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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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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去請孫開華、曹志忠來議事。

    相見攜手,特緻親切,加以李彤恩從中穿針引線,極力拉攏,十幾年的嫌隙,到此才真的渙然冰釋。

     然後商定了誘敵之計,各自返回防區,準備迎敵。

     到了八月二十清早,淡水口外的法國兵艦開炮大轟,不下數百發之多,然後法國陸戰隊八百人,在炮火硝煙掩護之下,分乘小艇,強行登陸,目的是想占領炮台。

     首當其沖的是孫開華的三營,中右兩營在前,後營接應,短兵相接,各盡全力。

    孫開華所部吃虧的是槍械不如法軍精良,看看有抵擋不住之勢,而午潮初漲,卻又有後援的法軍,繼續湧到。

     于是埋伏在後山的張李成一營出動了。

    五百人分成兩隊,第一隊兩百五十人,打扮象是野人,散發赤身,口噴大嚼槟榔而生的紅沫,到達炮台前面臨水的斜坡上,一字排開,卧倒在長可及胚的野草中,右足屈起,左足跟擱在右膝蓋上,揸開腳趾,槍管就擱在當中,靜靜等待。

     後援的法軍,乘潮上坡,端着槍直往上沖。

    張李成屏息以待,看看距離夠了,朝天放了一槍,這是“号炮”,二百五十支槍應聲而發,法軍立刻就倒了幾十。

    未倒的不知彈從何發?相顧錯愕之間,草叢間又來了一排槍,打死了好幾十。

     這一下,法軍不能不後退了。

    然而還有伏兵,張李成的另外一隊,兩翼包抄,直逼面前。

    法軍搶艇退去,其時正當落潮,小艇膠着在沙灘上的很多,退走不及,又死了好些。

     孫開華的部下,見此光景,士氣大振,奮勇肉搏,沖動了法軍的陣腳。

    孫開華身先士卒,陣斬法國軍官一名,奪旗踏陣,終于将法國兵驅出淡水口外。

     在口外,有日本海軍大佐東鄉平八郎率領兵艦在觀戰,在山上,有英國商民用望遠鏡在了望。

    這一仗打得不壞,法軍傷亡慘重,還被俘了十四人,英國人大為喝采。

     但是十四名戰俘為孫開華下令枭首,亦為英國商民所親眼目睹,認為中國軍隊違反萬國公法,提出抗議。

    劉銘傳當然置之不理,飛章奏捷,盛道孫開華的戰功,請求破格獎賞。

     提到張李成,隻有一句話:“領隊襲之”,但保獎卻不沒其功:“五品軍功張李成,拟請以守備盡先補用,并賞戴花翎,并加都司銜”。

     十二天以後,孤拔布告封港,北起蘇澳,南至鵝銮鼻,一共三百三十九海裡,禁止所有船隻出入。

    航行限在距岸五海裡以外。

     這一來,商貨斷絕,文報不通,台灣日用所需,除茶米以外,無一不缺。

    當然,各國的商務亦大受影響,尤其是英商的貿易停頓,損失最重。

     朝廷得報,大為焦急,但亦隻有以嚴旨命令南北洋選派鐵甲快船,多帶兵勇器械,星夜馳援。

    而南北洋一共隻有五分厚的鐵甲船五隻,何敢闖關?就算敢闖,這些小船上也載不了多少兵。

    所以李鴻章決定趁此機會,逼一逼朝廷,回心轉意,重新談和。

    隻是不敢明言,隻用“另設他法,解此危困”之類的話,旁敲側擊。

     因此,劉銘傳由廈門轉發的電報,到達北洋,轉給總理衙門時,李鴻章往往加以增删,張大其詞。

    台灣海口不過封鎖了兩天,他就這樣電報: “頃劉提督初三由廈門轉電,初二日法又到船六隻,在台北者不下二十隻。

    上月二十八日,法四船擾台南、澎湖,存亡無信,富紳多舉家逃走,士勇已募五千餘,無器械不受約束,不能禦敵,徒索饷鬧事。

    土匪四起,疫疠不止,日有死亡,能戰者不足三千人。

    敵勢甚大,日内必有惡戰,如十日外無電到,北不保。

    傳同将士惟拚命死守,保一日是一日,現在洋火藥已缺,食鹽無來,百姓擾亂,饷路亦阻,台局不堪設想,可為痛哭,請轉電總署。

    ” 李鴻章轉發了這個電報,自道亦為“痛哭流涕”。

    其實電文中他加上了許多顯而易見的假話,既然法國封鎖,“富紳多舉家逃走”又往那裡去逃?劉銘傳自己說過,在官紳中“有可用者,無不廣緻禮羅”,所以除林朝棟自成一軍,扼守獅球嶺以外,台北闆橋的林維源捐饷二十萬兩;新竹紳士林汝梅招募練勇二百人,自籌兩個月的糧饷,協守海口;基隆與台北接壤之處,由武舉人王廷理、周玉謙捐款募勇三百人,據險防堵。

    此外量力捐助兵饷的也很多,絕少舉家逃走的情形,就是逃,亦不過由前線逃到後方,由法國所占據的基隆逃到台北。

     當然,希望談和的,不止于李鴻章,在台灣有貿易利害關系的各國,亦希望中法罷兵議和。

    特别是英國,因為台茶不能出口,約會駐英公使曾紀澤,打算出面調解。

     英國調處的條款,一共四件,主要的是要求中國履行天津條約,勸請法國不索賠償,撤出台灣海口。

    這些條款,對中國可算有利,但是醇王跟總理大臣都不敢答應。

    結果提出對案八條,要修改天津條約;要在鎮南關外設官;要法國不用保護越南的名義;要法軍退出基隆,……最後一條是:“中國不索賠款,如法有不允之條,應先賠償中國損失。

    ” 這是南轅北轍,自然談不攏。

    同時法國又向作調人的英國提出條件:中國完全履行天津條約,法軍占據台北,直到中國允賠兵費,方始退出。

    這當然更談不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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