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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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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訓農、勤工、通商”,地方富庶了,自然百廢俱舉,但“農工商兵皆資學問”,所以“興學”為要中之尤要。

     “這個條陳,看起來很動人,可惜,紙上談兵,不容易做得到。

    ”袁世凱将兩個抄件轉交那桐,淡淡的說:“我跟季直相處甚久,很知道他的為人,如果他入南皮幕府,賓主一定相得。

    ” 這是隐隐譏刺張謇不免書生之見。

    奕劻點點頭說:“我亦是這麼想。

    不過,張季直以狀元居鄉,過去劉岘莊很看重他,聽說他在南邊很有号召力,大家就覺得他的條陳,不能不用,而要用又實在很難。

    軍機處把原件轉到政務處,為的集思可以廣益。

    慰庭,你是奉旨參與政務處的,不妨切切實實說一個意見,我好跟大家去斟酌。

    ” 袁世凱對張謇的這個條陳,實在不感興趣,主要的是覺得徐州設省這件事,根本就是空談。

    不談“四要”之難,隻說劃定轄區,牽涉到四省,便不知有幾許分歧的意見。

     不過,朝廷有大政,每先咨詢北洋,他已恢複了當年李鴻章所擁有的地位與權勢,倘或緘默不言,無異自貶自削,因而想一想說:“漕督可裁是不易之論,江淮遼闊,江甯藩司照應不到,亦是實情。

    我以為不妨就此兩點去斟酌折中,期于允當。

    至于分割四省四十多州縣,合為一省,疆界的變更最容易發生糾紛,這在承平時期,尚且要慎重,何況當今之世。

    ” “對!一動不如一靜!”奕劻很起勁的說:“我的宗旨定了。

    ” 袁世凱頗為欣慰。

    但不是他的主張得以實現,而是奕劻的唯言是聽。

    不過口中還得謙虛一番。

    “我亦是想到就說,話不一定對。

    ”他說:“請王爺再多聽聽别人的意見。

    ” “不必多聽,多聽反而莫衷一是。

    慰庭,”奕劻突然轉換話題:“我再跟你商量一件事。

    西苑跟頤和園的工程,陸陸續續在增添,錢總不夠。

    你能不能在北洋那一筆經費中,挪撥幾十萬銀子?” 這個要求在袁世凱并不感到意外,他經常想到,宮中可能會有需索,所以對那一處有餘款可以動用,亦經常有留意。

     此時想了一下,從容的問道:“大概要多少?” “至少要湊個三十萬銀子。

    ” “我撥五十萬好了!” 奕劻喜出望外,“慰庭,”他問:“你是從那裡撥?” “鐵路的盈餘。

    ”袁世凱說:“造關外通關内的鐵路,借的是英國的款子……。

    ” 這筆英國借款,由胡襢芬經手,彙豐銀行承借,總計三百三十萬鎊。

    合同中訂明,“關内各路産業,并全路腳價進款,應盡先作為借款之保”,“各路收款進款,應存天津彙豐銀行,所有經理修路應用各費,均由各局進款項下開支。

    俟有剩餘,備還此款之用。

    ”因此,路局的任何收入皆須無息存放五津彙豐銀行,至今除按約分期付息拔本之外,尚積存一百八十多萬兩銀子。

    袁世凱幾次派人交涉要提用,彙豐銀行借口合同限制,不肯通融。

     “既然不肯通融,慰庭,你怎麼又說能提五十萬?” “要想法子,非讓彙豐銀行就範不可。

    ”袁世凱說:“隻要上谕準我提,我一定提得出來。

    ” “上谕豈有不準之理?”奕劻提起彙豐銀行,便覺有氣,狠狠地說:“應該全數提出來才好!” “那是決計辦不到的事。

    ”那桐笑道:“彙豐銀行不講理,王爺又不是不知道。

    ” 皮裡陽秋,話外有話,隻為彼此關系太深了,那桐這近乎開玩笑的話,奕劻自然不會計較,付之苦笑而已。

     “王爺,”袁世凱問道:“還有什麼吩咐沒有?” “一時想不起,明後天再談吧!” “本意想多住幾天,”袁世凱說:“日本攻下了旅順,恐怕東三省的局勢會急轉直下,我想明天一早就遞牌子,請了訓,馬上趕回天津去。

    ” “啊!”奕劻被提醒了,“倒不是要緊的。

    你明天就回去吧! 那筆款子,請你馬上辦。

    ” “是!上谕亦請王爺趕緊發。

    ” ※※※ 轉眼年下了。

    徐州設省這件事,必須在年内辦出一個結果,因為分劃疆土,改變建制,正好趁改歲之初,除舊布新,自成段落,辦理一切改隸移交的手續,以光緒三十年年底為準,界限分明,可以省好多事。

