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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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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午門一案。

    因為闌入宮禁,竟到了太後寝宮,這瘋子自是必死無疑,而守門護軍與太監,隻要不是有意謀逆,則亦不過斥革軍流的罪名。

    但案情的輕重,與午門一案,大不相同,兩相對照,午門一案定罪已嫌過分,慈禧太後如果明理,就決不會再作苛求。

     潘祖蔭一聽這話,大有道理,愁懷一去,親自先提劉振生訊問。

    陪審司官都是好手,問話都在關節上,所以不多片刻,便已真相大明,攜着口供單到恭王府去請示。

     “奉旨會審,請六爺的示下,軍機上是派那一位?部裡好發通知。

    ” “讓佩蘅去吧!”恭王拿着口供單,卻并不看,問潘祖蔭說,“是太監想害護軍不是?” 潘祖蔭笑了,“凡事瞞不過六爺。

    ”他說,“有個姓魏的蘇拉,把這個瘋子騙了進來闖禍。

    ” “那得追!由你那裡直接行文,跟敬事房要人。

    ” “刑部跟宮裡從無公文往來,還是得行文内務府。

    ” “那也可以。

    ”恭王特意叮囑:“措詞要嚴厲。

    ” 等潘祖蔭回部,說與屬下,承辦司員手段老到,将行文内務府,要姓魏的蘇拉到案一事,擱在一邊。

    先傳訊當日神武門值班護軍,多方研求,确證不誤,才通知内務府,詳細載明魏蘇拉的年歲相貌,指出他是案中極有關系的要犯,“請即日押送刑部,歸案嚴訊。

    ” 刑部辦此案的經過,李蓮英不斷在打聽,同時也知道恭王主張嚴辦,看來這一案要想照原來的辦法搪塞,不易辦到,如果魏豐被逮到案,審明實情,則有意作僞袒護的用意何在?頗難分辯。

    所以他又在敬事房的檔籍上改動了一下,注明魏豐是出事當日,請假出宮。

    這樣就比較接近事實,即有破綻,也易于彌補。

     于是等内務府轉來公事,敬事房便照此申複,辦好公文拿給李蓮英看時,他卻又有顧慮。

     “咱們做事不能顧前不顧後。

    ”他問:“這封公事,到了刑部,想想看,人家會怎麼辦?” “自然是抓魏豐到案。

    ”劉玉祥說,“如果是刑部行文到直隸總督衙門,一層層轉下去,還得有些日子,就怕軍機上直接通知步軍統領衙門派人到京東,那可一抓就着。

    ” “就是這話羅,我看魏豐是逃不掉了!與其将來等他有了口供,再來要人,倒不如咱們先送幾個去。

    ” “這話說得是。

    ”劉玉祥說:“軍機奉旨,派的寶中堂會審,這個老頭兒好說話,大事化小,總有幾分把握。

    ” “我正就是這個主意。

    就這麼辦吧!” 于是根據崔玉貴在劉振生那裡哄出來的真話,将教唆過魏豐的太監中,找了幾個平日辦事不力的,直接移送刑部。

    公文當然也改過了,自己為自己渲染了一番,說是如何細心查究,追出根由,但對诳騙劉振生進宮的原因,卻一再申言,是那些太監愚昧糊塗的戲谑,“并無他意。

    ” 送出公事,李蓮英親自去看參與會審的内務府大臣恩承,話中表示投鼠忌器,此案如果辦得過嚴,牽連太廣,深怕人心震駭。

    同時太監們惶惶不安,或許亦會激出其他事故,希望恩承向寶鋆進言,速速了結。

     太監在統屬上歸内務府管,所以恩承就為本身的利害,也得聽從李蓮英的話,向寶鋆一提,頗以為然。

    在刑部,正好依律從輕,有助于了結午門一案,因而亦欣然同意,等将魏豐逮捕到案,問了兩堂,便即奏複結案。

     這一案共分為三起來結,第一起是當日神武門值班的護軍統領載鶴,交部嚴議,該班章京及兵丁革斥。

    第二起是魏豐及教唆他騙劉振生進宮,還有劉振生所經各處值班失察的太監,依照罪名輕重,分别摘頂、罰銀、斥革、責打、發遣等處分。

    這兩起奉懿旨裁決後,當日執行,發遣的由護軍立即押解出宮。

     第三起專為處置劉振生一個人,以“素患瘋疾,混入宮禁,語言狂悖,實屬罪無可逭”的罪名,被判處了“絞立決”。

    在刑部大獄内,一條繩子,三收三放,冤冤枉枉送了一條命。

     于是刑部接着處理午門一案,依舊照原來的拟議複奏。

    這已經是瘋子混入長春宮的二十天以後,慈禧太後在這二十天中,病症又減了好些,所以親自禦殿裁決。

     “我真不明白,”她悻悻然地說,“刑部為什麼這麼固執?” “刑部依律辦理。

    請聖母皇太後明鑒。

    ”恭王替刑部說好話,“刑部司員盡心推求,既不敢枉法,更不敢忤旨,處境很難。

    ” “這是護軍抗旨,不能拿一般的情形作比。

    ”慈禧太後問道:“以前總有抗旨的例,讓他們查出來看。

    ” 恭王答應着,立即通知刑部查例,這一案先擱一擱,商議其他政務。

    很快地,刑部有了答複:“抗旨無例,照違制例”,抗就是違。

     違制除非情節重大,譬如領軍出征,不遵指授的方略,以緻贻誤戎機,損兵折将,自然難逃一死,或者象崇厚那樣,擅作主張,喪地辱國,亦有取死之道。

    如象這一案的午門護軍那樣,是決沒有死罪的。

     由于恭王及軍機大臣力争,刑部的複奏,懸而未決。

    退朝之後,慈禧太後大為不樂,一口氣憋不住,派李蓮英傳谕,召見刑部及内務府的堂官。

     “你們拟得太輕了。

    ”慈禧太後面色凜然,”一定要加重! 趕快重拟複奏。

    ” 慈禧太後不按規制辦事,潘祖蔭和恩承等人,卻不敢貿然奉诏,随即趕到軍機處向恭王請示。

     如果硬頂回去,必又是一場軒然大波,恭王跟寶鋆、沈桂芬、李鴻藻商量,決定采取比較緩和的辦法,直接由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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