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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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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省心?” 這是暗示何璟,欲保眼前祿位,唯有安撫張佩綸,張佩綸既不能取而代之,就不會有所搏擊。

    彼此都有退讓的餘地,所以相安無事是做得到。

    關鍵所在,就是一個“忍”字。

     想到這裡,不覺深深點頭。

    趙師爺進言有效,越發話無不盡,“再退一步說,倘或局勢緊迫,豐潤束手,大帥……。

    ”他突然頓住,然後問道:“有句話,不知道該說不該說?” “說!怎麼不能說。

    ” “話不中聽,怕大帥動氣。

    ” “笑話!”何璟很快地接口,“你我二十多年的交遊,莫非你還不知道我的性情。

    ” “既然如此,我就說:倘或戎機不利,豐潤束手,想來大帥亦決沒有挽回的妙策。

    到那時候,總歸逃不了一敗,何妨讓豐潤擋在前面,大帥肩上的負荷可以輕得多!” 這一來,何璟不止于點頭,而且舉杯。

    趙師爺算無遺策,進退兩得其所。

    何璟心安理得地向張佩綸拱手聽命,說如何便如何,絕少異議。

    唯一自作主張的一項措施是:調集了張得勝的一個炮隊,守護總督衙門。

     法國的态度相當強硬。

    交涉分好幾方面進行,第一處是巴黎,由法國總理茹費理向新任中國公使李鳳苞提出照會;第二處是北京,由法國署理公使謝滿祿跟總理衙門折沖;第三處是上海,總稅務司赫德,接受李鴻章的委托,在向逗留不進的法國新公使巴德諾調停;第四處是天津,任何負有交涉之責的法國人,從茹費理到軍方代表都可以直接向他打交道。

     因此,談和的情形亂得很。

    但法國的态度卻是清楚明白,署理公使謝滿祿在閏五月二十那天,向總理衙門提出最後通牒,要求中國政府“遵照簡明條約辦理,特旨通饬北圻的軍隊撤退,賠款二億五千萬法郎。

    限七日内答複照辦,否則當自取賠款。

    ”所謂“自取賠款”,是法國打算占領中國的一個城市,作為質押。

    照急進的孤拔主張,打算攻擊旅順、威海衛等地,但法國總理決定占領基隆或福州,這是賣一個面子給李鴻章,因為旅順、威海衛等處,是北洋水師的“口岸”。

     管理總理衙門的奕劻,與李鴻章内外相維,始終不肯照醇王的意思不惜破裂,而要保全和局。

    千方百計想将法國新任公使巴德諾請到北京或天津,坐下來商談,無奈法國政府堅持不照約行事,巴德諾決不北上。

    及至接到最後通牒,自然不能不作讓步,由總理衙門照會謝滿祿,保證北圻撤兵,在一個月内完成。

    但拒絕賠款,仍舊希望巴德諾早日北上,依照簡約規定,“會議詳約”。

     法國的反應,是派軍艦一艘,直駛馬尾。

    雖然一到就擱淺,但無論如何是一個警報,張佩綸急電到京,總理衙門慌了手腳,因為七日之期一滿,“自取賠款”這句話,已可證明,不是虛言恫吓。

     想來想去,隻好重托赫德斡旋。

    赫德總算不辱使命,調解出來一個結果,中國即日自北圻撤兵,由南洋大臣與巴德諾在上海會商。

     但是情勢是外弛内張的局面,雖然法國外交部向李鳳苞表示,謝滿祿七日的限期可以不計,賠款的數目亦可商量,但馬尾陸續有法國軍艦開到,基隆亦有法國軍艦,與劉銘傳同日而至。

    隻是這些強敵迫近的消息,都沖淡在一道上谕中了。

     這道上谕是派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曾國荃為全權大臣,克日到上海與法使議辦詳細條約。