     就是為了省事,不但王文韶、鹿傳霖與新補不久的軍機大臣榮慶,聽從奕劻的意見,瞿鴻玑亦覺得改漕督為巡撫,不失為綜核名實,順理成章的事。

    于是援引史實,親自拟了一個奏片,駁張謇之議。

     張謇特重徐州,所以要駁他就得講個徐州并不重要的道理。

    “徐州在江蘇,地居最北,若于平地創建軍府,既多繁費,所分割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十餘州縣,亦涉紛更。

    今昔形勢,遷變無常,漢末迄唐,淮徐代為重鎮;宋及金元之際,徐已降為散州。

    至明以來,則重淮安,曆為前代漕督及國初廬鳳巡撫,後改漕督駐紮之地。

    及江南河道總督裁撤,漕督移駐淮城迤西之清河縣,實為绾毂水陸之沖,北連徐海,南控淮陽,地既适中,勢尤扼要。

    ” 接下來是論漕督原有管理地方之責:“伏查前明初設漕運總督,即兼巡撫地方。

    國朝順治六年,裁廬鳳巡撫改漕運總督,仍兼巡撫事。

    漕督之兼巡撫,原為控制得宜,現漕務雖已改章,地方實關重要,與其仍留漕督,徒攤虛名,不如徑設巡撫,有裨實用。

    ” 理由說明,奏陳辦法:“臣等共同商酌,拟将漕運總督一缺,即行裁撤,改為巡撫,仍駐清江,照江辦巡撫之例,名為江淮巡撫,與江蘇巡撫分治,仍歸兩江總督兼轄。

    一切廉俸饷項,衙署标營,均仍其舊,但改漕标副将為撫标副将,以符定章。

    ” 定了江淮巡撫屬下的官制,再定江淮巡撫的轄區。

    這比定官制更容易,原封不動地轉一轉手就可以了。

     因勢利便,亦由江蘇的建制與他省不同。

    他省都是一省一藩司,唯獨江蘇有兩個,一名江蘇藩司,随江蘇巡撫駐蘇州,一名江甯藩司,随兩江總督駐江甯。

    江蘇藩司管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四府及太倉直隸州、海門直隸廳。

    江甯藩司亦管四府,江甯、淮安、徐州、揚州,另轄兩個直隸州,南通、海州。

    泾渭分明,久如劃疆而治。

    如今在長江以北設巡撫,與蘇松常鎮的關系淺,而與江淮徐揚的關系深,所以,“應将江甯布政使及所轄之四府二州,全歸管理。

    巡撫所駐,即為省會。

    江甯布政使應随總督仍駐江甯,總督在江南,巡撫在江北,既無同城逼處之疑;江甯六府前隸蘇撫者,即改隸淮撫,亦無增多文牍之擾。

    ” 寫到這裡,瞿鴻玑自覺這番更張,解消了一個棘手的難題,得意之餘,奮筆直書:“不必添移一官,加籌一饷,而行省已建,職掌更新,建置合宜,名實相符。

    ”他這樣自誇,同官亦紛紛表示贊許,于是在封印以後的十二月二十二,明文頒發上谕,如奏施行,并規定新建行省,由兩江總督兼轄。

     消息一傳,江蘇的京官奔走相告,嘩然惶然,新年團拜,無不以此為話題,大緻憤慨,決定上疏力争。

    其時江蘇京官名位最高的是兩個狀元,一個是同治元年壬戌狀元,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徐郙,嘉定人;一個是同治十三年狀元,都察院左都禦史、南書房行走陸潤庠,蘇州人。

