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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反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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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

    爸爸幹不了重活,隊長安排他去放牛——這一時期可能是他十幾年來最美好的時光了——他把牛牽到河邊草地,給那些放牛放羊的孩子們講故事,中午吃媽媽給他準備的午餐,直到傍晚才把牛牽回生産隊的牛棚裡。

     隊長安排我“挑水肥(人糞尿)”,從生産隊“公共廁所”的糞坑到田裡差不多兩公裡,大概是想試試我這城裡來的“長期吃閑飯”的“白臉書生”吧,誰知我一聲不吭,跟其他“強勞力”一樣一天完成了6擔的任務(來回得走二十幾公裡路程,一半時間挑着重擔),回來的路上還不時蹲下來玩一玩路邊的小草,有幾次社員們還以為我肚子疼呢。

     媽媽是我們家最強的勞動力,不管隊長分配她幹什麼,她都做得比别人好,超過婦女隊長,還常常督促其他社員積極勞動、不怠工——她真把生産隊當成自己的家了。

     晚上參加生産隊的“政治評分”,我早就知道這種“工分差一厘,吵到雞欲啼”的農村“夜生活”主要内容,這一次是身臨其境了:按慣例人到齊了隊長宣布“政治學習”開始,還要點名,遲到、早退、缺席都會遭受嚴厲的懲罰(扣工分);接着由“政治隊長”帶領大家“讀”一段“最高指示”(毛主席語錄),再念一篇當日報紙的重要文章(主要是“兩報一刊”社論),有時候還要聽一段公社王書記的“訓話”,然後才“言歸正傳”——“評”工分。

    “強勞力”(會犁田、耙田的)10分,次者9分,女的“強勞力”即使會犁田耙田最多也隻能“評”到8分(極其明顯的重男輕女,我曾經問過隊長“這是為什麼”,回答是“男人當然要多些,不然怎麼有錢讨老婆?”),這都是隻有“貧下中農”才能得到的待遇,“中農”成分要扣一分,“上中農”再扣一分,“四類分子”(我的爸爸就是一個)表現得再好最多也隻能“評”到5分! 我今天的表現特好,被“評”了8分,跟女隊長“同酬”——她今天挑的“水肥”同我一樣多,與她相比我覺得并不吃虧。

    社員們沒有把我看做“四類分子家屬”,而是他們新認識的一種人——“下鄉知青”,聽說“知青”在各地經常鬧事,所以公社裡開會說“對下鄉知青要‘照顧一些’、‘體諒’一些。

    ” 我媽媽今天隻能得到6分——以後的幾年間也永遠得6分工分,理由是“四類分子家屬”,這多少傷了媽媽的自尊心。

    我勸媽媽不必再争了,别的“四類分子家屬”最多也隻能“評”到5分! 第一天沒有看到“評工分”争吵的現象,我覺得有點“遺憾”。

    時間還早着,社員們開始注意到我這個“新農民”了,我拿着當天的報紙,看到一整版的“革命曆史歌曲”,哼了一句“到敵人後方去”,沒想到“政治隊長”突然建議我“給大家唱一曲怎麼樣?”所有的人都鼓掌起來,我不敢違命,唱了一首《大刀進行曲》,其實我還從來沒有唱過這首歌呢,隻是聽爸爸哼過,就按照報紙上的歌詞唱出來,獲得滿堂喝彩。

    隊長幹脆讓我教大家唱歌,從此我就成了隊裡的“教歌員”了。

     生産隊裡有7個“隊委”:生産隊長,政治隊長,婦女隊長,會計,出納員,倉管員,記工員。

    老人們說,這已經超過清朝一個縣“衙門”官吏們的“編制”了——縣“衙門”有縣官、師爺、通判、捕快、押司、獄長等,其餘(衙役等)都是“臨時工”。

    我是“教歌員”,被社員們揶揄為“老八”,算是“編外幹部”吧。

     也許是因為“老八”的緣故,我天天享受“8分”工分的待遇,始終未變過,再加上後來縣“四面向”通知每個知青一個月發8元錢生活補貼費(發了幾個月,以後又沒有了),我自诩為“三八農民”。

     隊裡的老農和“強勞力”們好心要教我學犁田耙田,說學會這活可以多掙工分,我每一次都借故推脫不學,其實我壓根就不想呆在農村“滾一輩子泥巴”。

     有個八十幾歲的老農認識我爺爺,給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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