    并派陳寶琛會談,蘇松太道邵友濂會同辦理。

    同時指示交涉應守的分際:“所需兵費恤款,萬不能允,告以請旨辦理。

    最要者越南照舊封貢。

    劉永福一軍,如彼提及,答以由我處置。

    分界應于關外界分空地,以為緩沖。

    雲南運銷貨物,應在保勝開關,商稅不得逾值百抽五之法。

    以上各節,切實辯論,均由電信請旨定奪。

    ” 曾國荃想不到垂暮之年,還要跟洋人打一次交道,而電旨所示,與法國的要求,南轅北轍,根本是湊不到一塊的事。

    而且凡事“請旨定奪”,又那裡是所謂“全權”?因此,對于此一新命,曾國荃深感苦惱。

     陳寶琛則更是憂心忡忡。

    書生典兵,會辦南洋,大不了效命疆場,一死就可報答皇恩,不負平生。

    但是跟洋人交涉,強弱之勢判然,如果不是委屈求全,決不能成和議,能成和議,所簽的條約,一定是喪權辱國,罪浮于馬建忠。

    馬建忠為人罵作漢奸,那自己這一來又成了什麼東西?半世盛名,平生清節,都要斷送其中,怎不教人着急? 思量到此,決意不受這個“會辦”之名。

    拟好電報稿子,拿去跟曾國荃商量,卻很受了一頓奚落,指他獨善其身。

    這倒是誅心之論,陳寶琛無話可答,當然亦不肯打消原意,照舊将電奏發了出去。

     軍機處寄發的“電旨”,很快地到了,陳寶琛受了一頓申斥,措詞相當嚴厲,電文中暗示,如不遵命,便有嚴譴。

    陳寶琛無法,隻好跟着曾國荃到上海。

     其實曾國荃也辭過一次,不過他幕府中有老于吏事的高手,顧慮到會碰釘子,不敢正面請辭,假作尚未奉到電旨,先陳所見:“疆臣戰将,不敢與聞和議”。

    軍機處接到電報,自然詫異,電信瞬息即達,又是密旨,電報局何敢怠忽?細細參究,方才悟出曾國荃的妙用。

    當然不宜拆穿他的花樣,将計就計回了一個複電,認為他是未奉電旨以前方有此電奏,如今已經将派曾國荃在上海議和一事,通知法國,倘不趕緊赴會,就是失信。

    如果說疆臣戰将,不應議和,那麼李鴻章難道不是疆臣?最後又特别慰撫,說如“所議無成,即回江甯布置,并非以辦事棘手之局,責該督以必行。

    ” 話雖如此,曾國荃既然受命,自然希望和議有成,交涉中最棘手的是賠償兵費,如果在這一層上不能讓步,議亦無益。

    因此,去上海以前,首先要探明朝中意向,在這方面到底作何打算? 就在這時候,李鴻章函電交馳,先作了交代,聲明三點:第一、北圻撤兵之事,遲延有因,依照萬國公法,不算背約;第二、福祿諾臨行以前,提出撤兵的限期,當時已加駁斥,既無公文照會,何足為據;第三、諒山的沖突,法國指華軍先埋伏動手,不足聽信,實際上是法軍先開第一槍。

     此外又有一個很要緊的電報,正就是曾國荃所亟亟乎想了解的一件事,李鴻章表示,法國如果提出賠償兵費的要求,數十萬兩銀子,可以允許。

    又說:“各國公論,萬不足恃”。

    這因為新派在總理衙門行走,頗為掌權的張蔭桓,正在托美國駐華公使楊約翰,建議華府,調停中法争端,主張将李鴻章與福祿諾所訂的天津簡約,交付各國公斷。

    李鴻章怕曾國荃對此寄予深望,因而觀望,所以特為提醒一句。

     就在曾國荃檢點行裝,準備專程赴會之際,北京方面仍在繼續交涉。

    法國代理公使謝滿祿給了總理衙門一個照會,聲明上海會議必須先允許賠償,方能開議細約,法國在華的海陸軍,暫以西曆八月一号為期,按兵不動。

    這是變相的另一通最後通牒,隻是将限期放寬了五天而已。

    同時法國非正式表示的态度,亦很強硬。

    據報紙記載,一旦中法交涉破裂,兵戎相見,法國軍艦不但會攻擊福州及基隆,同時亦會攻擊招商局的輪船。

    這個消息在他人并不注意,在李鴻章及他左右的少數人,卻是入耳驚心,寝食難安。

     招商局是李鴻章假公濟私的利薮。

    先以“各省在滬殷商,或自置輪船,行駛各埠;或挾資本,依附西商之籍,若中國自立招商局,則各商所有輪船股本,必漸歸官局,似足順商情而強國體”為名,在同治十三年奏準“試辦”。

