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個結果了。
這些情形皇帝都還不知道。
李鴻章雖對李光昭異常不滿,但其中關礙着“欽命”和内務府的人,能夠讓他付了價款,運木進京,是為上策,所以對孫士達回護李光昭,亦就聽他去辦,能将真相瞞得一天是一天。
這樣到了七月初,終于不能再瞞了。
不能瞞是出于兩個原因,一是李光昭的行徑,雖還未上達天聽,卻已成了宮廷以外的一件大新聞。
由此又引起修園的奏谏,除了兩江總督李宗羲明請停園工,暗勸絕微行的一疏以外,南書房翰林李文田,還為此跟寶鋆起了言語沖突。
李文田原來放了江西學政,三年任滿,本來要“告終養”,回廣東順德原籍侍奉老母,就因為京裡有大興土木之舉,特地入京複命,仍舊派在南書房行走。
有一天遇見寶鋆,李文田責備他不能及時匡救,寶鋆從那方面來說,都是李文田的前輩,受此指責,臉上自然挂不住,便這樣答道:“你在南書房,亦可以講話。
何必責備軍機?”
“對!”李文田也頂了過去:“此來正是如此,無勞相勉!”
這樣不歡而散以後,李文田第二天就上了一道奏折,以彗星的“天災”,說到“人害”,對内務府以及近臣太監,有極嚴厲的攻擊,引《大學》中的話,“聚斂之臣,不如盜臣”,指“左右近習與夫内務府大小臣工,皆聚斂之臣而盜臣者也”;說“皇上以天下為家,今欲削皇上之家,以肥其家”;其“自為之計,于皇上何益?”
這樣引經據典寫下來,結論自然是歸于請停園工。
皇帝看了,學明神宗的辦法,既不接納,亦不加罪,将原折丢開了事。
李文田卻還師法古人“焚谏草”之義,有人問到,隻說“折底燒掉了”。
但同在南書房的潘祖蔭是知道的,由他傳了出去,頗有人見賢思齊,預備跟着上折,犯顔直谏。
京中的清議,李鴻章非常注意,知道了這種情形,認為拿李光昭一案掀出來,可為桴鼓之應,大家合力做一篇熱鬧文章,說不定能把皇帝和慈禧太後的興緻硬壓了下去。
再有一個原因是,新任通永道英良請訓出京時,皇帝面谕,轉知李鴻章将李光昭所報效的木植,趕緊啟運進京。
當初奉旨驗收,因為李光昭未付貨價,驗無從驗,收無從收,成為懸案,此時奉旨催促,如果再無一個了結,如何說得過去?
因此,李鴻章便囑咐文案,辦了一個相當詳細的奏折,将李光昭與洋商的糾紛,及與美、法領事署交涉的經過,撮要叙明,加上這麼一段議論:“李光昭在内務府呈稱,購運洋木報效值銀三十萬兩,木價即浮開太多,銀兩亦分毫未付,所謂報效者何在?”
※※※
就這麼一句一針見血的指責,惹得皇帝震怒,召見春佑開缺以後,已升為内務府大臣的原任堂郎中貴寶,拍案痛斥。
同時下了兩道上谕,一道谕内閣,是“明發上谕”,說李光昭“膽大妄為,欺罔朝廷,不法已極,着先行革職,交李鴻章嚴行審究,照例懲辦。
所有李光昭報效木植之案,着即注銷。
”
另外一道谕軍機大臣的,是轉發李鴻章的“廷寄”,因為原奏中說李光昭“在外招搖,出言不慎”,雖是輕描淡寫的話,卻看得出來大有文章,拿什麼人來“招搖”?可能是皇帝和皇太後,這于朝廷體面,更有關系,因而以近乎頒發密旨的手續,“着李鴻章确切根究,按律嚴辦,不得稍涉輕縱。
”
但就是前一道“明發上谕”,已經贻笑大方,隻是議論不一,有的說,皇帝到底少不更事,似此破綻百出,形同兒戲的“報效”,居然亦會相信。
于是已因微服私行,涉足平康而受傷害的“天威”,益發大損。
有的則責備軍機大臣,象這樣的案子,竟任令其演變至今,幾乎引起涉外糾紛,不知衮衮諸公,所司何事?當然,這些譏評,都是出以異常沉痛的心情,認為長此以往,十幾年艱難力戰,費了多少民脂民膏所換來的平洪楊、平撚、平回亂三大武功,都要毀在當今皇帝手裡了。
于是醇王第一個忍不住,先征詢他那一班的禦前大臣的意見。
禦前大臣一共五個,都是頂兒尖兒的親貴重臣,帶班的是惇王,接下來的是醇王、伯彥讷谟诂、景壽和郡王銜的貝勒奕劻。
“五哥,”醇王激動地說:“咱們可不能不說話了。
照這樣子,咱們将來都是大清朝的罪人!”
“難!”惇王大搖頭道,“說得輕了,不管用;說得重了,又怕皇上挂不住。
”
“良藥苦口利于病,非重不可!”醇王向伯彥讷谟诂和景壽問:“你們倆怎麼說?”
這兩個人的性情不同,一個沉默寡言,向來喜怒不形于顔色,一個有不耐久坐的毛病,不斷繞屋徘徊,一靜一動,大異其趣,而此時卻是不愛說話的六額驸景壽開了口。
“咱們得跟六爺談一談吧?”他說,“最好再連師傅們一起列名,就更有力量了。
”
“對!”惇王表示贊成,“這就好比一家人家,小主人不學好,先不必驚動外人,自己家裡管事的、帳房、教書匠先合起來勸一勸,主人一看他左右的人,全在這兒了,不能不給一個面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