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谙練辦公者,十不獲一,甚至官員中亦有挂名應差,身居隔省,每月支領薪水者。
”這是承漕運的遺習,照例用來“調劑”候補州縣的辦法,無足為奇,隻不過從無“隔省”不相幹的人,亦可“挂名應差”。
這所謂“隔省”就是指直隸而言。
這個奏折,措詞不算峻厲,但按常規,理應查辦,卻由于沈桂芬的斡旋,隻命南北洋大臣通盤籌劃,認真整頓。
這反倒給了李鴻章一個機會,明裡張大其詞,說英商太古洋行如何“跌價傾軋”,暗中承認購自旗昌洋行的輪船“年久朽敝”,而整頓之法,主要的是各省官帑,超過“商股”将及三倍的一百九十萬銀子,“緩息三年”,到光緒六年起,分五期拔本,每年繳還三十八萬兩。
換句話說,是公家免息借出巨款,供盛宣懷之流的“商人”去做生意。
同時還有一個附片:“請旨敕下江蘇、浙江督撫,漕米須分四五成撥給招商局輪船承運,不得短少,餘歸沙船裝載,以示體恤。
此外江西、湖北采買漕米,仍照案歸局運津”。
李鴻章說這些整頓辦法,“上不虧國、下不病商”。
同時在折尾聲明,這個折子是他“主稿”。
暗示招商局歸北洋所管,與南洋大臣的關系不大。
招商局那些“商總”因禍得福,而盛宣懷則更是官運亨通,補了天津道為李鴻章籌辦電報局。
但是旗昌洋行一案,風風雨雨,流言始終不息,而内幕亦逐漸揭露。
盛宣懷經手這筆交易,有明暗兩面的好處,明的是得回扣百分之五,暗的是旗昌經營不善,股票跌價,盛宣懷以七折收購,再由旗昌出面實足賣給招商局。
明暗兩面的好處,總計百分之三十五,二百二十二萬兩銀子,有七十多萬落入盛宣懷私囊。
至于李鴻章分到多少,無可究诘,隻是李家在招商局有幹股,卻是盡人皆知之事。
轉眼三年已過,到了該拔本的時候,招商局的“商總”又出了花樣,以積欠旗昌洋行船價六十九萬兩,不能不先行拔還,“以免外人贻笑”的理由,請李鴻章出奏,以每年所運漕米應領水腳運費抵還。
這就是說,如果各省漕米不交招商局承運,應拔官帑,即無着落。
此外又有一個附片,一則說:“招商局之設,系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貿易規程,自行經理”;再則說:“創辦之初,奏明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三則說:“商務應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輪船商務,牽涉洋務更不便由官任之。
”這樣反複聲明“商辦”,就是為五年以後留餘地,隻要每年有六十六萬石漕米北運,水腳運費抵還官帑,則到了光緒十年,官帑還清,整個招商局就都落入“商總”手中了。
但是到了六月間,兩江的局面有了變化,劉坤一調任江督兼南洋大臣。
他是老湘軍的系統,當然不會象沈葆桢、吳元炳那樣聽李鴻章的話。
于是,湘淮兩系的利益,在東南膏腴之地發生了沖突。
首先發難的是王先謙,官拜國子監祭酒,也是響當當的清流,奏折之中有建言、有搏擊,筆鋒所及,盛宣懷首當其沖,王先謙替他下了八個字的考語:“營謀交通,挾詐漁利。
”
“挾詐漁利”,即指收買旗昌輪船有瞞天過海的計謀在内;“營謀”當然是指百計取悅于李鴻章,得獲重用而言;“交通”二字,在這些地方常為“交通宮禁”、“交通近侍”的省略語,這例也不是無的放矢,而且王先謙本人也牽涉任内。