    徐郙年紀大了,不願多事,便由陸潤庠領銜出奏。

     江蘇人,尤其江南的江蘇人,最不滿的是将江蘇無端分隔為兩省。

    譬如前堂後軒一座成格局的住宅,忽而為人封閉中門,割去了一半,門面依舊,堂奧已淺,自然不能甘心。

    不過,這層理由,列為有“關系者三”。

    第一有關系是“江淮、江蘇,若合為一省,則名實不符。

    昔有控扼兩省設為重鎮者,如國初偏沅巡之例,至一省兩撫,向無所有。

    現在湖北、雲南本有之巡撫,甫經議裁,而江南一省忽然添缺,未免政令分歧。

    ” 其次,“蘇淮若分兩省,則要政首在定界。

    自古經劃疆裡,必因山川阨塞,以資控制,設險守國,蓋在無事之時,溯自蘇皖分省,亦非複舊時形勝,而蘇省跨江,尚有徐淮得力,據上遊之勢。

    今劃江而治,江蘇僅存四府一州,地勢全失,幾不能自存一省,較唐之江南道,統州四十二,宋之江南路,統州十四,亦複懸殊。

    ” “惟南宋浙西一路,僅有三府四州,此偏安苟且之圖,非盛朝所宜取法。

    至巡撫藩司,專管地方之事,例駐省城,今設省清江,舍臨江扼要之名城,就濱河一隅之小邑,似亦未甚得勢。

    ” 接下來的“其有關系者三”,其實是最有關系的一個理由,即為省分的大小,省大不在幅員,而在戶口,戶口繁密,稅賦旺盛,地小亦為大省,倘或地廣人稀,幅員雖廣何益?但戶口繁密,總亦須有地可養,過于局促,施展不開,亦不能其為四方觀瞻的大省。

    江蘇之不宜,亦不應分割,由此處着眼,自然振振有詞。

     這段文章,先由規制講起,論省分之大小:“國朝經制,分省三等,蓋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

    各行省中,惟山西、貴州兩小省,幅員最狹。

    今蘇淮分省,江淮地勢較寬,僅及中省,江蘇則廣輪不足五百裡,較山西、貴州,殆尤褊小,勢不能再稱大省。

    ” 江蘇不成其為大省,後果如何?簡單明了地說:“若改為小省,則一切經制,俱需更改,而籌饷攤款,尤多窒礙。

    ”所謂“一切經制,俱需更改”,首先是吏部簽分候補人員,江蘇便容納不了那麼多!而最厲害的是:“籌饷攤款,尤多窒礙”這八個字,因為朝廷若有征斂,不管是額内正用如練兵經費等款項的籌措,或者臨時需要集資,如慈禧太後萬壽,舉行慶典,各省被責成必須依限繳納的“攤款”,江蘇總是高居首位,即以江蘇膏腴之區,而又為大省,怎麼樣也推托不了。

    如果江蘇改為小省,則前面已經說過,“因戶口之多寡,亦視幅員之廣狹”,雖為膏腴之區,無奈幅員太狹,盡可據理力争。

     其“有關系者四”,說來亦是氣足神定:“漕運總督所委漕務人員,皆系地方官吏,又有屯政軍政與地方相附麗。

    定例兼管巡撫事者,所以重其事權,初不責以吏治。

    ”這是隐然駁斥漕運總督兼有巡撫職責之說,以下便正面談到,江甯藩司,力足以顧江北。

    “淮徐之去江甯,遠者僅數百裡,不為鞭長莫及。

    而三府二州之地,特設兩道一鎮,固已控扼要區,布置周密。

    其地方要政,向由藩司秉承總督,以為治理,曆久相沿,未聞有所荒脞。

    今之改設,似出無名。

    ” “無名”猶在其次,難在執掌權限,有所沖突。

    “若江甯辦事,悉仍舊貫,則江淮巡撫,虛懸孤寄,徒多文移禀報之煩,無裨吏治軍政之要。

    ” 行文到此,下面這段結論,自然擲地有聲:“江蘇跨江立省,定制已久。

    疆宇宴安,官吏無阙。

    朝廷本無分省之意,江督亦無廢事之虞。

    顧以裁漕督而添巡撫,而設巡撫而議添行省;辦法既超乎倒置,定章必歸于遷就。

    ” 以下引用同治三年禦史陳廷經條陳“變通疆輿”,曾國藩駁倒此舉有兩句警語:“疆吏苟賢,則雖跨江淮,而無損乎軍事吏事之興。

    疆吏苟不賢,則雖劃江分治,而無補于軍事吏事之廢。

    ” 其時江南初定,一切庶政頗多興革,大緻地方督撫自己認為可行,往往先付諸施行,然後奏報朝廷,皇帝批個“知道了”,或者“該部知道”,便成定案。

     但如陳廷經此奏,是少數慎重處理的大政之一,奉旨先交兩江總督曾國藩等,“酌度形勢,妥籌具奏”。

     曾國藩主稿的複奏,亦是十分經意之作,引據古今,斟酌至當,才得出一個“此等大政,似不必輕改成憲的結論。

    ” 陸潤庠領銜的這個折子,特為引述這段往事,恭維當時君臣:“仰見廊廟之虛懷,老臣之深識”,認為前事不遠,可備稽參。

     結論是要求重議。

    政務處奏定的會議章程,共計七條,第二條規定:“查内政之關系者,如官制裁改,新設行省等類,由各衙門請旨會議,或特降谕旨舉行。

    ”與此正相符合,所以奏折上很委婉的說:“立法期于必行,更制亦求盡善。

    可否援照新章,恭請饬下廷臣會議,并饬下沿江督撫一體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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