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商。
移建的地點,原有成議,是在西安門大街路北的西什庫地方。
這西什庫又稱西十庫,明朝在這裡設甲、乙、丙、丁、戊、承運、廣盈、廣惠、廣積、贓罰等十庫,專貯絲絹、顔料、油漆之類的什物,及抄家沒入官府的贓物。
入清以後,西什庫歸内務府接收,曾經三十多年的封锢,到康熙年間,才略加清點。
其地荒僻,而十庫所貯,久成廢物,所以内務府一向棄置不問,正好用來供北堂遷移之用。
照最初所許的條件,朝廷不但要另撥建堂之地,而且要照原來的式樣,代為興建。
而戶部及内務府造辦處,都不願承辦這一工程,因為價錢不好開,照實開報,相形之下會顯得正在興修的三海工程,過于虛冒虛濫。
如果照一向承辦宮宛工程的例規來開,這樣一座大教堂,工價算它五十萬銀子也不為過,又那裡來的這筆巨款?而況有洋人參預,事事過問,處處頂真,最後必是好處不曾落到,麻煩多得不可勝言,因而都敬謝不敏,推托之詞隻有一句:“洋房不會造,天主教堂更不會造。
”
這樣就隻好折價,讓天主教自己去造了。
李鴻章要跟樊國梁蹉商的,主要的就是折價的多少。
而在談錢之先,還有件更要緊的事,先要說妥,就是北堂的鐘樓,高達八丈四尺,俯瞰禁苑,十分不妥。
文宗在日,對此耿耿于懷。
同治年間,亦曾多次交涉,希望北堂将鐘樓拆低而一直不得要領,此刻遷堂,自然力戒前失。
李鴻章以極堅決的态度告訴樊國梁,為了風水的關系,西什庫新堂的鐘樓,以五丈為度,斷斷不準高出屋脊。
原來以為樊國梁必有難色,那知他竟一口允諾照辦。
李鴻章喜出望外,對于折價的數目,手便松了,而樊國梁的本意,亦是拿這個讓步,換取實益,所以李鴻章一許二十萬,他意猶不足,一直加到三十萬,仍舊要再添五萬。
就在這時候,醇王到津,李鴻章向他請示,照三十五萬兩定議,訂立了合同五條。
醇王此刻要面奏的,就是五條合同的内容。
他特别提到第五條,規定北堂所收集的“異方珍禽異獸”,一切古董,以及傳教唱詩所用的風琴、喇叭等等,經李鴻章力争,樊國梁終于不得不答應,“全數報效”,載明在合同以内。
這些東西,價值不赀,折算扣除,給價實在不到三十五萬銀子。
“總而言之,這一次仰賴皇太後的鴻福,交涉極其順利。
避過法國,直接跟教廷接頭,這個宗旨,定得很高明。
”醇王很興奮地說,“國運否極泰來,如今軍事、洋務,都有起色,臣與李鴻章内外支持,勉圖報稱,總算有了一點結果。
不過,臣的才具短,總要求皇太後時時教誨。
”
聽了醇王這番表功的話,慈禧太後少不得有一番嘉勉,然後又将話題拉了回來:“北堂什麼時候遷移呢?”
“從明年正月初一起,以兩年為限,遷移完畢。
”醇王答道:“新堂地基,預備十一月裡交,動工要在明年,因為今年西北方向不宜破土。
”
“風水是要緊的。
”慈禧太後急轉直下地問:“北堂遷移,已經定議了,那麼三海工程什麼時候可以完呢?”
“這……,”醇王遲疑着,“要看工款來得是不是順利?”
“這話我就不明白了!如果工款來得不順利,工程就擱在那兒,老不能完工了?”
話中有責備之意,使得醇王微感不安,急忙答道:“臣所說的順利不順利,也不過進出幾個月的工夫。
三海工款總計一百八十多萬,責成粵海關籌一百萬,是個大數,到現在為止,報解到京的,不過十幾萬。
眼前要發放的,就得三十多萬。
欠下商人的款子,工程就不便催,因為内務府催工程,商人就要催款。
臣估計至遲明年冬天,總可完工。
”
“刮西北風的時候,就得回宮了,明年冬天完工,不就等于後年夏天完工嗎?”
醇王心想不錯,曆來的規矩,春秋駐園,夏天如果不是巡幸熱河,也是住園,唯有冬天在宮裡。
三海工程在冬天完工而不能用,閑置在那裡,反要多花人工費用,細心照料,這是什麼算盤?
轉念到此,不假思索地說了一句:“臣準定催他們明年夏天完工。
”
“那還差不多!”慈禧太後的聲音和緩了,“可是,催工就得催款,那又怎麼着呢?”
“臣盡力張羅就是。
”
“你也不必太勞神!”慈禧太後體恤地說:“北洋不是有款子存在外國銀行生息嗎?先提三十萬來用好了。
”
“那筆款子,是要付船價的……。
”
“怕什麼?”慈禧太後不耐煩了,搶白的聲音很大,“等粵海關的款子一來,不就歸上了?上百萬銀子擱在洋人那裡,不但生不了多少息,說不定還給人挪用了呢!”
醇王不知道慈禧太後的話是有根據的,隻當指責海軍衙門有人挪用造船經費,極力申辯,決無其事。
慈禧不便透露消息來源,隻說了句:“外面的事你不大明白,照我的話做,沒有錯兒。
”
醇王自然不敢違拗,行文北洋衙門,借款三十萬兩。
李鴻章接到咨文,大為高興,因為預定向英德兩國訂造的四條鐵甲快船,本有二百四十八萬兩銀子,存在彙豐銀行,陸續結彙兌付,現在還剩一百萬兩,原可夠用,那知駐英駐德的公使劉瑞芬、許景澄一再來電,不是增添設備,就是材料漲價,要求增加款項,計算之下,還差八十萬兩。
正愁着無法啟齒時,有此一道咨文,恰好附帶說明,解消了一大難題。
不過三十萬兩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