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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反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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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我們的家史——原來我爺爺在樂西是個遠近聞名的“糊紙匠”,這糊紙匠在農村可是技術含量最高的帶有藝術的工作了——破竹、修篾、竹編(原來我的竹編技術來自遺傳!)、剪紙、畫畫、書法、裱糊得樣樣精通,每年村裡幾十個“迷信”活動和各家各戶的婚喪喜慶都是他大顯身手的好時機,我爺爺又長得帥氣,這樣的年輕人不知有多少姑娘暗地裡喜歡,但誰都沒有想到他竟然與我奶奶私奔到古鎮,而那時候我奶奶還帶着前夫留下的女兒。

    當然,我奶奶的美貌也是早已聞名附近幾十個村莊,尤其是她的一雙“三寸金蓮”小腳,不知她怎麼逃走的,又怎麼走到“那麼遠的地方”。

    所以樂西的人們從此有了一句新的俚語“小腳女人也會私奔”。

    兩人自從到了古鎮相依為命站穩腳跟就再也沒有回來樂西村過。

    我算了一下他們離開這裡到我們現在又回來故土剛好整整六十年,真是“六十年一輪回”啊。

     就在我插隊落戶前不久,這裡發生了一個“天字号”的“反标”事件,起因是這樣的——有一天早晨,天剛蒙蒙亮,樂西小學五年級的“紅小兵”黃澎湃上廁所時看到牆壁上有一行字“打倒毛主席”,敏感的他立馬報告大隊部和駐隊工作組,并說“肯定”是自己的語文老師黃漢中(按輩分算還是澎湃的叔叔呢)寫的,因為他進廁所時,黃老師剛好“鬼鬼祟祟地走出來”。

    工作組張組長原是省委宣傳部的一個幹事,見此立功的大好機會,立即把漢中抓到大隊部“審問”,叫漢中寫幾條标語“辨認筆迹”。

    寫完以後,看到的人都認為“一點也不像”。

    大隊長黃金标說:“一個老師要寫‘反标’的話,是不會這樣寫的,因為‘毛主席’是‘尊稱’,‘反标’裡很少有‘主席’這種稱呼的。

    這可能是小孩子或者弱智的人寫的。

    ”澎湃說:“我老師很會寫字,各種字體都寫得出來”,并信誓旦旦地說他“曾經”看過老師在黑闆上寫過這種字體;還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我老師”是“非常狡猾”的,“别看他平時很少說話”。

     一生老實巴交、連螞蟻都不敢踩死的漢中在張組長等人的淫威下很快就“招供”了,幾場慘不忍睹的批鬥大會後,張親自把漢中押送到縣公安局“正式逮捕”,縣法院在極短的時間裡來樂東公社召開萬人“公審大會”,宣布判處漢中十年有期徒刑。

    張立了大功,很快就升官到異地上任去了。

     省報以醒目的标題“樂西紅小兵在前進”、大篇幅的文章詳細報道了這件事,澎湃也成了“大義滅親”的“英雄人物”——這澎湃果然是個“人才”,念完書後走上社會很快就當了官,而且“官運亨通”,直至今日。

     可憐漢中的老婆天天以淚洗臉,但每天還得照樣出勤掙工分養家糊口。

    我看到她時不知為什麼總要想起魯迅筆下《祝福》裡的祥林嫂,雖然她幾乎從不說話,但潛台詞分明是“我真傻,真的,那天早晨我不應該讓他上廁所……” 漢中的堂弟漢興有一次在田裡突然偷偷問我:“你是城裡來的,見識要廣一些。

    我想問你一個問題:人要是犯錯誤,自己去自首,是不是會判得輕一些?”——他看起來把“犯罪”說成“犯錯誤”了。

    我馬上猜到“反标案”一定與他有關,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漢興智商明顯偏低,也許亂講,我隻能說:“這話你千萬不要再對任何人講起,要惹麻煩的!”漢興果然從此三緘其口了。

     (5年以後,我已離開此地,聽說漢興又同别人講起這話,終于被抓入獄判了8年徒刑,而他的堂哥漢中被枉關了幾年放了出來。

    已經在省裡做大官的“張組長”立即到樂西大隊看望漢中,講了許多“道歉”的話,大意是當年“階級鬥争”抓得緊,“不得不”這樣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等等。

    漢中一句話也不吭,半年後得了肝癌死了,張熱心地幫漢中的女兒“補員”到附近一個小學裡教書,樂西大隊的人們都稱贊他“有情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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