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進去填上土就行了。
離小鎮隻有一公裡的“三公山”是個亂墳崗,經常看到幾條髒兮兮的狗——也不知道是野狗還是家狗在那山上搶吃人的屍體!
到處傳說着某某地方有人吃包子的時候吃到了小孩或女人的手指或指甲,我不相信,但附近一個村裡發生的一個案件卻因為有縣公安局的破案報道和法院的判決書而不容質疑——有個初中生星期天挑着幾斤大米和鹹菜、番薯、換洗衣服去學校,在路上被人打死,兇手在法院上供認他的犯罪動機是“隻為搶奪這小孩子帶的糧食”,“死也不要當餓死鬼!”。
估計搶回去全家人吃一頓他就準備挨一槍了!——後來學校組織同學們學習四川劉文學、福建張高謙的“英雄事迹”,估計殺死劉文學和張高謙的“地主分子”和“壞分子”也是這樣走上不歸路的,不同的是他們都遇到了“英雄少年”!
糖廠每年隻開工四個月,榨季過後隻留下機修工人維修機器,其餘的都是臨時工遣散回家。
我的父母去“華僑農場”當了幾個月的泥水工,打聽到附近有一條“戰備公路”需要臨時的養路工人,就去報名,雙雙被“錄取”,發工資時才發現隻有原來說好的一半——另一半工資被工頭(黑包頭)克扣了。
一家人的基本生活費還是最大的問題,母親不得不每天半夜又同幾個鄰居一起到附近的山上“偷割”柴草挑回鎮上賣錢,經常被守護山林的農民追得無路可逃,被捉到不但勞而無功,有時還被打罵。
有幾次“偷”得比較順利,柴草賣了錢買了幾兩肉“打牙祭”,全家高興了好幾天。
我和父親有時在天亮前也要走十幾公裡去“接柴草”,練就了一副好肩膀,所以後來的“上山下鄉”對我來說并不覺得有什麼可怕。
當時母親的“最高理想”是讓全家人“一個月能夠吃上一次魚或肉”。
但要實現這個“理想”比現在的窮人想買别墅還難!
貧苦的生活并沒有讓我“失志”,上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在一篇作文裡就大言不慚地寫下:“我的理想是——當科學家”。
我從小喜歡看書,但不一定是科技書籍,東周列國、三國演義、西遊記、一千零一夜等等都看,同學們經常圍着我聽我講故事,“草船借箭”、“空城計”、“大鬧天空”、“阿裡巴巴和四十大盜”我都講得活靈活現,有時候還把它們用在“實踐”中——我的一位同學養了幾盒桑蠶,看得我眼癢癢的,用身上僅有的一毛錢買了一小盒蠶卵。
春天的第一聲雷喚醒了蠶兒,我看到一個個小小的蠶蟻,高興極了,想盡辦法去鄰居家的菜園裡偷了幾片桑葉給蠶兒吃。
随着蠶兒一天天長大,桑葉的供給成了問題。
有個鄰居外号叫做“吝鬼”的擁有一株大桑樹,靠着每年采一點桑葉曬幹了賣給醫藥公司買煙抽,春天裡怕别人偷他的桑葉,日夜看管着。
我和幾個養蠶的同學們想盡辦法與他“鬥智鬥勇”,三十六計都用上了,包括“圍魏救趙”、“美人計”等等。
比如“美人計”就是讓一個女同學去爬桑樹,看到“吝鬼”追來就趕快下樹跑開,我和其他同學看到“吝鬼”追遠了才上樹每人采了一大把桑葉,足夠蠶兒吃幾天了。
“吝鬼”抓到女同學卻不能打罵,因為一打罵鄰居就會圍過來說他“欺負小女孩”。
後來蠶兒長大到再也無法供應桑葉了,隻好忍痛把整盒蠶賣掉,扣去一毛錢的“進貨成本”,淨賺三毛五分錢,我高興了好幾天。
鎮副業隊也辦起了食堂,母親找了好多人說情才得以在食堂裡當上了炊事員,有時會偷出幾個饅頭給我和其他兄弟們吃,生活有了一些“改善”。
我也同副業隊的大部分人混熟了。
副業隊的會計要我幫他記賬、算賬,有時還要同隊長讨論“财務規劃”,我學會了簡單的“收付記賬法”。
有一天隊長問我:“副業隊要‘掃盲’,你能不能當老師?”
我回答:“試試看吧”。
于是我九歲就當起了幾十個大人的“老師”,開始教的課本是小學五年級的語文和算術,其時我正在念小學四年級。
一天晚上,我教的兩個“學生”争論“患難”的“難”字應怎麼念,有人路過,說了一句:“這個字應念‘去聲’”,一個“學生”不服,說“我們老師教念‘男’”,過路人說“請你們的老師來說說看”,我到了,一看竟是校長,吓得跑掉了。
五年級的課文教好了,我也早就自學會了,所以幹脆不再上五年級的課,“跳”到六年級上課。
這一年縣教育局舉辦全縣小學生中國象棋比賽,我被學校選出到縣裡參加比賽,得了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