,級别也是二千石。

    以後反反複複,一會兒刺史一會兒牧,州也逐漸成為地方行政實體(比如冀州牧袁紹、荊州牧劉表、兖州牧曹操,便都是擁兵自重割據一方的諸侯)。

    這樣折騰到隋文帝開皇三年(公元583年),朝廷幹脆廢了郡,直接以州統縣。

    至于州的行政長官,則有叫刺史的,有叫太守的,還有叫牧的,因為隋唐兩代的州,其實就是漢代的郡。

    如果是特殊的州(比如首都和陪都),就叫府,其行政長官則叫牧(從二品)或尹(從三品)。

    這是唐人的發明,宋人也跟着做的。

    隻不過宋代的府比唐代的多。

    稍微特殊一點,就不叫州,叫府。

     可見唐代地方行政區域原本也隻有兩級:州府一級,縣一級。

    但是唐人和漢人一樣,也喜歡從中央往地方派上級官員。

    漢代隻派了刺史,唐代派的就多了,其中最重要的是觀察使和節度使。

    觀察使和漢的刺史一樣,原本是中央派下來巡視地方的,結果巡回變成常駐,成為名不正言不順的更高一級行政長官。

    節度使原本也是特派員,隻不過觀察使管監察,節度使管軍事。

    結果也一樣,也成為名不正言不順的更高一級行政長官。

    中央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官已是不妥,軍區司令員變成地方行政官就更成問題。

    最後,節度使變成割據一方的“藩鎮”,唐王朝也就滅亡。

     唐代觀察使監臨的區域叫“道”,宋代則叫“路”。

    宋代地方行政區域原本同樣隻有兩級:州府一級,縣一級,但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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