    而這年浙江漕米北運,海舶不足,由李鴻章策動浙江海運局總辦,候補知府朱其昴建議,即由未來的招商局承運浙漕二十萬石,酬庸的條件是由朱其昴籌辦招商局事宜。

     設在上海的招商局,不由兩江總督或江蘇巡撫管轄,卻由北洋大臣遙制。

    李鴻章當然也知道此舉攬權過甚,遇到稍微厲害些的兩江督撫,一定會據理而争。

    所以試辦之初,特為聲明:“所有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

    ”将招商局的性質确定為商辦,就當然可以拒絕任何衙門的幹預。

     但是招商局名為商辦,其實是官辦,戶部雖隻借出制錢二十萬串,合銀六萬兩,而東南各省藩庫、海關,由于李鴻章的力量,都有“閑款”放在招商局生息,利息極薄,在七八厘之間。

    至于營運收入,光是漕米一項,每一石發水腳銀五錢三分一厘,一年以運漕六十萬石計,就可以坐收三十萬銀子,真正是包賺不虧的無本生意。

     為了招商局的籌辦,由浙漕海運,沙船不敷應用而來,所以不得不籠絡掌管浙江海運已有十餘年的朱其昴,而李鴻章所信任的,卻是常州的一個秀才,捐班州縣分發到直隸的盛宣懷。

    盛宣懷又聯絡廣東一個商人唐廷樞來對抗朱其昴,李鴻章聽從盛宣懷的策劃,先奏請以唐廷樞為總辦,朱其昴為會辦,之後加委盛宣懷和徐潤為會辦,而朱其昴的胞兄朱其诏創局有功,似乎不便抹煞,為了掩人耳目,亦加派在内。

    招商局合計一總辦、四會辦,而實權都握在盛宣懷手中,間接也就是握在李鴻章手中。

     由于招商局在營運上享有特權,所以一開辦生意就好,但亦是一開辦弊端就生,開支浮濫,冗員極多,帳目中不明不白的支出,比比皆是。

    好在名為商辦,任何人亦不能幹涉。

    若想幹涉,有李鴻章擋在面面,告到京裡,軍機處和總理衙門,都是李鴻章的同年沈桂芬當權,也是“内外相維”,全力彌縫,怎麼樣也不能将招商局的那筆爛帳掀開來,更不用說想掘盛宣懷的根。

     不過兩三年工夫,招商局已設了十九個分局,有十艘輪船跑南北洋航線,南起香港,北至牛莊,營業鼎盛。

    這一來上海的洋商船公司,如太古、怡和、旗昌各洋行,不能不聯合起來排擠招商局,壓低運值,争攬客貨。

    招商局為謀對抗,必須增加資本,擴大規模,正好美商旗昌銀行,經營不善,股票跌價,盛宣懷設計收買旗昌銀行,談判成功,收買旗昌洋行的輪船,作價二百萬兩,碼頭、棧房作價二十二萬兩。

    由李鴻章奏準,兩江撥借五十萬兩,浙口、江西、湖北共同撥借五十萬兩。

    在這筆交易中,盛宣懷很發了一筆财,照例的回扣以外,還“戴了帽子”。

    而從旗昌買來的船,計有江輪九艘、海輪七艘、小輪四艘、趸船六艘,數目雖不少,性能卻不見得好,成了招商局一個極重的包袱,每個月須虧負五六萬銀子之多。

     這是光緒二年年底的事。

    不到一年,就有個禦史上奏,指責招商局“置船過多,載貨之資,不敷經費,用人太濫,耗費日增。

    ” 董儁翰的奏折中又說:“招商局各輪船每屆運載漕糧之際,各上司暨官親幕友,以及同寅故舊,紛紛薦人,平時亦複絡繹不絕。

    至所薦之人,無非純為圖謀薪水起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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