盛宣懷走通了李蓮英的路子,常有“孝敬”,而王先謙據說用過李蓮英的錢,人言藉藉,大損清譽,然而并不影響他彈劾盛宣懷,尤其是因為其中有整頓招商局的建議,更不能不發交南北洋大臣處理。
這是光緒六年十月底的事,沈桂芬正攬大權,因而批複王先謙的谕旨,隻令饬李鴻章和劉坤一,認真整饬。
劉坤一主張徹查,李鴻章認為不必,隻要分年拔還官帑一事有着落,即可奏複。
正在相持不下時,除夕那天,沈桂芬一命嗚呼,等于盛宣懷失卻一座靠山,處境大為不利。
果然,隻不過隔了半個月——光緒七年正月十五,劉坤一單銜複奏,說“王先謙所奏,未為無因”,指盛宣懷“蠹帑病公,多曆年所,現在乃複暗中勾串,任意妄為”,将他于“收購旗昌時每兩抽取花紅五厘,私自以七折收購旗昌股票,對換足額,以飽私囊”的内幕,和盤托出以後,嚴詞抨擊:“濫竽仕途,于招商局或隐或躍,若有若無,工于鑽營,巧于趨避,所謂狡兔三窟者!此等劣員,有同市儈,置于監司之列,實屬有玷班聯,将來假以事權,亦複何所不至?”因而請旨,“即将盛宣懷予以革職,并不準其幹預招商局務”。
疆臣劾司道,很少有這樣嚴厲的措詞,隻是等劉坤一來動手,為時已晚,盛宣懷已“成了氣候”。
李鴻章因為一方面還要重用他來辦電報、開煤礦;一方面公私兩端都無形中受了他的挾制。
私的不必說,公的上頭,李鴻章不知保過盛宣懷多少次,說他“心地忠實”,說他“志切匡時”,而結果為劉坤一罵得這等不堪,則如無一言辯解,自己又何以交代?向來保舉匪人,舉主連帶要受處分,果然盛宣懷革了職,自己亦脫不了幹系。
因此,李鴻章隻好抹煞良心,硬起頭皮,為盛宣懷硬頂。
他是這樣為盛宣懷“辯誣”,說此人“在臣處當差有年,廉勤幹練,平日講求吏治,熟谙洋務商情,遂委以會辦之銜,往來查察。
盛宣懷與臣訂明不經手銀錢。
亦不領局中薪水,遇有要務,則與唐廷樞等籌商會禀。
”談到旗昌一案,說是“即盛宣懷首發其議,亦于大局有功無過。
況當日唐廷樞等于洋商已有成議,始邀盛宣懷由湖北前赴金陵,谒見沈葆桢。
其事前之關說,事後之付價,實皆唐廷樞等主之也。
”
這個奏折實在不高明,言不順、理不直、氣不壯。
收買旗昌輪船,要特地從湖北将盛宣懷邀到金陵去向沈葆桢陳述其事,反更顯得劉坤一原奏中,“或隐或躍、若有若無、工于鑽營、巧于趨避”這幾句話,形容入妙。
尤其是李鴻章将盛宣懷下一個“廉”字的考語,京中傳為笑柄,說盛宣懷如果可當廉潔之稱:則八大胡同清吟小班的姑娘,個個可以建坊旌表貞節了。
不過,李鴻章包庇盛宣懷,所憑借的本就是他的地位聲勢。
由于保薦薛福辰是一件大功,慈禧太後對他真個另眼相看,恭王正在支持李鴻章全力籌辦“師夷之長”的各項洋務,愛惜人才,不免曲予優容,因此,盡管劉坤一的理由充足,還是李鴻章占了上風,盛宣懷竟得免議。
劉坤一大為不服,第二次上折嚴參,而且隐然指責李鴻章有意包庇盛宣懷,說“招商局收買旗昌輪船等項,糜費帑藏,以及收頭此項輪船後,折耗益甚,采諸物議,核諸卷宗,盛宣懷等實屬咎無可诿”,所以,“即将盛宣懷查抄,于法亦不為過,僅請予以革職,已屬格外從寬。
”
到底劉坤一是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在疆臣的地位中,僅次于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同時有湘軍一系為後盾,并可望獲得清議的支援,因而劉坤一仍有信心,必能懲治盛宣懷這個劣員。
誰知奏折到京,正在慈安太後暴崩之後,國有大喪,而且暴崩的原因不明,舉朝惶惑,誰也沒有心思來管這件事。
這給了盛宣懷和李鴻章一個絕好的機會。
各方面疏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劉坤一的奏折雖如烈性的火藥一般,威力強大,無奈藥線受潮,竟沒有能炸得起來。
其時李鴻章又出了花樣,決心要将各省存在招商局的官帑,歸入北洋。
他的辦法是,配合向德國訂造“鋼面鐵甲船”的海防計劃,奏準以招商局每年用漕米水腳為擔保,拔還各省的官帑,移充訂造鐵甲船款不足之數。
這一來,等于扯斷了各省跟招商局的關系,以大部分官款所辦的招商局,竟越來越象“商辦”了。
這個金蟬脫殼與移花接木兩計合并而成的策略,相當成功,官帑營運的收益,都歸入商股,所以官帑還是一百多萬兩,且大半屬于北洋,而商股則由七十餘萬增至三百餘萬。
但是,招商局畢竟為北洋大臣所創辦,總理衙門跟戶部亦可幹預,這一點“官氣”脫不掉,無法化作一家一姓的事業。
那知道法國軍艦将會攻擊招商局輸船的消息,李鴻章與他的左右,在入耳驚心,苦思焦慮之下,竟“死棋腹中出仙着”,可以利用來作為一個讓招商局脫胎換骨,化公為私的大好機會。
這個脫胎換骨的秘計,是由唐廷樞所倡議。
此人是英商輪船公司帳房出身,對船務比較内行。
輪船如果怕為法國軍艦所劫奪,隻有泊港不出,但那一來不但要蝕開銷,而且機器不用,必緻損壞。
除此以外,就隻有改變船籍之一法。
這個辦法又稱為換旗。
交戰國雙方的商船,如果改換中立國的旗幟,就可免予遭受攻擊,在萬國公法上有詳細的規定。
這得請教律師,招商局聘雇得有現成的法律顧問,是英國的皇家大律師,名叫戴恩,認為此事可行,但有時效,如果一旦戰事爆發,換旗就不為法國所承認了。
當然這決不可能随自己的意思,換那一國的旗就是那一國的旗,首先需要取得換旗國家的承認,這就隻有一個辦法,将招商局的産業,賣給那個國家。
這就有疑問了,招商局到底不是唐廷樞的私産,說賣就賣,除非暫時賣出去,事定以後還能買得回來。
不過,這也不是不可以談判的,所以唐廷樞一面向英商怡和洋行試探,一面密電北洋,請示機宜。
很快地,李鴻章派了一名道員到上海,主持其事。
此人就是馬建忠,字眉叔,江蘇丹徒人,學貫中西,而且曾由北洋派赴駐外各使館學習洋務。
回國以後,派在北洋當差,是李鴻章幕府中洋務人才的後起之秀。
朝鮮之亂,李鴻章丁憂回籍,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派馬建忠與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率艦東渡觀變。
定策為朝鮮平内亂,因而有吳長慶領兵三千東援之舉,及“誘執首亂之策”,将大院君李是應騙來,連夜送上兵艦,直航天津,這些都出于馬建忠的策劃。
李鴻章所以選派他來辦這樁差使,第一是因為他精通西洋的律例,第二也就因為他有魄力。
果然,一到上海不久,他就跟戴恩商量決定,因為英國的法律繁雜,不如美國法律來得簡易,如果換旗以換“花旗”為妥。
美商中經營輪船最具實力的,還是旗昌洋行,一經接洽,旗昌洋行有意作這筆交易,議定招商局全部财産作價五百二十五萬兩銀子,移交旗昌洋行接管,旗昌洋行則開具美國銀行的支票交招商局收執。
一筆值數百萬兩銀子财産的移轉,就是那麼買蘿蔔青菜似的容易,合約由何人出面所訂,内容如何,原約保存在何處,什麼人都不知道。
而且此事瞞得滴水不漏,連總理衙門都不知道。
旗昌洋行的支票,一時自然還不敢兌現,脫胎換骨,總也要長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